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台灣總統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恐致北京升級對台軍事嚇阻

賴清德
圖像加註文字,賴清德(中)與台灣國防部長顧立雄(右1)推動恢復軍法制度

文/BBC中文網

台灣總統賴清德於3月13日(週四)宣布,台灣將全面檢討並修正《軍事審判法》,(軍法)以因應中共對台灣軍隊的滲透及間諜活動威脅,並恢復軍事審判制度,震撼兩岸。

根據賴清德說法,這一決定標誌著台灣將重新啟用軍事審查制度,軍法官將回到第一線,與司法機關合作,處理現役軍人涉及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及抗命等軍事犯罪的刑事案件。賴清德表示,未來現役軍人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等軍事犯罪,將由軍事法院審判。

不過,有分析稱,賴清德恢復軍法審判的背後更多出於對兩岸政治的考量。 他在宣布恢復軍審時大篇幅提到近期中共對台灣的擠壓與分化。「中國是境外敵對勢力,」他說。

在當天的一個國安高層會議上,賴清德提及最近台灣涉及中共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後者意圖「操弄分化與台灣民眾」,並試圖架空政府公權力,塑造北京已在台灣「治理」的假象,以擴大其對台灣的影響力。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例行記者會立即回應此事稱「台灣沒有總統」,又稱「不管民進黨當局說什麼,改變不了祖國必然統一的大勢」。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也回應抨擊賴清德在台灣「變本加厲製造「綠色恐怖」,打壓台灣政治異己,煽動反中抗中,升高兩岸對立對抗,限阻兩岸交流交往。」

兩岸問題專家,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研究員宋文笛向BBC中文表示,台灣政府在此時發表「防範中國滲透」的宣示,在時間點上想必有針對中共反分裂法即將滿20週年,以先發制人之勢鞏固內部士氣的考量。

他分析說,賴清德宣布許多措施旨在加強台灣政府對兩岸交流的監管,包括政治及宗教交流或旅遊娛樂 ,關鍵詞是「規範」(regulate)。「北京不太可能對此感到高興,可能會在接下來的幾周內以軍事演習或導彈測試的方式表達不滿。」他說。

各方回應

針對台灣恢復軍法審判,首當其衝的規範對象即是台灣現役軍人。對此,台灣國防部昨日回應作為三軍統帥的總統賴清德的決定時強調稱,未來修正的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上犯罪為主,若台灣現役軍人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譬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章等),將受軍事審判。不過,現役軍人觸犯一般治安方面的犯罪案件,沒有打算納入軍審範圍。

賴清德發言引用台灣國安局報告稱,2024年,台灣因「共諜案」起訴人數共64人,是2021年的三倍之多。他又批評北京近年更加「處心積慮對國軍進行滲透及間諜活動」,2024年涉及共諜案遭起訴的台灣現役及退役軍人分別為15人(23%)及28人(43%),合計占共諜案比例高達66%。

不過,事實上,出自軍方的國民黨立委如陳永康等人,去年在立法院提出要求修正《軍審法》第34條,讓台灣現役軍人在戰時涉犯《陸海空軍刑法》及普通《刑法》,應回歸軍法追溯、審判,並通過一讀階段。但此次賴清德意外出招,以總統身份直接宣布恢復軍法審判,引發各界不同反應。國民黨在昨日獲悉此事後,隨即發表聲明,抨擊賴清德的主張, 稱將惡化兩岸當下不和睦的關係。

國民黨立法委員許宇甄在今日(14)批評賴清德。並稱「歷史像一座照妖鏡,照盡政客嘴臉」,過去反對,今天卻積極推動,質疑賴政府是否要學南韓總統尹錫悅推動戒嚴,才恢復軍法審判?」

去年參選總統,敗給賴清德的新北市長侯友宜14日則稱,他個人還是「希望兩岸不要硬碰硬,台灣要有信心跟各國來往,緩和兩岸的對立與衝突。」

台灣憲法學者、台灣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丞儀則在臉書評論稱,源自台灣「戒嚴時期」的軍事審判的爭議和問題在於若「因為普通司法辦不出來,就要改歸軍事審判,請問軍事審判有什麼高招,可以比普通司法更厲害?不就是嚴刑逼供、草率取證、先射箭後畫靶、口供為唯一證據、速審速決、審檢不分?」

黃教授又稱,若以台灣政府稱,未來軍事審判的所有法律適用標準等都會符合憲法原則也能保障被告的程序權,那為什麼不用普通司法就好?

