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焦點評論

另一個沃爾茲?《國際政治理論》中的方法論話語與實踐

作品簡介

【作者】Adam Humphreys,英國雷丁大學(University of Reading)政治學與國際關係學系副教授。主要研究興趣包括國際關係理論和元理論(meta-theory),尤其是因果關係與因果解釋、現實主義與新現實主義、英國學派,以及國際關係學中理論與歷史之間的關係。其他研究興趣包括:英國外交與國防政策、戰略,以及戰爭倫理學。

【編譯】阮鎮煒(國政學人編譯員,倫敦大學學院安全研究碩士)

【來源】Humphreys, A. R. C. (2012) ‘Another Waltz? Methodological Rhetoric and Practice in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26(4), pp. 389-408.

期刊簡介

《國際關係》(International Relations)是國際關係領域的權威期刊之一。該期刊創刊於1960年,目前由SAGE出版社與大衛·大衛斯紀念研究所(David Davies Memorial Institute)聯合發行。根據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的資料, 該期刊過去兩年影響因數(2 year impact factor)為1.250,在95種國際關係類期刊中排名第49。

另一個沃爾茲?《國際政治理論》中的方法論話語與實踐

Another Waltz?

Methodological Rhetoric and Practice in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dam Humphreys

內容提要

儘管《國際政治理論》是國際關係學中解釋性理論的「旗手」(standard-bearer),但許多學者對沃爾茲的方法論進行了許多迥然不同的剖析。它難以被定論的一個原因是,他們對於沃爾茲在實踐中如何處理現實世界的問題鮮有關注。儘管沃爾茲使用了新實證主義的話語,但他卻以尤為鬆散的,甚至是模糊的方式應用新現實主義。因此,他所說的與他所做的並不一致。這種不一致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體現在,他試圖調和他所宣稱的新實證主義與他所信奉的「國際政治以有組織的複雜性為特徵」這一觀點。由此所帶來的這些不一致,也有助於理解為什麼關於他的方法論會出現諸多迥然不同的解讀。這一著作的某些方面的確指向更多特別的方法論困境,而這些將持續地吸引國際關係理論家們的興趣。然而,其最為持久的方法論教訓也許是:話語和實踐不一定能夠和諧地相適應。

文章導讀

01

導言

《國際政治理論》(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以下簡稱 「TIP」;譯者在以下譯文中簡稱它為「《理論》」)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國際關係這一學科中解釋性理論的「旗手」。然而,儘管它是該學科中的經典著作,其方法論路徑的本質仍然難以定論。對沃爾茲的方法論的討論往往忽略了他實質的解釋性觀點。沃爾茲不尋常地專門把《理論》的第一章用於談論方法論問題,然而,如果不把他在第一章中所說的話與其實際理論的本質以及他面對現實問題時的處理方式聯繫起來的話,讀者難以完全理解他的方法論路徑。實際上,《理論》中的這三個方面相當地不協調。

在《理論》的第一章中,沃爾茲展示了理論與解釋本質的一種特殊的新實證主義論述,並具化了檢驗一個理論所必需的七個步驟:從闡釋清晰的理論中推導出某些假設;把這些假設置於可觀察的測試中;控制干擾變數;根據測試結果對理論進行修正,以提高其解釋力,等等。然而,在《理論》的第七章和第八章中,當他把他的理論應用于現實世界的問題時,沃爾茲並沒有遵循這些步驟。 他沒有嘗試從新現實主義中推導出一些假設,更不用說把那些假設置於可觀察的模型中去檢驗它們。他在第一章中所說的與他在第七、第八章中所做的,存在一個明顯的斷層(disjunction)。

識別出這一斷層不僅有助於調和這些年來出現的關於沃爾茲方法論路徑的迥然不同的分析,而且給出一個普遍性的教訓:方法論的分析必須把實際的解釋實踐和話語納入考慮範圍。不止於此,通過辨析沃爾茲所賦予「國際政治以有組織的複雜性為特徵」這一觀點的重要性,以及通過觀察他對於調和新實證主義和有組織的複雜性感到有多困難,我們或許就能理解沃爾茲的方法論話語和實踐之間的關係。「調和新實證主義和有組織的複雜性」這一困難支撐著他後續為其實質的解釋性觀點的本質的辯護,而那些主張的本質則是其局部性和不可證偽性。

