國戰會論壇/蔡裕明》日菲劃界惹事了 兩岸正上演「沉默即同意」法律戰

日菲劃界談判在台灣以東,中國海警岱山艦編隊首次以執法巡查的名義進入該海域,一週後海事系統接手,行動規模隨之擴大。大陸正把「既成事實」一寸一寸地行政正常化,升高兩岸緊張。
文/蔡裕明
6月6日至10日,共5天,中國大陸交通運輸部出動福建海事局、廣東海事局、東海航海保障中心與東海救助局,派出萬噸級海事巡邏船、巡航救助船、海道測量船與專業救助船,前往台灣東部海域。名義上是「台灣東部海域交通專項執法及掃測」。然而,中方公布的數字精確得近乎刻意,總航程1030浬,掃測里程1025浬,點驗過往船舶198艘次,糾正違章3艘次。
行動一結束,央視旗下的新媒體《玉淵譚天》》就宣告環台執法進入「近海治理模式」,並且說得毫不遮掩,台灣島以東海域就是我們的近海,中方還已「補齊台灣島東部海底地圖」。
這次行動的引信,是日菲劃界談判。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與菲律賓總統小馬可仕在東京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啟動兩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的劃界談判,而談判海域,就在台灣以東。中國外交部隨即宣稱該談判「非法、無效」,主張中國在台灣以東擁有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6月1日,中國海警岱山艦編隊首次以執法巡查的名義進入該海域,一週後,海事系統接手,行動規模隨之擴大。
要看懂這套操作,得先把它放回一個長期被低估的戰略概念裡:既成事實。
北京玩的是「既成事實」
學者Dan Altman將1918年以來所有「土地攫取」案例做過一次統計,結論顛覆直覺,二戰後的國家極少靠脅迫,也就是威脅你不交出土地就動武來擴張,而是靠「既成事實」,也就是單方面製造一個對方難以逆轉、又不足以觸發戰爭的「新現狀」。換句話說,就是造成「既成事實」的戰略,將選擇的難題丟回給防禦方,要嘛吞下損失,要嘛為了一塊有限的「既成事實」,去承擔升級為戰爭的責任。
「近海治理模式」就是教科書等級的既成事實操作。它不威脅,不開火,直接以「行政執法」的姿態把現狀做出來。換句話說,北京要的從來不是台灣「同意」什麼,而是台灣「來不及反對」什麼。每一次測試、每一份掃測里程的公告,都是在現狀上釘下一根難以拔除的釘子。
多數討論都聚焦在「中國船又繞台」,但關鍵從來不在船的數量,而在行為者換了人。需要注意的是,這支六艘船的編隊,包含兩艘海警船、三艘海事局巡邏船與一艘救助船,而海事局的船艦,過去長期只在中國近岸水域使用,鮮少部署到遠海。
連央視的媒體自己都承認,過去中方在台灣以東的存在,多半伴隨軍演、以海警點狀巡航的形式出現,極少由交通運輸部海事系統以行政管轄行動單獨官宣。
這個轉換是刻意的。軍演是例外、非典型的狀態,行政執法卻是日常狀態。北京把軍事威懾的語言,換成了交通管理的語言,包括點驗船舶、查驗標識碼、巡查錨地與海纜水域、糾正三艘次「違章」,將台灣東部海域描述成中國交通部門的責任區。新華社更發布影片,宣稱執法人員點驗一艘台灣籍船舶,並要求對方回報船員人數與身分。這不是執法,是把「既成事實」一寸一寸地行政正常化。
所以真正的轉變不在數據,而在名義。北京把過去藏在「科研」外衣下、刻意保持模糊的活動,公開改寫成「海事行政執法」的官宣。測繪本來就在做,新意在於讓蒐集水下情報行為本身,成為管轄權的展示。台灣東部海域是潛艦活動與海底電纜的關鍵水域,當這套數據蒐集被冠上「執法」之名而公開化,它的政治宣示意義,就大過技術意義。
法律上,沉默會被當成同意
製造管轄權的既成事實並非僅是修辭,它在國際法上有一個精確的對應物,叫做默認。一項海域管轄主張要在國際法上固化,需要三項要件,權力的行使、此種行使的連續性,以及他國的態度,而最後一項,意味著他國對該主張的承認,也就是默認。
北京的「近海治理模式」,正是在製造前兩項,公開而連續的行政執法。然後,就坐著等待第三項的發生,台灣與國際社會的沉默。換句話說,國際社會若持續不去質疑甚至挑戰中國的過度主張,這些主張將隨時間固化,並為中國提供反制未來挑戰的潛在法律基礎。
進一步說,多數修正主義目標的成功,都仰賴受害方與第三方選擇隱忍而非升高反制,亦即默認。中國持續不斷的法律戰,正是在為這種默認預先鋪設條件,使既成的控制狀態隨時間取得正當性外觀。
因此真正的對策,不在於事後威脅軍事報復(這恰恰是脅迫之所以失效之處),而在於「拒止正當化」,也就是以預置的法律機制,例如盟友間的不承認協調、預先觸發的仲裁與聲索架構,將原本發生於事後的代價前置,使對手在發動灰色地帶行動之前,即預期不會出現默認行為。
這就是為什麼海委會6月那份聲明,措辭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腳的。它強調「片面宣稱不能取得任何權利」。這句話對應的正是國際法上的「非默認」原則。問題在於,聲明只是非默認的最低門檻,不是充分條件。
台灣該做的不只是駁斥
陸委會把這個模式描述得精準,藉裴洛西訪台,讓軍機跨越中線常態化,再藉金門事件,開啟外島水域執法常態化。如今藉日菲談判,把執法推進到東部海域。
既然對手玩的是「既成事實」,而法律上的關鍵是不讓沉默變成默認,那麼台灣的回應,就必須從「事後駁斥」,轉為「持續性的非默認」。
第一,海巡量能的部署重心,必須向東部調整。東部海域過去被當成後方,如今已是管轄權競爭的前線。
第二,把吳釗燮秘書長要求商船不理會海警呼叫的立場,制度化。應與航商、保險業以及相關海事機構建立通報機制,讓中方的每一次「點驗」,都留下國際可稽核的紀錄。這不只是宣傳上的對抗,更是法律上的證據保全。每一份第三方紀錄,都是阻止中國主張「連續行使且無人反對」的反證。
第三,日菲劃界談判既然是這場攻勢的引信,台灣就應主動要求參與。外交部已表態,要求日菲不得損害台灣權益,但被動表態並不足夠。台灣參與日、菲漁業協議的基礎,正應以法理槓桿,把台灣的海域權益寫進談判進程,而不是任由北京把「排除台灣」與「排除中國」混為一談。
「近海治理模式」不是一次行動的名稱,而是一項「既成事實」工程的命名。北京已經把它對台灣東部海域的主張,從地圖上的宣稱、科研船的暗中測繪,一路推進到海面上公開的行政操作。既成事實理論最殘酷的地方在於,它賭的就是防禦方「來不及反應,或反應不足以逆轉」。台灣若只在每一次繞行之後重申主權,等於把節奏交到對方手裡,也等於在法律上,一步一步走向默認。真正的對抗不在聲明,而在制度與行動,誰的管理為航商與國際社會接受,誰就擁有這片海域。
(作者蔡裕明為實踐大學會計暨稅務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本文授權中時新聞網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同步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