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焦點評論

曾建元 / 推動國會正常化,深化台灣民主

文/曾建元 (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兼任副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

    英國經濟學人資訊社(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發布2023民主指數(Democracy Index),在全球167個國家地區中,台灣排名第10,居亞洲之冠。立法院對政府的監督制衡,乃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對於立法委員的監督,都是台灣民主轉型與民主深化得以開花結果的重要推手。

    台灣人民對於政黨政治與國會民主有極高的期待,也難免存在因期待落差而出現的批評與失望情緒。台灣民主只能與自己競爭,因此台灣的國會改革,必須結合台灣本土的民主經驗和政治文化,借鑑先進民主國家國會運作的典範,在台灣現行的憲法基礎上展開。

    固然公督盟長期倡議國會改革主張,呼籲候選人簽署「國會改革承諾書」。然自第十一屆立法委員上任以來,新國會在短短半年內亂象頻傳,原先民間認為國會在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能解決民主進步黨過去八年來「多數暴力」的狀況,但現在看起來,中國國民黨和台灣民眾黨的多數聯盟是有樣學樣,變本加厲,甚至多次剝奪少數黨提案和發言權利,顯然這樣的現象是嚴重背離立法院民主審議的精神。

    耙梳第十一屆的國會亂象,從院長選舉亮票陋習;國民黨團再次綁架黨籍立委拒絕配合評鑑、揭露利益衝突資訊;多項法律提案在程序委員會遭到沒收或在所屬委員會未獲實質討論,甚至在超過10萬人次民眾包圍立法院的情況下,仍然選擇強渡關山,通過公民團體爭議的法案。如此荒腔走板之行為,與公督盟與各個公民團體所期待的國會改革精神相去甚遠,令人痛心疾首。

  我認為國會改革的推動,其一,必須先認識到我國憲政運作已發展到總統議會制的現實,總統所組成的新政府需與國會搭建新的對話平台。其次,國會應當強化以政黨辯論為中心的政策與立法功能,因而質詢的政策對話精神以及委員會中心主義的專業性立法程序應當強化。

  最後,完整的國會調查權機制的建立,也應當與公督盟長期關注的立法委員利益揭露與迴避問題作結合思考,越多的權力需要越多的制衡,無論是自律或他律,而提升立委足跡的透明度與問政素質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因而類似公督盟的立法院外部監督機制應當受到台灣社會的重視以及立法院各國會政黨的尊重。

( 民國113年7月27日8時3刻於台北晴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