接下來我會闡明沃爾茲的方法論話語和實踐之間的斷層,並探討這會給當前國際關係學中的方法論辯論提供什麼教訓。第一部分展示沃爾茲在《理論》的第七、第八章中如何把新現實主義應用于現實世界的問題。第二部分闡明:通過發現國際政治複雜性和新實證主義的矛盾,我們可以理解沃爾茲的方法論言語和實踐之間的斷層。第三部分探討《理論》中引申出這一矛盾的兩個方面:其一,沃爾茲認為結構是一個原因(引數),但並不是從傳統的新實證主義意義上出發;其二,沃爾茲認為理論必須與分析區別開來。由此,第三部分揭示了沃爾茲的方法論困境可以如何啟發當前在國際關係學中的辯論。結論部分提出方法論的分析必須同時包含方法論話語和理論構建與應用的實踐。

02

沃爾茲的解釋實踐

在《理論》中,沃爾茲提出國家行為及其產生的後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國際政治體系的結構塑造的。雖然他不是一個結構決定論者,但他堅持認為把國際政治理解成「一個擁有準確定義的結構的體系」使構建一個關於國際政治的理論成為可能。他從以下幾個方面定義這個「結構」:秩序原則(無政府性),單元的特徵(功能上沒有區別)以及單元之間實力的分配(兩極或多極),並認為它通過社會化(socialization)和競爭發揮作用。因為無政府體系「以自助(self-help)的原則」運行,他假定「國家尋求確保它們自身的生存」,並認為這「決定了它們的行為」。他從這些假定中推導出「權力平衡(balances of power)反復形成,且國家傾向於效仿其他國家成功的政策」。他隨後通過探討經濟相互依賴(economic interdependence)程度和效應以及冷戰兩極體系的穩定性來展示這一方法的效用性。

《理論》經常被視為一本實證主義著作:沃爾茲被解讀為贊同覆蓋律解釋模型(covering law model of explanation),在這個模型中,一個事件可以通過證明它的出現能從一個更普遍的因果規律中(且每當具體的前提條件被滿足時都能成立)推導出來而得到解釋。

然而,沃爾茲的方法一直被置於一系列對立的解讀中。對於《理論》中沃爾茲對理論和解釋的討論(尤其是在第一章中),我採納約瑟夫(Joseph)的觀點,將其解讀為新實證主義:它包含自然主義(Naturalism,科學方法對社會世界的可應用性)和經驗主義(Empiricism,「觀察是知識觀點的最終裁決者」的信念),同時把發現和驗證的邏輯(the logics of discovery and validation)作出區分。儘管沃爾茲的某些觀點模棱兩可的本質為對立的解讀提供了支撐,但我認為,對他的新實證主義提出質疑的討論中的諸多因素體現了它們對純粹的歸納方法局限性的關切,而這種關切廣泛存在於當時的新實證主義者中。例如,沃爾茲對理論和規律的區分有時被視為他不可能是新實證主義者的證據。他的立場是「理論解釋規律」。換言之,解釋不同於觀察。規律的內容直接與觀察的或實驗的程式直接捆綁在一起,而理論包含了理論性的概念。規律「也許可以被發現」,而理論則是被「構建」:它們需要「一個創造性的想法」。這些都與新實證主義相一致。的確,沃爾茲認為「假設可能從理論中推斷出來」,而且,如果最終被證實,「假設則被稱為規律」。

沃爾茲對理論發展需要創造性的強調,對「被觀察到的發生的事件」和「這些事件的解釋」的區分,以及對成熟的證偽主義的捍衛,這些都反映出科學研究和解釋中的波普爾路徑(Popperian approach)。儘管如此,對沃爾茲方法論的這一解讀需要一個重要的條件:在大多情況下,他沒有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應用他的理論。如果他這樣做,我們將期望他明確地列出可以從新現實主義推斷出的假設,並進行嚴格的檢驗。然而,在《理論》後面的(更聚焦於經驗的)章節中,他並沒有那樣做。

