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軍事

解放軍「非戰爭」行動綱要今起實施 論者料劍指台灣

文/法廣 麥燕庭

由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布的《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今(15日)起施行,為解放軍進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以至維護「地區穩定」等非戰爭軍事行動提供法規依據。不少境外評論認為,習近平此舉,對外有利北京把攻打台灣列為非軍事行動,藉此繞過國際規限甚至經濟制裁;對內可讓習透過打黑防暴震懾國內反對力量。

《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下稱《綱要》) 共6章59條,主要對解放軍進行非軍事行動的基本原則、組織指揮、行動類型、行動保障、政治工作等作出規範。新華社13日報道軍委主席習近平已簽署《綱要》發布令時指出,《綱要》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着眼有效防範化解風險挑戰、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實行創新軍事力量運用方式,對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具重要意義。

《綱要》全文未見公布,但「非戰爭軍事行動」一般包括軍事威懾、國際維和、反恐怖活動、反走私、緝毒、戒嚴、防暴平暴、搶險救災、支持國家社會經濟建設等。中國《解放軍報》之前曾多次撰文,要求加快非戰爭軍事行動的立法工作,因為在解放軍參加國際維和、反恐、打擊跨國犯罪等非戰爭行動日益增多,但缺乏法律配套,以致軍隊人員和武器裝備的出入境管理、對外協議的簽署程序、行動經費方面出現不少問題。

不少評論指北京此舉是為日後武力統一台灣製造說詞,當中,本身是日本產經新聞台北支局局長的中國事務專家矢板明夫在他的臉書發帖指出,為軍隊在維和、反恐等非軍事行動提供法律依據本是無可厚非,但考慮到俄羅斯以「特別軍事行動」之名入侵烏克蘭,令人聯想到習近平日後可能以反恐、打擊犯罪等名義進攻台灣,而以非戰爭之名攻台,便可以躲開國際法上的相關規定,甚至可以逃避掉一些經濟制裁。他續稱,這再加上中國突然對國際社會聲稱台灣海峽屬中國內海,相關的一系列動作,令人質疑習近平為下一步進犯台灣提前作好一套說辭和準備。

矢板明夫又批評中國聲稱台灣海峽不屬國際水域,亦沒有國際海域一說。他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一個國家的領海只包括沿岸12浬,只要不在領海範圍,任何國家的船隻,包括軍艦都可以自由進出,中國的說法是公然挑戰國際海洋法公約,強行改變國際社會規則。他續稱,根據北京的說法,中國下一步很可能會以「台灣海峽是內海」為理由,限制外國船隻進出台灣的港口,進一步打壓台灣。

流亡海外的八九學運領袖王丹也在臉書發文,指習近平簽署《綱要》值得台灣「高度重視」。他認為,簽署這分《綱要》,「既震懾國內反對力量;又劍指台灣」。不過,這不代表習近平已經決定要攻打台灣,因為虛張聲勢是中共一貫的做法;另外,此舉亦有可能是中國為了增加美中較量的籌碼。

另外,國際人權協會理事吳文昕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主要指向台灣,因為中共二十大臨近,習近平想藉「武統台灣」擺脫中共內部分裂的處境。他解釋,習近平的地位近來受到威脅,他要藉此說穩住軍隊,而若真的攻打台灣,將令習連任機會大增。

連結:解放軍「非戰爭」行動綱要今起實施 論者料劍指台灣兼震懾中國反對力量 (rfi.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