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樂義/戰略威懾-看東風-31AG洲際飛彈全射程發射
文/RFA亓樂義
時隔44年,中國再次向太平洋全射程試射洲際彈道飛彈。這是中國增強其具有真正意義上核威懾與核反擊能力的開始。除此之外,過多解讀都言之過早。
定期公海測試的開始
中國國防部上周公佈,9月25日8時44分,火箭軍向太平洋相關公海海域,成功發射1發攜載訓練模擬彈頭的洲際彈道飛彈,準確落入預定海域,有效檢驗武器裝備性能和部隊訓練水準,達到預期目的。這次飛彈發射是年度軍事訓練例行性安排,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中方提前向有關國家作了通報。
西方軍事專家根據《解放軍報》發佈的4張發射畫面判斷,這發飛彈是中國第二代以固體燃料發射的東風-31AG(東風-31甲改)洲際戰略核飛彈,由一輛超重型自行式特種車承載,可以在林地附近的臨時陣地進行無依託起豎發射,機動性強,存活率高。
美國防務新聞和分析網站《戰區》(The War Zone)副主編特雷維西克(Joseph Trevithick)指出,這是從1980年之後,中國首次向太平洋發射1枚洲際彈道飛彈,表面上是為訓練目的,同時對外發出直接的信號,特別是對美國及其盟友。跡象顯示,隨著中國繼續大幅擴充核武庫和洲際彈道飛彈的規模,這次發射可能是更多定期公海測試的開始。
1980年5月18日,中國第一枚「東風5號」洲際彈道飛彈(當時對外稱「運載火箭」)從甘肅酒泉向南太平洋預定海域發射,進行全程飛行試驗達9千多公里。此後,因地理縱深的限制,或基於保密,或配套能力不足,或避免國際壓力,以及考慮成本與風險控制等原因,中國的洲際彈道飛彈試驗都采高彈道方式向西部內陸靶場發射,射程距離縮短而不是全程發射試驗,效果大打折扣。時隔44年,這次發射東風-31AG采全射程發射試驗,其意義之重大也在於此。
高彈道不能取代全程發射試驗
采高彈道試驗和全射程試驗的區別在於,高彈道試驗主要驗證飛彈的射程和基本飛行性能,而全射程試驗可以類比從發射到命中目標的全過程,包括飛彈戰鬥部(又稱彈頭)的實際使用效果,能夠更全面地評估飛彈在實際戰鬥中的表現,包括戰鬥部的威力、精度以及在複雜環境下的適應能力。這種試驗方法能夠更準確地驗證飛彈的各項性能,尤其是飛彈在末段(再入段)的飛行性能和控制系統的穩定性。中國航太科學家錢學森曾強調,高彈道不能取代全程發射試驗,可見兩者差距甚大。從某種程度上說,某個型號的戰略飛彈若沒有完成全射程發射試驗,基本上它就不具備真正意義上的戰備值班。
從航行通告(NOTAM)資料顯示,這發飛彈從海南島發射,至落點距離約11,700公里。法新社報導稱,飛彈落在法國海外屬地波利尼西亞的馬克薩斯群島(Marquesas Islands)附近。落點位於太平洋中南部,在夏威夷南方約3千7百多公里處,往東面向7千多公里的南美洲。飛彈的威懾物件是美國,但指向性並不明顯,而且攜載訓練模擬彈頭。如此安排說明中國發射洲際彈道飛彈極為謹慎,沒有引起美方抗議。
事發後,美國國防部副新聞發言人辛格(Sabrina Singh)面對媒體詢問時指出,」這是一件好事。」美方收到提前通報,這正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進一步降低任何誤解和誤判的風險,美方歡迎這樣做。她還說,美方將繼續敦促在彈道飛彈和太空發射方面有更規範的通報安排,這是美國向中國提出的建議,它代表了一種常識性的信心建立措施(CBM)。因此,美方希望看到這類的通報能繼續下去。
由此看出,面對重大的戰略威懾行動,美國更關注透明度和規範化,避免誤判,管控風險。反觀中國火箭軍的建設與發展,是增強可信可靠的核威懾與核反擊能力,以及戰略制衡能力,很難主動挑戰美國。可以說,這次罕見而重大的戰略飛彈試射,是中國增強其具有真正意義上核威懾與核反擊能力的開始。
採取演訓發射威懾方式