在《理論》的第七章中,沃爾茲的主要目的是使用新現實主義解釋為什麼美國相對來說沒有受到所謂的「相互依賴」增加的影響。然而,在這章中,沃爾茲只是間接地利用他剛剛發展出的理論。與我們對一個新實證主義者所期望的做法相反,他沒有試圖列出相關的假設,更不用說去檢驗它們。相反,他只是宣稱「在我們的理論視角下,相互依賴看起來並不一樣」。他的確試圖兌現這一承諾。比如,他認為儘管很多人相信增長的「相互依賴提高了和平的可能性」,但實際上,它使國家間的接觸更加緊密,從而「提高了偶然衝突的可能性」。儘管沃爾茲進一步講述了什麼是關於相互依賴和衝突之間關係的可檢驗的命題,但他並沒有試圖把它置於歷史的審視之下。他甚至沒有闡明他的理論如何支撐這個命題。

沃爾茲在相互依賴作為敏感性(行為體之間的行為相互影響並相互適應)和作為脆弱性(行為體為了利益而依賴于另一個行為體,放棄這種利益或尋找替代利益會付出高昂的代價)之間做出了重要的區別。然而,沃爾茲對這一區別的強調引起了學者對他的理論和他的實質性觀點之間關係的懷疑,因為沃爾茲承認他並不是從新現實主義中獲得脆弱性這一概念,而是從「相互依賴」這一術語的「日常使用」中獲得的。雖然他堅持認為以結構性用語思考並採用一個「系統性的相互依賴的概念」是很重要的,但是他並沒有具體給出一個新現實主義假設。相反,他強調「一個人的理論視角如何裝飾概念的含義」。這表明新現實主義的應用需要牢記關鍵的新現實主義觀點,比如:國家優先考慮自助,實力把大國與其他國家區分出來。沃爾討論的重點是,這些觀點能説明我們認識到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增長的相互依賴給美國與蘇聯帶來的限制比其他國家受到的少。這與第一章中的新實證主義相距甚遠。在實踐中,沃爾茲似乎把新現實主義作為一個啟發性資源(heuristic resource)去應用:它塑造我們的思考,説明我們認識國際政治的某些方面,而這些方面可能是其他思考方式所無法理解的;但是,新現實主義沒有形成可檢驗的假設。

當沃爾茲發展實質的解釋性觀點時,他運用新現實主義的這種非新實證主義方式同樣明顯地表現在《理論》的第八章裡。在這一章中,他討論了兩極和多極體系的相對穩定性。鑒於他已經在前面的章節中堅持把單元層次的因素抽離出來以發展出一個體系性理論,沃爾茲在第八章中明確地考慮了這些因素。但他絕不是檢驗新現實主義的假設,而是承認各種離散的結構性影響在實踐中不能被隔離和測量。事實上,他識別出結構的壓迫性與非結構因素的壓力(如:「意識形態偏好、歷史關係紐帶的拉力」、「外交」、「個性和政策」的吸引力以及領導人的「身份認同」)之間的矛盾。他認為這些非結構因素很有可能在多極體系中比在兩極體系中更加顯著,這使他得出一個結論:兩極體系比多極體系更加穩定。

沃爾茲的推理有賴於對單元層次因素的相對影響的評估,這一事實足以表明他不是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應用新現實主義。沃爾茲堅持認為假設應該被推斷出來以及被檢驗。然而,沒有任何關於結構性因素和單元層次因素之間關係的假設可以被一個從單元層次因素抽象出來的理論所推斷出(沃爾茲無論如何也沒有推斷出這樣一個假設)。