黃丞儀稱,或許台灣戒嚴時期的「匪諜就在你身邊」及「覆巢之下無完卵」等警語不斷讓台灣人的神經緊繃,已經成為我們代代相傳的社會文化基因。「所以,在中國威脅底下,軍事審判變成必要之惡,充其量好好限制住就好了。」

不過,同樣是法律學者出身,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則說,考慮過去批判軍審的問題,例如審檢不分、獨立性不足問題之後,現在若要重啟軍審,政府及立法部門就要合作「確保專業、審檢分立、獨立性等問題被解決。這是立法細節問題,也是立法院的責任。」

他認為,問題是要把過去詬病的事情解決,否則重啟軍審便沒有意義。民進黨大老,前立委林濁水則稱,在台海問題上,川普現在是堅持戰略模糊,但賴清德反而「一舉揮別戰略模糊,調整為穩健的戰略清晰。令人終於喘了一口氣,大感振奮。」

宋文笛則告訴BBC稱,台灣政府此次試圖以「先發制人」之勢鼓舞台灣內部士氣,也就代表北京會在國際輿論上將此形容成是台灣「率先挑釁」。「北京也大有可能藉此將後續反分裂法20週年紀念活動的對台灣強硬表態,形容成是出於回應台灣挑釁的「正當防衛。」

從更大的區域政治來看來看,宋文笛分析說,近期美國外交走向去價值化的單邊主義,連帶的歐洲也苦於烏克蘭戰爭軍援中斷的紛擾,皆無暇處理台海議題。「北京有理由會趁機升級對台軍事嚇阻和選擇性經濟制裁措施的力道。」

賴清德巡視台灣軍營
圖像加註文字,賴清德昨日發言引用台灣國安局報告稱,2024年,台灣因「共諜案」起訴人數共64人,是2021年的三倍之多

台灣軍事審判歷史及爭議

根據「台灣歷史博物館」資料庫,依據軍法的台灣軍事審判,起點來自1949年5月20日台灣宣布戒嚴以降,在台灣,任何「涉嫌叛亂」或「匪諜」的平民或組織,均須接受軍事審判。其中,簡稱軍法的「軍事審判法」則在1956年10月施行,根據台媒中央社,軍法不同於一般刑事訴訟程序,是由特設軍事法院及軍事法庭,係針對台灣現役軍人犯罪行為處罰與追訴的特別刑事審判制度。

過去,台灣軍事法庭的審訊不公開,判決依據嚴厲的法條,並受到高度政治控制,亦即最終判決結果需經由機關長官甚至總統核定。有民間人士指出,在戒嚴「白色恐怖」時期這導致了濫行死刑,並造成無數冤案和錯案的肅殺氣氛。

以政治犯的遭遇來看,過去軍事法庭鎮壓政治異議者的主要法律依據是包括刑法中的內亂外患罪、《懲治叛亂條例》等。當時,台灣情治機關與軍事法庭相互協作,將政治異議者定罪,被批評形成一種壓迫性的法律機制。

譬如,1979年,批評時政,推動台灣民主化的《八十年代》和《美麗島》雜誌陸續發刊,12月10日,在雜誌社外群眾集結並要求民主的群眾運動在高雄市爆發,被稱為「美麗島事件」,許多示威者及雜誌社人士被逮補,並送進1980年3月進行的軍法大審中。

最知名的軍法審判即是70年代在服兵役時便提出台灣獨立及陸續推動台灣政治民主化的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據報導,當時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時,擔任示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被軍事法庭以「叛亂罪」判處死刑,最後在當時美國卡特政府「人權外交」政策及國會議員向蔣經國政府壓力下,改為無期徒刑,其餘人士包含呂秀蓮,陳菊及林弘宣等人皆以有期徒刑論處。

施明德特赦判決書
圖像加註文字,1990年台灣前總統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政治犯,包含受軍法審判無期徒刑的施明德。

1996年9月,位於台北市台灣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發生一起謝姓女童遭性侵後殺害的命案,時年20歲的上兵江國慶即被認定涉案並被以軍法起訴,一年後,被執行槍決身亡。但江姓生前否認犯行。江家及民間組織不斷要求重啟調查。2011年9月,台灣北部地方軍事法院依法定程序再審此案,判江國慶無罪,江家獲得國賠。

2013年,台灣曾對《軍事審判法》進行重大修改,原因是當年24歲青年洪仲丘在軍中遭受不當訓練及對待不幸身亡,引發台灣社會的強烈反彈及數十萬人上街抗議。為回應民意,彼時執政黨國民黨掌握多數的立法院迅速啟動修法程序,與在野黨合作明訂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的審查程序不再適用軍審法,隨後軍檢署和軍事法院於2014年正式裁撤,致使軍審法幾乎「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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