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法 為鄰國敲響警鐘
文/黃子庚
美國之音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本週三到週五開會審議《海警法》草案,授權中國海警在處理外國船隻在中國海域進行違法活動時,可以使用武器。
有分析認為,《海警法》通過後,戰時中國海警在武裝部隊體系中的定位將更明確,甚至會成為「中國第二海軍」。也有學者相信,面對主權爭議北京會保持克制。
中國的《海警法》草案為負責海上警備的海警部門厘清許可權,規定海警執法的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鄰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
對於未經中國批准,對於外國組織或個人建造的建築物,以及各類固定或浮動裝置,海警有權責令其整改,若拒不合作可以強制拆除。
草案列明,海警機構的職責包括在中國管轄海域巡航,警戒,值守重點島礁,預防和制止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的行為。草案第43條列明,如果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國海警登船檢查,在警告無效後,海警人員可以使用武器。
中國海警從三年前開始劃歸武警部隊。去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武警法》修訂,條文增加了 「組織和指揮」等章節,當中列明戰事狀態下,武警由中央軍委組織指揮執行任務。
近年來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局勢持續暗潮湧動。中國政治學者陳道銀認為,中國海警未來可望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陳道銀說:「目前中國的海軍主要還是近海防衛。如果是在戰時狀態,那麼相應的,海警的行政執法力量肯定是要加強的。肯定會協同協調。如果是近海作戰的話, 在南海、台海、東海跟敵對力量發生正式的海上武裝衝突的話,這時候海警就應該出場了,按照《海警法》的要求劃定相對的海域。」
他指出,《海警法》通過後,戰時海警在武裝部隊體系中的定位將有法可依。
陳道銀說:「2018年海警建制以後,到目前為止一直沒有執法依據,而中國目前要建設法治國家。你是行政執法力量就必須有執法依據。在法律明確以後至少讓外部勢力和力量能看到,海警能做出動作和回應。」
海警或成為中國「第二海軍」?
但陳道銀認為,從法律觀點來看,《海警法》明顯存在灰色地帶。
陳道銀說:「在行政執法這一塊非常強勁,但是在一些執法的空間上,它又模糊。譬如‘管轄海域’。什麼叫‘管轄海域’?你可以狹隘理解的話,就是海洋法規定的自治區,大陸法設定的領海、內水等。你也可以把它廣義解釋,只要我的海警團在公海上,在航道上,我就有權執法。」
軍事評論員黃東預料,《海警法》通過會成為中國海警提升裝備的契機。
黃東說:「(海警)將使用更先進更大型的船隻,譬如說,五千噸以上的(艦艇)可能會很普遍,而且中國海警的活動範圍,將來還會隨著海軍的活動範圍不斷擴大,當它(海警)在南海和東海的活動範圍能穩定支撐國家勢力的擴張之後,中國海警在可見將來會走向遠洋,走向印度洋,不光是海軍,海警也會參與亞丁灣的護航。」
在台灣,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軍事專家李正修估計,北京是參照美國海軍的經驗發展出目前的模式。
李正修說:「美國的方式是什麼?除了正規的三軍以外,它們還有國民警衛隊,海岸警衛隊。海岸警衛隊有時候還會跑來東亞,打擊海盜和走私,所以中國大陸發現,好像美國有這樣的武力和協調性,海警也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協助解放軍海軍作國土防禦,還有抵禦外敵的輔佐角色。」
部分輿論甚至把海警比喻為中國的「第二海軍」。
李正修說:「北京會說,我一向是以防禦為主。我現在修改《海警法》只是為了讓我自己在防禦國土和疆域領海時,讓海警協助解放軍海軍。可是不可否認的是,自從習近平上台後,他非常在意擴張中國的影響力,不久之前就修訂了中國的‘國防法’。雖然中國當局一直強調,我們不會主動動武,也不會主動開槍,在形勢上它們會營造一種所謂‘被害者’的氛圍,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它們才會因為防禦而回擊。」
外界憂民間船隻成中國海警打擊目標
日本媒體曾評論道,《海警法》通過後,中國將對尖閣列島(釣魚島)附近作業的日本船隻造成影響。李正修不排除中國官員會為了展示捍衛領土的決心,把在釣魚島海域作業的日本漁船,甚至日本海上保安廳的船隻,視為打擊目標。
李正修說: 「最容易跟日本發生衝突的地點當然就是釣魚島,可能有少部分海警人員,為了表現他們有捍衛領土的決心和企圖,刻意接近釣魚台,刻意去挑釁。他們都知道,一旦發生衝突,中共一定第一時間袒護自己人。」
美國政府日前提前解密的檔披露了2018年制定的印太地區戰略框架細節,其中包括將台灣納入第一島鏈,也就是美國應對中國大陸所設定的,連結日本、菲律賓等的海上防線。在衝突中不讓中國大陸在第一島鏈內有持續的海空優勢。
台灣軍事專家李正修卻認為,中國通過《海警法》不會對印太戰略構成影響。
李正修說:「印太戰略目前尚未把中國大陸視為真正具有軍事威脅的對手。他們覺得目前中國大陸還沒有辦法真正威脅美國在這裡的軍事部署,只是說,他們會密切觀察 ,所以目前中國《海警法》的修改對美國尚未造成真正的威脅。」
學者:面對主權爭議北京將保持克制
對於有人擔心,中國當局企圖以法律「包裝」動武的合法性,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李明江卻相信,面對主權爭議北京會保持克制。
李明江說:「總的來說,中國對於在南海有爭議區域動用武力,使用軍事手段,還是非常謹慎的。過去有很多漁業或者能源開採方面的矛盾和甚至衝突,中國海上執法部門和人員都沒有開槍。中國這麼多年一直延續的一種做法是:涉及有爭議的水域會用灰色的政策和做法。它立法無非是希望起到威懾的效果。」
台灣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副教授黃介正也相信,將來不會出現中國海警與他國海軍抗衡的情景。
黃介正說:「它(海警)是在海上執法,屬於海上的員警。雖然它有武裝力量,但是我們幾乎不會看到海警直接跟他國海軍交戰的,沒有這一類的狀況,通常都是海軍對海軍,海警對海警。」
從2018年起出任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海警總隊司令員(中國海警局局長)的王仲才是解放軍海軍出身,曾擔任解放軍東海艦隊副參謀長。有分析認為, 王仲才的海軍背景反映了北京當局對海警的定位。
學者黃介正卻認為,外界不宜過分解讀。
黃介正說:「解放軍與海警都有軍銜,由海軍背景出身的人擔任中國海警總隊司令,並不是特例。2017年十九大以後,中國海警在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下面節制,而武警又歸中央軍委節制。這在邏輯上來講並沒有特別不對的地方。 」
無論如何《海警法》顯然已為中國的鄰國敲響了警鐘,日後這些國家的海岸防衛力量在執勤時很可能遇到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