正如在第七章中一樣,沃爾茲以啟發性的方式,而不是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去應用新現實主義。這個理論塑造了他所考察的問題(不同類型的體系的穩定性),為他提供了他能利用的概念上的詞彙(包括結構、無政府狀態、自助、大國、利益、實力等概念),並塑造了他所討論的經驗實證的焦點(比如可能防止制衡行為出現的各種因素)。然而,理論和經驗討論之間的關係嚴格來說是不確定的:沃爾茲實質的解釋性觀點不能從他的理論中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推斷出來,而這種方式是我們對於一個忠誠的新實證主義者所期望的。

值得注意的是,沃爾茲的新實證主義並非是不成熟的。他承認理論不能被直接檢驗(因此具體的假設必須從理論中推斷出來)。他反對基於檢驗結果而「草率地否定」或「輕易地接受」理論。他指出,不成熟地運用嚴格的檢驗可能會導致理論「在釋放它們的潛力之前就被丟棄」。他尋求通過「設計能證實其理論的檢驗」而超越波普爾,但又跟隨波普爾告誡「事實和理論的相互依賴」使檢驗變得困難。儘管如此,他再次強調檢驗理論「總是意味著從理論中推斷出期望(expectations),或假設,並檢驗那些期望」,他還認為發展出多個假設是很重要的,因為「如果許多假設成功地經受住檢驗,那麼這個理論就變得合理」。在《理論》的第七、第八章中,沃爾茲顯然並沒有做到這一點。即使是他在《理論》的理論章節裡所討論的那些期望,即「權力平衡(balances of power)反復形成,且國家傾向於效仿其他國家成功的政策」,也都逃脫了系統性的檢驗。在實踐中,沃爾茲沒有貫徹落實他的新實證主義話語。

03

複雜性與新實證主義

雖然沃爾茲尋求發展出在理論上更為嚴謹的現實主義思想,但這個計畫的核心存在著一個方法論上的矛盾。一方面,他認為理論通過清晰界定引數和因變數去解釋「行為的規律」。另一方面,他認為國際政治是一個複雜系統,在這個系統中,結構和互動的單元是相互影響的。這些想法所帶來的問題則是:沃爾茲研究因果解釋的新實證主義路徑似乎要求他把國際體系的結構隔離出來,作為單元間互動的原因,但這個原因也是單元互動的結果。沃爾茲試圖通過聚焦於結構性影響來解決這個問題,把從互動的單元到體系(包括結構)的這個因果鏈條擱置一旁。其結果則是他無法推導出反映這些因素的影響的假設。簡單來說,他無法提供對國家行為和/或其產生的後果的完整解釋,因此,他也無法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應用他的理論(或者至少說有效地應用)。

複雜性

沃爾茲把理論描述為「一個處理複雜性的工具」。在試圖處理國際政治有組織的複雜性這一特徵時,沃爾茲建議我們「嘗試理解政治體系」的兩個方面:「一方面,一個體系由一個結構組成,體系層次的組成部分使單元被理解成組合,而不是單純的集合。另一方面,這個體系由互動的單元組成」。這意味著結構使一個體系大於它的部分之和(因此使系統方法成為必要):單元形成的組織「以特定的方式影響它們的行為和互動」,而這些方式不能被關於它們的特徵和目的的知識所預測。然而,這也意味著這個體系本身也由單元互動所構成,因此,結構和互動的單元是相互影響的。

沃爾茲明確表示,「只有當這個體系的結構與其互動的單元相互影響,系統方法才是必須的」。沃爾茲認為,在這些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合理的理論關切有兩個層面。其一,這個理論應該「追蹤不同國際體系的預期生涯,比如,通過表明它們可能的持久度和和平性」。其二,它應該「展示體系的結構如何影響互動的單元,以及互動的單元如何反過來影響結構」。雖然這個任務是《理論》的理論核心,但事實上,沃爾茲只關注體系的結構如何影響單元,而把單元如何反過來影響結構這一問題放到一邊。正如他後來所解釋的那樣,他這樣做不是因為他認為單元層次的因素不重要,而是因為這些因素早已被廣泛研究,而「結構塑造和推動單元」還沒有被深入研究。他發展結構性理論的目的是通過展示「因果鏈條不是單向的,從互動的單元到產生的結果,而是雙向的」來完善傳統的現實主義。

