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蔡裕明》中國正以「怪物級」海警船 重塑南海秩序
文/蔡裕明
仁愛礁(Second Thomas Shoal,第二托馬斯礁)正成為南海中中國與周邊國家之間地緣政治和法律爭端的核心地帶。在這個島礁上,菲律賓正在與中國進行對抗,這一行為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最近,北京和馬尼拉就如何緩和這一緊張局勢進行會談。雙方商定一項臨時安排,菲律賓於7月27日對於海軍陸戰隊所在的馬德雷山號登陸艦(BRP Sierra Madre)提供必需物資補給。儘管達成這項臨時協議,但雙方均未放棄各自對南海更廣泛權利的主張。
自1999年以來,菲律賓一直對在仁愛礁「擱淺」軍艦上駐紮海軍陸戰隊,定期進行補給。然而,中國海警部隊對這些補給行動的干涉日益頻繁。今年6月,有報導指出中國海警襲擊參與補給的菲律賓人員,這導致菲律賓指揮官發出警告,稱如果中國繼續阻撓,菲律賓將不得不使用武力。在小馬可仕總統的領導下,菲律賓對其南海領土主張的保護措施日趨強硬,與中國之間的對抗事件也相應增多。這種持續的對抗使國際社會對仁愛礁及南海可能爆發衝突深感關切,而且菲律賓是美國的條約盟友,華盛頓可援引《美菲共同防禦條約》介入南海事務。。
中國的海警船在重塑海洋法律秩序方面扮演關鍵角色,特別是在南海爭端中。通過戰略性地運用這些船隻,中國不僅加強對該地區的實質影響力,也逐步挑戰現有的國際海洋法律秩序,進而推進其海洋權益主張。這種行動不僅加深與鄰國的緊張關係,也對國際法律原則構成挑戰,試圖重新定義海洋邊界和資源控制權。
中國以海警巡航強化存在感
中國通過在南海及其他爭議水域派遣海警船進行頻繁巡航,加強對這些地區主權的聲索。
在體制上,中國海警局正式名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總隊,主要負責海上維權與執法任務。在法制層面上,中國通過《海警法》(2021年2月1日實施)和《海上交通安全法》(2021年9月1日實施),將國際爭議區域視作國內事務,賦予其海警部隊在這些地區進行海上執法的合法性。
機制方面,根據今年6月公布的《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33條,海警機構有權在中國管轄海域對航行、停泊或作業的船舶進行巡航和警戒,確保海上安全與秩序。該條款也明確允許海警機構登臨檢查中國管轄海域內的任何船舶,包括對涉嫌違法的外國船舶進行強制檢查和攔截。第35條授予省級以上海警機構劃定海上臨時警戒區的權限,以實施特定情況下的必要安全管理措施。再根據第101條,海警機構在必要時可對物品、船舶和人員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如扣押、拘留等,但需遵循合法程序並獲得批准。
從體制、法制與機制層面來看,中國的行動和法律架構在戰略上具有重要意義。首先,透過頻繁的海警巡航和執法活動,中國能在不引發軍事衝突的情況下,實際控制和管理有爭議的海域。這種非軍事化的執法方式減少與其他聲索國直接軍事對抗的風險,同時增強中國在這些地區的影響力。其次,海警作為武警部隊的一部分,隸屬於中央軍委會,這種軍事化管理和執法方式,使中國能在需要時迅速動員和部署海警力量,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和外來挑戰。
最後,透過制定和實施《海警法》及《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國把國際爭議地區視作內政事務,賦予海警部隊合法的執法權。這種法律內政化的做法不僅強化中國的主權聲索,也使其能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執法行動,提升行動的合法性和正當性。
