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馬丁·沃爾夫:遏制氣候變化終於使全人類團結到了一起

COP 26在格拉斯哥召開

馬丁·沃爾夫(英國《金融時報》副主編、首席經濟評論員)

文/馬丁·沃爾夫 譯/觀察者網 由冠群

如果要按照「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建議,儘量保持地表溫度升幅與工業革命前水準相比不超過1.5°C,在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必須做出哪些承諾?正如我上周所說,答案是它們必須更加激進:最重要的是,它們需要加快減排速度。

三十年後「淨零能耗」之類的承諾太容易實現了。現在有必要承諾到2030年時將全球碳排放量減少近40%。必須讓排放曲線現在就向下彎曲。儘管困難重重,但這在經濟上和技術上都是可行的。如果不實施格諾特·瓦格納(Gernot Wagner)最近論述過的高風險地球工程,地球將無可避免地在10年後遭受不可逆傷害。

那麼,現在必須做什麼?上個月出版的一本書解決了這個問題。這本書建議制定一項六點計畫,為格拉斯哥會議的討論提供參考標準。

該計畫包括:第一,大幅且快速地減少甲烷排放量,儘管甲烷在大氣中存留時間相對較短,但它是一種效力極強的溫室氣體;第二,停止砍伐森林並重新開始植樹造林;第三,電力部門脫碳,最重要的是,要以比現在快得多的速度使電力部門逐步擺脫對煤炭的依賴;第四,加快道路運輸電氣化;第五,供暖和鋼鐵、水泥、化工、長途航空航運等「難以脫碳」行業要加快脫碳速度;最後,加速提升整個經濟體的能源使用效率,特別是提升新建建築的能源使用效率,並改造許多舊有建築。

該計畫明確指出,大部分工作都將是複雜難辦的。但是,從激勵機制、監管、提高透明度、鼓勵必要資金投向以及向新興和發展中國家提供慷慨援助等方面進行適當支持,這個計畫是有可能實現的。

考慮一下這個雄心勃勃的計畫對未來十年有何實際意義。其中一點尤為明確:《國家自主貢獻計畫》需要制定的更加嚴格和詳細。另一點是,最重要的新興國家——首先是中國,其次還有印度和印尼——需要承諾從現在起不再新建燃煤發電站。

另一點是,要停止砍伐森林和開始停止使用煤炭,特別是不要再用煤發電,這需要高收入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源源不斷地提供大量援助和補貼,每年可能要達到1000億美元左右。如果要達成協議,這一點至關重要。但這麼做也是公平合理的,因為高收入國家在過去排放了最多的碳,而且直到現在其人均碳排放量仍然相對較高。

發達國家還必須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援,幫助它們建立環保的電力系統。股權資本和債務融資方式成本太高且作用有限。一個關鍵要素是私營部門和全球公共部門要分擔風險。多邊開發銀行必須發揮核心作用。能源轉型委員會(Energy Transitions Commission)聯席主席阿代爾·特納(Adair Turner)表示,所需資金可能為每年3000億美元,到本世紀末將增至6000億美元。

還有一點是要加強國際協定效力,以加速上述「難以脫碳」行業的淨零進程。歐盟提出的「碳邊界調整措施」是促成淨零實現的一大關鍵要素。

最後一點是,實現電氣化是中心環節。如果沒有更好的選擇,可以使用包括核能在內的碳中和方式供應電力。

總之,要實現到2030年大幅減排的目標,就需要做這些事情。然而,更寬泛地講,談判者還需要記住三件事。

首先,價格機制不僅僅是一種有效的激勵機制。它還可以產生收入以補償受損者。然而,正如世界銀行「碳定價顯示表」所表明的那樣,目前碳價格普遍過低,覆蓋範圍也有限。

其次,決策者必須記住,無論發生怎樣的變化,前提是燈光不能滅,房子不能冷。

最後,我們真地團結到了一起。儘管中國、美國、歐盟、印度和日本將是關鍵,但沒有一個國家能夠獨自解決這一問題。個別國家將探索可行的道路。但協定必須達成,特別是中美之間的協議。正如孟加拉總理在《金融時報》撰文指出的那樣,富國必須幫助窮國。

技術專家們已出色地證明了,我們有能力儘快地使我們的經濟體脫碳。現在,領導人必須表明他們理解這意味著什麼。迅速行動,這就是避免災難發生的方法。

(觀察者網由冠群譯自英國《金融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