這需要進一步剖析。沃爾茲承認單純的結構性解釋是不充分的:結構「不是唯一在起作用的引數」,因此,一個單純的結構性理論只能解釋國家所面臨的壓力,而不能解釋國家將如何回應那些壓力。然而,他認為,為了揭示結構的因果效應,必須把結構作為一個引數隔離起來。換言之,沃爾茲認為,就如同以往的理論把單元層次的因素作為引數一樣,結構性理論必須把結構作為引數,由此表明,因果關係不僅從體系到單元這個方向發生,還從單元到體系這個方向發生。雖然其目的是闡明因果關係在這兩個方向上發生,但是沃爾茲的新實證主義迫使他把這兩個因果過程孤立地對待。

新實證主義與結構性理論

沃爾茲認為「系統理論的目的」是展示體系的結構和它的互動單元如何「運作和互動」,隨後沃爾茲堅稱這需要把它們相互區分開…任何方法或理論,如果被叫做「系統的」,必須展示體系層次(或結構)是如何區別於互動單元的層次的。換言之,發展出一個關於結構對國家行為(及其後果)的影響的因果理論需要把結構隔離為一個引數。這需要一個狹隘的定義:

只有當體系層次的原因運行時,人們才應該採取系統方法。然後,人們必須謹慎地把這個系統中的單元的屬性和互動,與這個系統的結構的定義相區分。如果人們不這樣做,那麼就無法形成系統層次的解釋。人們甚至不能試圖揭示這個系統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單元。

這在《理論》中反復出現:每當沃爾茲給出一個他的批評者所反對的過於狹隘的定義,他認為那是隔離結構的因果效應所必要的。例如,雖然他認為結構的定義「必須把單元的特徵、它們的行為和它們的互動放到一邊,或者從中分離出來」,但他堅持認為這些「明顯重要的因素」被「排除」,只是「為了我們可以區分單元層次的變數和體系層次的變數」。他的目的是「瞭解結構對過程的預期影響以及過程對結構的預期影響」,而他認為這「只有當結構和過程被明確定義時才能完成」。

簡言之,沃爾茲在一個狹隘和限制性的結構定義的基礎上發展了一個結構性理論,因為他相信這是國際關係學中因果理論化的必然要求,而這符合他的新實證主義方法論。

融合結構和單元層次原因

沃爾茲認識到在結構和單元層次的原因中發展解釋的重要性。在《理論》中,他很清楚系統方法「既要考慮在國際層次上的原因,也要考慮個人或國家層次上的原因」。然而,他提醒道:模糊結構和單元之間的區別會「使理清各種不同的原因以及區分原因和影響變得不可能」;而且,這「對於國際政治理論的發展一直是個主要的障礙」。因此,他最後把注意力放到「一個理論上有趣且實踐上重要的問題,即:單元層次因素和體系層次因素的因果權重占比可能是多少?」,但是沃爾茲未能回答這個問題。

沃爾茲認為他面臨的困難是「衡量單元層次和結構層次的原因的權重」。這意味著:一方面,展示結構性因素如何影響行為和結果(這正是新現實主義所做的);另一方面,展示單元層次因素如何影響行為和結果(這正是單元層次的理論所做的);但大多情況下很難確定「是結構性因素還是單元層次因素的作用更強」。沃爾茲無疑是正確的:由於新現實主義只考察結構性因素,它缺乏判斷結構性因素和單元層次因素相對權重的基礎,更不用說揭示這些因素是如何互動的。然而,這存在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嚴格來說,新現實主義甚至沒有展示結構如何影響行為和結果:因為它是單元層次因素中分離出來的,所以更準確地說,它展示了在單元層次因素缺失的情況下,結構將會如何影響行為和結果。

沃爾茲的問題在於他對結構的定義是從單元層次的力量中分離出來的,而這些力量實際上恰恰是結構的組成部分。這個問題來源於一個事實,在沃爾茲對複雜系統的概念化中,結構和互動單元是相互影響的:它們不是分離的,在某種意義上,它們互為彼此的因果。由於沃爾茲對「國際政治以有組織的複雜性為特徵」的信奉以及對新實證主義的忠誠,新現實主義似乎在本質上難以提供完整的解釋。

