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軍事

美國拒絕中國「台海不是國際水域」的論述

美國軍艦經常行駛經過台灣海峽,以行動說明此舉符合國際水域航行的規範。圖為2021年4月伯克級(The Arleigh Burke-class)驅逐艦紀德號( USS Kidd (DDG 100) ) 和傳奇級(legend-class)美國海岸防衛隊快艇蒙羅號(Cutter Munro),例行性通過台灣海峽。

文/RFA

針對中國就台灣海峽主權聲索,美國政府決定拒絕中國有關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的論述。美國國務院日前回應稱,「台灣海峽是一條國際水道,這意味著台灣海峽是公海自由的區域,根據國際公約保障之下,具有包括航行和飛越的自由」。記錄顯示,美國軍艦今年以來通過台海5次。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上周(13日)在記者會中宣稱,「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一說」「有關國家聲稱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中方堅決反對。」

據彭博社19日報導,美國總統拜登已經聽取了關於此事的彙報,白宮國家安全團隊正在研究中國的這一主張,瞭解這一主張背後的具體含義。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稱,美國政府越來越擔心,中國這種主張可能是北京有意要模糊化台灣海域的法律解釋,以強化對台海的主權。報導稱,美國政府已經向北京方面傳達了美方立場,但目前也還不清楚中國是否會採取措施來強化其立場。

美國軍艦多次通過台海 強調台海和平穩定

美國軍艦從今年以來,5次通過台灣海峽,分別為1月22日的「杜威號」(USS Dewey),「拉爾夫.強森號」(USS Ralph Johnson)在2月26日及3月18日兩度通過台海,「桑普森號」(USS Sampson)則在4月26日通過台海,皇家港號(USS Port Royal CG-73)則在5月10日通過台灣海峽。

美國強調,「符合國際法中有關國際水域航行的規範,美軍會繼續在符合國際法的任何地方飛行、航行與執行任務。」

除此之外,去年9月英國軍艦罕見穿越台海、去年10月美國與加拿大軍艦曾聯手穿越台海,連法國軍艦也在今年4月通過台灣海峽。

中國對台海聲索 下一步侵蝕「海峽中線」默契

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告訴本台,中國就是因為看到各國軍艦陸續穿越台海,才認為需要在法律上宣佈,並創造權力行使的現實。「也就是各國要國際化,他就要開始在法律和執法上動作,創造他能夠在台海有效行使權力的事實,去抵銷這樣的狀況。」

另一方面,美國總統拜登從2021年4月美日元首峰會、5月美韓元首峰會、歐日領袖峰會、七國集團外長會議,日澳2+2會談到七國集團領袖峰會等多個場合,都強調「對台海和平與穩定的重視」。

揭仲認為,美國軍艦還是會繼續在台海行使自由航行,而目前美艦走的是海峽中線以東,只有一兩次刻意走海峽中線以西。他認為接下來要觀察的是,當美艦在海峽中線以東通過,中國軍艦會不會隨之跨越中線在後面跟著。

「因為他現在已經開始在中線做文章,海峽中線只是兩岸默契,現在要看他是不是準備一步步侵蝕默契。第二建立他在台灣海峽執法或權力行使的現實。」揭仲分析。

汪文斌宣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的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強調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軍艦穿越台海屬自由航行

台灣駐WTO首任大使顏慶章在媒體投書提到,根據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公約 (UNCLOS III )「公海除領海及內水以外的海域,均屬公海( High Seas )」,「任何國家不得有效聲稱將公海任何部分,置於其主權之下(第89條)。」 軍艦在公海上受有特殊保障。他認為,「中國政府亦應善意遵守上述明確規定。」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姜皇池曾針對美國軍艦航行台海提出,《海洋法公約》第36條,對於超過12浬領海外之海域,若在航行與水文存有相同便利的航道,則不適用過境通行制度,此時超過領海部分改適用公海自由航行制度。「是以在方今海洋法制度下,美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中央水道,屬於自由航行應無可爭議。」姜皇池寫道。

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接受本台訪問表示,海洋法有嚴格規定,專屬經濟區域賦予沿海國經濟開發的權利,但不能因此去改變公海應有的自由權的屬性。中國在其他部分過度解釋,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林廷輝:「你如果要主張相關任何權利,必須進行有效的控制與管轄,如果沒有有效作為無法發揮效用。就像中國當初宣告東海ADIZ,要求後來進入到這裡的航空器都要跟他說明,像美國的航空器就不會理他。」

習近平簽署《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台海內水化阻他國介入

林廷輝也同意,中國對台海聲索是在反擊,全世界都在講台海和平與穩定。「因為各國都在講台海穩定與安全,就會有介入台海的可能性,這就會國際化。這就是他為何要把台海內海化,其實是在鋪陳應對西方國家法律戰。」林廷輝補充說。

林廷輝把中國對於台海內水化的宣告,與近期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簽署《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串聯在一起。

林廷輝:「他避免進入戰爭軍事狀態,但是又能達到武裝衝突。他在鋪陳,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情況下,又阻隔他國介入內政問題,而去做這樣《綱要》的安排。」

所謂的「非戰爭」軍事行動,林廷輝認為,這也包括灰色地帶海上民兵。他舉例,如果中國組成所謂的海洋資源公司,成立海上民兵的艦隊,應該以海巡跟海巡之間的海警(coast guard)合作,打擊非法捕魚(IUU)直接逮捕,如果他強力反抗就代表這不是漁船而是軍艦。「對方用非傳統的做法,我方就該有非傳統的破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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