「怪物級」的海警船震攝南海周邊國家
在最近中國與菲律賓的海上衝突中,經常出現的中國海警5901號船艦,是一艘具有顯著特徵和戰略重要性的海警船。
中國海警5901號船艦長度為165公尺,排水量達12000噸,為全球最大海警船之一。其巨大的尺寸賦予它顯著威懾與支配力。此外,該船裝備有76毫米艦炮和12.7毫米機槍,可進行海空攻擊。這些武器射速高達每分鐘120發,非常適合近距離防禦,對快艇或小型船隻具有顯著的威懾與打擊能力。
同時,該船艦後甲板配備一個大型直升機飛行甲板,和足夠容納Z-8型大型直升機的機庫。Z-8直升機能執行多種任務,包括搜索救援、物資運輸和空中監視,可提升中國海警船的巡航範圍和反應速度。此外,船隻還裝備高壓水炮,可適用於非致命的執法行動,如驅散非法捕魚船隻,或在主權爭議水域中進行威懾。
這艘船艦不僅因其巨大體積而著名,更因在該地區頻繁活動而聞名。這些活動通常包括進入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的專屬經濟區,這無疑加劇區域緊張局勢。對中國來說,這些行動旨在建立其持續的存在感和壓迫感,並逐步使其對這些國際法所認可的鄰國區域的控制看似正常化。
進行侵入式巡邏的中國海警船艦,通常會採取「戰略性顯示」策略,確保其存在被注意到。這意味著在抵達巡邏區域時,會開啟其自動識別系統(AIS),即使在此之前,該船在巡邏區域的AIS信號可能處於隱蔽狀態。
中國海警船艦在南海的持續活動對其他聲索國產生震攝,有效阻止它們挑戰中國的海洋主權主張。透過這些巡邏行動,中國實施一種漸進式的嚇阻策略,旨在鞏固其在南海的領土主張,逐步塑造出一個對自己有利的海洋秩序。
對抗中國海警艦的聯盟合作是否有用?
從2022年菲國小馬可仕就任總統以來,菲律賓即採用透明化策略,通過社交媒體和新聞稿公開中國在南海的「混合威脅」行動,並改採強硬之作法。菲律賓國防部長重申,菲律賓將堅持在第二托馬斯礁的存在,不會妥協對該區域的主權。
在未來幾年,菲律賓計劃與美國加強軍事合作,這包括共同生產防禦設備和增強情報共享。此外,菲律賓正尋求與加拿大、法國、紐西蘭及其他國家簽訂軍隊相互准入協定(Reciprocal Access Agreement),這將允許這些國家的武裝部隊在菲律賓領土上行動,從而提升互操作性,達到更接近防禦聯盟水平。
在戰略理論上,戰略聯盟主要功能之一是通過擴展威懾來防止戰爭的發生。這意味著,如果任何一個國家與中國之間爆發危機,其他盟國也會參與,從而將雙邊危機擴展成多邊危機。這樣的聯盟合作可以有效地擴大危機的範圍及其後果,從而對中國形成更大的威懾力。
華府透過其海軍力量在亞太地區進行常駐和定期巡邏,包括自由航行行動(FONOPs),挑戰來自北京的海洋領土主張,並確保國際水域的航行自由。同時,區域內的海巡部門加強合作,例如,台灣與日本的海巡在7月中旬在日本境內海域舉行救難聯合訓練,菲律賓和越南也增強海上安全合作。
但問題在於,對抗中國「怪物級」的海警艦是否有效?許多東南亞國家的海警和海軍艦艇在裝備上顯著落後於中國。面對像5901號這樣的大型艦艇需要大量的資源和財力,對許多東南亞國家來說這並不切實際,他們可能無法持續投入所需資源來維持對抗情勢。此外,倘若川普再次當選美國總統,其新政府可能推行更為強硬的對華政策,雖可能在短期內加大對中國的壓力,但同時也會帶來更高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多邊聯盟的海巡合作行動可能被中國視為直接威脅,從而引發軍事衝突的風險。中國可能會採取更積極軍事措施,包括增加在南海的軍事部署,加強海空巡邏,甚至進行軍事演習,這些行動可能進一步加劇地區緊張局勢,導致增加意外衝突的風險。
(作者蔡裕明為實踐大學會計暨稅務學系副教授,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