方法論意義

認為沃爾茲已經展示出(儘管是不經意的)新實證主義路徑對研究複雜系統的內在局限性,這種看法是不成熟的。他的繼任者們一直在琢磨如何把單元層次因素融入一個新現實主義的框架中。

如果沃爾茲在把新實證主義應用到國際政治的複雜性的過程中遇到的苦難有助於闡明新現實主義的局部性,因而有助於解釋為什麼沃爾茲以啟發性的方式,而不是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應用新現實主義,那麼這些困難也有助於理解對沃爾茲方法論路徑的許多迥然不同的解讀。

《理論》可以分成三個部分。第一章概述了一個新實證主義的方法論,表達了歸納主義和簡單證偽主義的局限性,以及在理論構建中創造性的需要。沃爾茲還把國際政治概念化為一個複雜系統。在第二到第六章,他討論了體系性理論的本質,並發展了他自己的理論。此外,這些章節以限制性定義和假定的形式詳細寫出調和新實證主義和有組織的複雜性所需要的妥協,並為其辯護。在第七到第九章,沃爾茲試圖論證經驗上的回報,從而表明他無法以新實證主義的方式應用新現實主義理論。

《理論》的這三個部分之間不和諧的關係為發展一系列關於沃爾茲的路徑的解讀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例如,布贊(Buzan)、鐘斯(Jones)和利特爾(Little)批判他所宣稱的「實證主義的檢驗方法」與其「對於知識和理論本質的鬆散務實主義(pragmatist)的理解」之間的不一致。傑克遜(Jackson)把沃爾茲歸類為分析主義者(analyticist),把他解讀為發展一個理想型理論(ideal-typical theory)。

總而言之,《理論》中的不同部分並沒有和諧地相適應。

04

超越沃爾茲的方法論困境

如果沃爾茲的話語和實踐之間的不一致有助於解釋為什麼他的著作激發出這麼多迥然不同的解讀,那麼剩下的一個重要的問題則是:國際關係學科能從他的方法論困境中學到什麼?這個問題可以從他著作中的兩個方面來探討。其一,結構是一個原因,但不是一個強有力的原因(efficient cause);其二,理論必須區別於分析。

再思考因果分析

在《理論》的核心理論章節中,沃爾茲所發展的新現實主義有多處把結構描述成一種限制性和特殊性力量,而不是一個強有力的原因。這些描述所出現的語境表明,它們不是代表了一種新的方法論出發點,而是反映了沃爾茲面臨的困難:它們相當於承認了結構不是唯一在起作用的原因,單元層次因素的存在排除了結構決定論。然而,在他討論社會化(socialization)和選擇(selection)(結構施加因果效應的方式)的過程中,沃爾茲提出一個較為強烈的主張,「結構是原因」,但不是「A導致X和B導致Y這個意義上的原因」。與產生固定且可具體化結果的施動者(agents)和施為(agencies)相反,「結構限制及塑造」:它們「不會直接導致某個特定的結果」。

沃爾茲的觀點似乎是結構在性質上不同於那些產生固定且可具體化結果的原因:結構是限制某些可能性並獲取其他可能性的一個條件,但它本身不能決定結果。從方法論的角度來說,關於沃爾茲的這個建議(結構可以被理解為可能性的一個條件),有意思的點在於它反映了結構如何可以被理解為一個單一的因果分析,也就是,對某個特定的經驗事件(empirical episode)起因的分析。

但是,單一的因果分析會犧牲普遍性(generalizability)。由於我們識別的是某個特定的結構在某個特定的事件中限制一些結果而使其他結果成為現實的方式,但我們不探討那個事件如何反過來構造結構,所以,單一的因果分析對於探討結構將對未來的情況所產生的影響並無意義。因此,把結構描述成一個原因,意思是我們不關注結構可能擁有的規律性影響,而是關注結構如何有助於產生某個或某些特定的結果。

