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譚傳毅》香會:劃分勢力範圍的對話
文/譚傳毅
最近西太平洋很不平靜,先後有加拿大與澳大利亞軍機自由航行遭干擾,接著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強調,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同時也尊重其他國家在相關海域的合法權利。
透過在新加坡舉辦的「香格里拉對話」(以下簡稱香會),西太平洋列強紛紛表達立場,特別是二戰後關於現有秩序與勢力範圍的維持與改變。
這絕對是美中強權政治的展現,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只是配角,雖然美中雙方抬出國際法證明自己的合法性,最終比拼的還是拳頭大小,香會只是個開端。
挑戰雅爾達體系之後的世界格局
嚴格的講,中國在香會所展示的聲量是延續自2021年3月的阿拉斯加會談,中國方面在這場會談中非常強烈的表達立場,大家記憶猶深。
當時楊潔篪在阿拉斯加與拜登政府官員進行美中高層會談,期間「訓斥」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及白宮國安顧問蘇利文「中國人不吃這一套」,同時,指責美方「違反外交禮儀,也不是待客之道」。
若從「主客關係」方面來看,中方訪美為客,接待方美國則為主。本來美方應該以禮相待低調「設伏」,讓中方掉入陷阱,但美方卻反主為客咄咄逼人,不免進退失據,出現「中國人不吃這一套」和「不是待客之道」的結果。這是中國第一次向世界展示,中國作為新興超級大國的份量,以及各國應該給予的尊重。
在此次香會中,除了新加坡,其餘各國都是「客」,都可以放言自己的立場。當然,最引人關注的是中國國防部長魏鳳和的發言。
綜觀魏鳳和發言的重點有二:第一,「如果有人膽敢把台灣分裂出去,中國軍隊必將不惜一戰,不惜代價、堅決粉碎任何台獨分裂圖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第二,「我們不惹事、也絕不怕事,我們不欺負別人,但也絕不允許別人欺負我們。」
這兩個重點的關鍵詞:領土主權完整。雖然這句話很簡單,實際上不簡單,它是對雅爾達體系之後世界格局的挑戰,也就是對美國單極體系所建立的舊秩序與勢力範圍的顛覆。除了歐洲舊秩序和勢力範圍正在重建之外,亞太地區也即將開始。
台灣海峽是中國領海?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於領海的規定,中國的領海只是領海基線以外12海浬,領海基線採用直線基線劃定,由各相鄰其點之間的線組成。
台灣海峽各自從大陸以及台灣領海基線向海峽中線推12海浬,屬於中國領海;中間還有毗連區(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公海。美國所主張的「國際海域」,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裡面並不存在,類似的概念是「公海」。為何美方要把台灣海峽說成是「國際海域」呢?
第一,因為美國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所以不使用這個名詞,避開受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限制。第二,台灣海峽最窄70海里(126公里),最寬220海里(410公里),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一個國家專屬經濟區的劃分,就是200海里。
雖然台灣海峽不全然是中國領海、鄰接區或專屬經濟區,但絕大多數屬於中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同理,在南海也是如此。
九段線以內的海域不是中國領海,領海基線12海里之外的海域是專屬經濟區,其他國家是可以自由航行的;中國就是根據這個規定自由出入宮古水道,儘管各國對於在專屬經濟區的航行自由和無害通過的爭議非常大。
在實踐中,某些國家要求外國軍艦通過領海時,在不妨礙「無害通過」以及關於沿岸國保護權的情形之下,必須事先獲得許可或通知。但是國際社會究竟還是「原始叢林」,在叢林裡面是沒有法律的,一切還是得靠拳頭。
例如在1988年2月12日黑海撞船事件,就是美蘇兩國對於軍艦無害通過爭議,所展開的軍事博弈。
中國在阿拉斯加會談之後,對於領海問題開始強硬起來,特別是針對美國及其盟友在台海和南海的自由航行。除了消極的對抗西方國家的自由航行之外,另外也積極制定了通報的法律例如《海上交通安全法》,當然,西方國家是否遵守,那要看中國的海洋實力有多強。
魏鳳和的紅線: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執法
中國新版《海上交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所有進入中國領海的外國船隻都必須向中國通報。必須通報的船隻包括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可能危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中國的「管轄海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水、領海、毗連(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目前對於進入專屬經濟區的外國軍艦,國際上有通行的處置原則,一般是先查證,若無問題就以雷達監控、或派機艦前往監視,若無敵意,則驅趕目標。當發現其有不良企圖,就要採取戰術動作將其逼離或警告或攔截。對於進入領海或有敵對活動的機艦,可視狀況採取軍事行動。
2016年1月12日,美國海軍第五艦隊所屬2艘攻擊快艇在從科威特駛向巴林的途中闖入伊朗波斯島海域,伊朗海軍俘虜了這2艘快艇及10名美軍士兵。
很多人說,美軍或其盟友不必理會中國。當然中國不可能俘虜航空母艦或驅逐艦,但面對可能出現在西太地區和南海的情報船、後勤補給船、陸戰隊小型兩棲艦、無人艇等,只要它們越界或違規,就可能出現上述場景。這種事情不必每天做,幾年有一次也夠了。
目前中國大陸對於外國軍艦入侵領海的做法只能搜證、警告、驅離,現在有了《海上交通安全法》,賦予海警船與軍艦執法的依據。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10條規定了「臨檢權」和「緊追權」,這兩個權力在本質上是國家的海上管轄權,只能針對商用船舶。例如1993年7月美國海軍指控中國籍貨輪銀河號載有化學武器原料,勒令停靠沙烏地阿拉伯達曼港接受檢查。
若對越界軍艦行使海上管轄權,就要考慮本身的實力夠不夠了。有些國家例如俄羅斯會採取激烈的做法,1艘俄國軍艦曾經在黑海衝撞美國海軍,1架攻擊機也曾在1艘英國驅逐艦前方投擲炸彈示警。
目前還不知道中國海警和解放軍會怎麼做,基本上「無害通過」是底線。根據魏鳳和所說:「我們不惹事、也絕不怕事,我們不欺負別人,但也絕不允許別人欺負我們。」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應該就是中國軍警執法的範圍,這也是中國的勢力範圍。
(作者譚傳毅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法國博士,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