問題是,中國為何選擇現在這個時機向太平洋實施洲際彈道飛彈全射程試驗呢?這段期間中美兩國並未發生危機和衝突。試射洲際彈道飛彈不僅是軍事問題,更是重大的政治問題,如果說有什麼事件讓北京感到危機緊迫,而必須以此手段警告或震懾對手,那就是臺灣議題,聯合國大會1971年通過的2758號決議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美方批評北京歪曲聯大決議並以此為工具,破壞臺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和參與,包括阻擋臺灣參與聯合國系統。
這個議題從兩岸開始,如今成為中美兩國對兩岸關係定位的重大政治分歧,澳洲及荷蘭也加入美國行列,進而演變為聯合國大會的焦點。如果北京破防,」一中原則」將全面坍塌。在政治和外交手段難以達成目的,而又不能採取戰爭手段時,中國向太平洋全射程發射洲際彈道飛彈就成了面對強敵的唯一選擇。
在核飛彈部隊實施戰略威懾的方法上,北京有5項選擇。一、運用多種輿論宣傳手段,向對方提出有條件使用核武器的威脅警告。二、提高洲際彈道飛彈的準備等級,包括飛彈技術準備和飛彈發射準備。三、實力展示,透過閱兵或新型飛彈展示,或邀請有關人員參觀核武庫或發射場。四、兵力造勢,通過飛彈部隊在機動中擺兵佈陣,或以類比發射等方式,震懾對手。五、演習發射,是以實際試射飛彈達到戰略威懾的目的。
以上前4項,都不需要發射飛彈,操作相對簡單。第5項是飛彈實體試射,操作難度最大,風險最高,但效果較好。為此,解放軍採取單一軍種(火箭軍),以單發和單一型號飛彈進行發射,而非動用多軍種,使用多發和多種型號飛彈,屬於低強度的戰略威懾,儘量把難度、風險和外界的抗議降到最低程度。
北京這次決定采演習發射(或稱訓練試驗發射)的方式,目的就是要驗證洲際彈道飛彈在全射程試驗中的實際使用效果,從實質上增強可信可靠的核威懾與核反擊能力。同時,向國內提出保證,並向世界宣示習近平整肅火箭軍的貪污腐化已經取得成效,不影響火箭軍戰略核飛彈部隊的正常戰備值班。
全射程發射的關鍵目標
從技術上說,中國向太平洋以全射程發射洲際彈道飛彈,加上之後的試射,可能想要達到以下幾項關鍵目標:
一、驗證飛彈的全程作戰性能:包括從助推段、中段飛行到末段(再入段)的各個階段。通過這種試驗可以評估飛彈在接近最大射程時的性能表現(也就是邊界射擊,武器要達到最大有效射程,才能真正驗證武器性能),進而確保飛彈能夠在極遠距離下精確打擊目標。在助推段期間,驗證火箭發動機的推力輸出、燃料消耗和飛行的穩定性。在中段飛行期間,觀察飛彈在高空中的飛行軌跡控制和制導系統的精准度。在末段期間,重點評估再入大氣層時彈頭的熱防護系統、姿態穩定性以及末段制導的精確性,確保飛彈能夠穿透敵方防禦並準確命中目標。
二、測試飛彈系統的可靠性:藉由全射程試驗能夠測試飛彈的各個子系統(如制導系統、導航系統、彈頭分離機制等),在接近極限作戰條件下的可靠性。這有助於確認飛彈在實際戰鬥中能否穩定、準確地發揮作用。隨著測試的推進,飛彈的性能會被逐步優化,並開始加入更多複雜的系統,例如分導式多彈頭(MIRV)和末段變軌能力。這些測試在全射程試驗中進行,目的是確保多個系統的協同運作。
三、模擬真實作戰條件:通過全射程發射,飛彈可以在真實的作戰軌跡下進行測試,尤其是觀察飛彈在末段的攻擊過程,並驗證其穿透能力。向太平洋發射飛彈和在西北大漠的環境不同,透過海上測試環境對評估飛彈末段制導、精確打擊以及終端效應(如彈頭命中精度)尤為重要。
四、展示技術進步並取得威懾效果:通過全射程發射能展示中國在洲際打擊能力上的技術成熟度,表明中國具備在全球範圍內發動遠端打擊的能力。尤其在國際緊張局勢下,以此向外界傳遞明確信號,中國有實力和決心確保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種發射試驗不僅是對飛彈系統技術水準的確認,也是對敵方防禦體系的一種威懾和挑戰,目的是確保中國在全球範圍內具備可信的核反擊能力。
當然,要達到以上幾項關鍵目標,不可能一蹴可幾。全射程測試的效果是通過累積的方式逐步實現。從最初的基礎性能驗證,到多系統集成和突防能力優化,每個階段的測試都有其明確的技術目標。通過這種漸進過程,飛彈的性能才會逐步提升,最終實現全面作戰能力。總測試次數可能達到20至40次,甚至更多。這是根據美俄兩國的經驗,以及複雜系統研發的普遍規律。沒有捷徑可走,也無所謂彎道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