這表明《理論》中的方法論困境來源於沃爾茲對發展一個普遍性理論的願望,即結構在任何及所有情況下的影響。鑒於他把國際政治概念化為一個複雜系統,這一願望要求沃爾茲把結構同時看作原因和結果,而這是他無法做到的。把結構理解成可能性的條件並專注于發展單一的因果解釋也無法解決沃爾茲的問題。但是,它也許可以推動更多沃爾茲所關注的關於複雜性的因果分析。

理論與理論應用

在《理論》中,沃爾茲堅持認為理論不能把每一個被認為重要的變數包含在內。他還認為,那些批判新現實主義不能解釋「特定的國家政策」的人誤解了這個理論的本質。正如他對結構(作為一個限制性和特殊性而不是決定性的原因)的描述一樣,這些評論在某種程度上是對這個事實的承認和辯護,即:他的結構性理論把極為重要的非結構性因素放到了一邊。在他後續對他的方法的發展和辯護中,他進一步指出「理論」和「分析」之間的根本區別。

埃爾曼(Elman)認為新現實主義可以且應當作為對外政策理論來應用。沃爾茲則反駁埃爾曼,認為他把「分析和理論」混淆了。他說道:「沒有現實主義者或其他任何人會認為單元層次因素能夠被排除在對外政策分析外。問題不是什麼應該被排除在對外政策的某個解釋外,而是什麼能夠被納入一個國際政治的理論中。一個分析可以包含很多因素;一個理論則只能包含少數因素。」

「預測不能從理論中推斷出來」這個觀點似乎與沃爾茲在《理論》中對新實證主義的堅持(假設必須被推斷且被檢驗)相矛盾。然而,他更寬泛的觀點則是:一個分析(即一個實質性的解釋)也許會涉及理論所利用的但卻排除在理論之外的因素。因此,理論和分析之間的關係嚴格來說是模糊的。這使從理論而來的分析的發展變成一個內在的不確定的任務。再者,以上的討論捕獲了理論如何有助於單一的因果解釋。這樣的解釋不能從理論中直接推斷出來:而是,理論可以幫助我們仔細思考並識別可能出現的因果動態的種類。

儘管在《理論》中沃爾茲的話語是新實證主義的,但他最後提倡新現實主義的用意則是:關注國家所處的結構性環境有助於學者的分析,但是這些分析的深化在本質上仍然是創造性的任務,因為它們必須考慮被這個理論排除在外的因素。

理論與分析之間的區別的重要性是很顯著的,因為如果假設不能直接從新現實主義中推斷出來,那麼就很難理解為什麼提出限制性的假定對識別一系列離散的結構性影響是必要的。更廣泛的意義則是,如果理論和分析之間的區別是模糊的,那麼檢驗假設則不能成為評估理論的唯一方式。畢竟,沃爾茲認為新現實主義仍然有用,儘管它的預測是不確定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新現實主義和其它像它這樣的理論,必須有助於解釋(尤其是單一的因果解釋),而這種方式是不能被沃爾茲在《理論》第一章中勾勒的新實證主義所理解的。

05

結論

任何對於《理論》中沃爾茲所使用的方法論路徑的解讀必須面對它內在的不一致以及這些年來所發展出的許多迥然不同的解讀。在某種意義上,在《理論》以及國際關係學界的回應中,有很多個不同的「沃爾茲」。

雖然《理論》的第一章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但把它解讀為是對新實證主義的闡釋是最合理的。然而,沃爾茲未能以我們所期望的方式將新實證主義付諸實踐:他在第一章所說的和在後續的章節中所做的之間存在一個明顯的斷層。

突出沃爾茲方法論的話語和實踐之間不和諧的關係並不是想一勞永逸地解決關於他的路徑的矛盾,也不是要重新評估新現實主義作為實質的解釋性觀點來源的效用性。然而,我們有重要的理由去做這兩件事:其一,更多地關注沃爾茲對於國際政治特徵的概念化,即一個內含結構和互動單元相互影響的複雜系統;其二,更仔細地剖析這種特徵如何影響他理論的發展以及他後續對理論的應用。

