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王崑義專欄

曾建元 / 國家人權記憶庫:曾群芳

曾建元

文/曾建元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姓名 性別 出生年 受難期間 出生地
/籍貫 執行刑度刑期/
受難事實 羈押/
執行處所 獲平復或
賠(補)償
曾群芳 男 1928
1954.10.12–1954.11.13 臺灣省
苗栗縣
竹南鎮 第一次羈押:口述稱約兩週,無檔案
第二次羈押:1月1日 第一次羈押: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
第二次羈押:
臺灣臺北監獄 申請審理中

曾群芳(1928-2020),男,臺灣苗栗竹南人。原以「學生工作委員會李水井等案」關連遭受通緝,逃亡一年半後於1951年11月出面自新。時23歲。1954年10月因「翁木案」被控自首不誠而投案,羈押月餘,時26歲。

基本資料與簡介

曾群芳,日本名曾我信重,臺灣省苗栗縣竹南鎮中港人,祖籍廣東省嘉應州鎮平縣,為客家裔人。司法書士新竹州竹南郡竹南庄保正曾鴻鈞(曾我省三)、林知母(曾我知子)夫婦之五子,1928年出生。就學新竹州竹南公學校/宮前國民學校,應屆考取新竹州立中學校。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末期,新竹州立中學校修業由五年提前為四年,應屆考取臺灣總督府立臺北經濟專門學校本科,隨即以學生志願兵名義與全校學生接受徵召入伍,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以步兵二等兵退役,返校繼續學業。

12月25日臺灣光復,臺北經專改名臺灣省立臺北商業專科學校,1946年升格為臺灣省立法商學院,1947年併入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本科改制為商業專修科。戰後參與臺灣學生聯盟與臺北反對澀谷判決不公與抗議沈崇案反美抗暴學生運動。1947年二二八事變期間,與臺大同學林從周共同參加臺灣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忠義服務隊臺北縣臺灣鐵路板橋車站治安維持工作,也與臺大同學鄭文峰參加臺北學生軍起義,皆未成氣候。

臺北戒嚴與綏靖停課期間,回到中港避難。獲臺大法學院副教授陳寶川之維護,1947年6月返校復課,惟與鄭文峰等受臺大公共行政專修科學生陳炳基之邀參加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8月,參與創建臺大法學院支部,接受幹事鄭文峰之領導,10月,省工委臺北市工作委員會擴編,任第五街頭支部委員,接受書記華南銀行高懷國領導,11月林從周入黨,共同加入鄭文峰領導之小組,另曾發展臺大公共行政專修科學生張彥文與彭蘊璠之組織關係。1948年2月臺大畢業,考取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計,轉入市工委產業支部,與林從周協助書記高懷國《光明報》之編印與散發,並與臺大同學臺糖同事陳廷裕共同發展新竹地區工作委員會竹南支部組織。1949年5月,與小學同學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教育系專修科學生顏松樹發展小學同學前日本空軍飛行員黃華昌,擬依《佳木斯密航計畫》安排潛送至東北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未果。

1949年8月,因臺大法學院支部王明德以《光明報》示人遭舉報,國防部保密局乃自臺大法學院支部戴傳李等人,循線自省工委基隆市支部書記臺灣省立基隆中學校長鍾浩東處查獲省工委組織,曾群芳請遷花蓮縣光復鄉花蓮糖廠走避風頭。1950年4月省工委書記蔡孝乾於臺南縣屬竹崎鄉落網投降,5月國防部總政治部主任蔣經國依蔡孝乾口供下令全省大逮捕,陳廷裕乃自臺北東下花蓮通報曾群芳共同展開逃亡,先至張彥文任職之臺東縣警察局關山派出所躲避,再越過中央山脈南路,由屏東一路經高雄、臺南北上,途中潛經竹南中港家中,焚燬一切藏書和私人文件,再攜顏松樹逃至臺北,通知臺大同學林從周、陳英泰和就讀地質學系的小學和中學學弟葉雪淳逃亡。最初由陳英泰協助藏匿於臺北縣木柵鄉樟腳村,後四處躲藏於各地,包括陽明山管理局士林鎮社子鄉間、新竹縣香山鄉內湖村、新埔鎮新民里新埔派出所、關西鄉石光上林村坪林石光派出所等地。陳廷裕逃亡期間仍在新竹透過其新竹州立新竹商業學校同學發展新竹地區工作委員會竹南支部組織,9月吸收其竹商同學、曾群芳小學同學翁木入黨,接受兩人領導。

1951年9月國防部《共匪及附匪份子自首辦法》修正公布,11月乃經長兄曾培芳於父親投資之新竹縣北埔鄉南埔村番婆坑礦場藏匿處勸說,與顏松樹出而向國防部保密局投案,關押於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兩週,經保密局前幹員章和樂引介前臺灣站長林頂立協助辦理自新。

1951年12月,翁木因不願調職日月潭發電所而辭職失業,六次到臺北找陳廷裕幫忙求職未果。1953年8月,翁木因媒說合,將與劉菊妹新婚,擔心組織關係會影響婚後妻室生活,於1954年2月向竹南支部黨員竹商同學邱仁榮和楊清木表達自首意向,邱、楊最初責其思想不堅定,後亦動搖,7月翁木經憲兵司令部策動,由苗栗縣前副議長王天賜陪同自首,將組織關係合盤托出,8月邱仁榮於受國民兵訓中遭傳訊,同在軍中受訓的另一同志邱賢明聞訊潛逃,後向內政部調查局自首,曾群芳和陳廷裕於27日在臺北昆明街122號萬國大旅社邀集邱仁榮和楊清木了解狀況,知組織情形已為政府全面掌握。

保安司令部偵防處於9月21日以自首不誠立案偵辦「翁木案」,曾群芳乃出而投案,於10月12日至11月13日羈押於臺灣臺北監獄。經長兄之奔走,得臺大法學院教授司法院大法官蔡章麟、前保安司令部軍法處長律師洪福增與保密局新竹組長許德輝協助,以情節輕微而得脫險身免飭回,為偵防部以(43)安律字第4641號令臺灣省政府警務處隨時察看,至1990年7月11日國防部廢止《戡亂時期共匪、附匪及叛亂分子自首辦法》始獲得真正自由。

1956年11月,於臺中市臺灣省工業會任職結識吳濁流,經其舉薦與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挺生而獲重用,任職至財務處處長並兼任大同工學院事業經營學系副教授,再獲聘至日本東光電子企業集團之華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職至董事長退休。2020年2月19日凌晨1時50分,以92歲高齡於家中壽終正寢,家人皆隨侍在側。
2023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條文,2024年2月28日實施,曾群芳相關政治檔案原列永久機密,不見天日,始首度出土。2025年3月4日,長子曾建元持以向法務部申請平復司法不法。

案情
當時年齡:23 歲、26歲
當時職業:臺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糖廠會計、(服務單位不詳)幹事
• 裁判/受難年度:民國40、43年
• 裁判書字號:無
• 判決主文:無
• 宣告刑度刑期:無
• 執行刑度刑期/受難事實:(檔案可考)羈押1月1日

平復或賠(補)償
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申請審理中。

相關人物
竹南:顏松樹、黃華昌、葉雪淳
臺大法學院:陳廷裕、林從周、鄭文峰、陳英泰、陳炳基、王明德、張彥文、彭蘊璠、戴傳李
翁木案:翁木、邱仁榮、楊清木、邱賢明
產業:高懷國

民國114年4月29日2時45分
新北板橋萊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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