這麼做有一個好處,那就是能使沃爾茲的方法論路徑中與當前在國際關係學中方法論的討論產生共鳴的元素更為突出,尤其是他關於原因的種類,以及關於理論和實質的解釋性觀點之間的關係的想法。因此,也許最大的方法論教訓是,只有當我們批判性地考慮各種不同元素之間的關係時,我們才開始理解任何一種方法論路徑的複雜性。適用於《理論》的地方,當然也具備更為廣泛的適用範圍:方法論分析必須包含方法論話語,也必須包含理論構建和應用的實踐。

譯者評述

作者對沃爾茲的經典著作《國際政治理論》進行了細緻的閱讀和(方法論)分析。作者分析的起點(或前提)是把沃爾茲解讀並歸類為新實證主義者(如需進一步瞭解新實證主義,參見【1】)。作者認為沃爾茲「言行不一」,他沒有把新實證主義的方法論話語付諸於與其相一致的方法論實踐(即從新現實主義中推導假設,並對其進行檢驗)中。

有意思的是,作者指出沃爾茲在考察現實世界的問題時是以啟發性的方式應用新現實主義的。啟發式應用(heuristic application)的意思是學者們對某些經驗事件的解釋是由他們的理論的主題內容塑造的,而不是從因果普遍化(causal generalizations)或覆蓋律(covering laws)推斷而來的。【2】 新現實主義所提出並強調的體系/結構等概念啟發了學者們從國際體系與結構的層次上解釋或分析某些經驗事件。

作者也提到了沃爾茲把「理論」和「分析」做出了重要的區分。這實際上也劃分了「國際關係理論」和「對外政策分析」(Foreign Policy Analysis, FPA)的界限(參見【3】【4】)。理論和分析同樣重要,理論為分析提供了可用的概念和分析的側重點,分析則更具實踐性。「分析」往往包含多個因素(正如沃爾茲所說的),從而能提供更為全面或更為準確的對某一經驗事件(或者某一對外政策/行為)的解釋。

從國際政治複雜性的意義上說,無論「理論」還是「分析」,考慮結構性因素和單元層次因素的新古典現實主義也許是一個值得深挖的領域,(尤其是在「三大主義/範式」本身難以再有新作為的情況下)。在「理論」(成果)上,閻學通教授提出的道義現實主義屬於新古典現實主義的範疇。

而在「分析」上,比如在火熱的美國對華政策的話題上,一些學者或評論家都考慮到了結構性因素(體系壓力等)和單元層次因素(如美國的國內政治,領導人性格等),(儘管有時這些「分析」中的結構性因素和單元層次因素之間是割裂的,而不是把單元層次因素作為仲介變數置於結構性引數和政策行為等因變數的因果鏈條之中)。對外政策是國家間互動的體現,它的實踐性很強,在這個意義上,「分析」對於理解國際政治顯得更加實用,(但是這不意味著否定理論的重要性)。

總的來說,譯者認為,通過細讀《理論》,這篇文章不僅提醒學者們進行方法論分析時必須分析方法論的話語和實踐,它還在很多細微之處激發讀者對《國際政治理論》這一經典著作的(再)思考、對新現實主義的(再)思考、對「理論」的(再)思考、對因果分析的(再)思考以及對方法論的(再)思考。

參考文獻

[1] Jackson, P. (2016) The Conduct of Inquir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2nd ed. London: Routledge.

[2] Humphreys, A. R. C. (2011) ‘The heuristic application of explanatory theor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7(2), pp. 257–277.

[3] Waltz, K. (1996)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s not foreign policy’, Security Studies, 6(1), pp. 54-57.

[4] Elman, C. (1996) ‘Horses for courses: Why not neorealist theories of foreign policy?’, Security Studies, 6(1), pp. 7-53.

文章來源:【经典论衡】另一个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中的方法论话语与实践 | 国政学人 第500期 – 知乎 (zhi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