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造反了?繼財新之後《第一財經》再要求習放權
中國不滿習近平統治的聲音越來越大。《財新週刊》發表疑似批評習近平誤國的社論後,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公司旗下《第一財經》再發表「放權」社論,引發關注和熱議。
文/自由時報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上任以來,逐漸緊縮對政治和社會的控制,經濟每況愈下,近期中國國內不滿習近平統治的聲音越來越大。繼《財新週刊》發表疑似批評習近平「誤國」的社論後,隸屬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的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公司旗下《第一財經》3日再發表社論「放權」,引發各界熱議。
《第一財經》4日發表一篇題為「最好的承諾是放手和放權」的社論,首先點出,當前中國經濟面臨的內外環境複雜多變,需求收縮、供給受衝擊、預期轉弱,寬貨幣、緊信用等仍突出。
文章寫道,目前許多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的政策,民營企業卻未能有感有得,這些在文件上看得見的利好,如何在現實中更具實操性,轉變成民營資本實實在在的所感所得,關鍵是對權力行權邊界的約束和框定;尤其是,要讓權力從認知和行動明示,企業家擁有自主經營企業的絕對權利。
文章也提到,45年的改革開放展示,中國經濟的騰飛史,就是政府放權、權利獨立拓展的歷史。各行業的鮮活事例表明,放權最徹底的行業也是經濟最活躍的行業,人們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護和自由舒展的領域,也是價值創造最活躍的領域。
這篇社論一刊出,迅速引發輿論關注與熱議。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在微博發文說:「我很贊成一財社論『最好的承諾是放手和放權』的看法。很多時候,權力後退、大步後退、持久地後退,是事業成功的關鍵。改革開放的成功雄辯地證明了這一點。」
微博網友「說了也白說的薛越」發文說:「民企供獻60%以上的GDP(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稅收,80%以上就業,而只佔用了20%信貸資金。國家為什麼不能公平對待民企?」
除了《第一財經》刊登「放權」社論,被指有挑戰習近平的意味,《財新網》近期也有多個被指挑戰當局的動作。《財新週刊》去年12月25日發表題為「重溫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社論,引用了習近平的原話稱,「違背實事求是,就會誤黨誤國。」這篇社論在牆內外平台引發了廣泛討論,被認為暗諷習近平。
名為「兩宋遺風」的網友在社群網站X(推特前身)發文指出:「自(中國前總理)李克強去世後,牆內各種擦邊炮打習包子的文章越來越多了,《財新網》發了3篇,被刪了2篇;劉源(前中國國家主席劉少奇之子)以紀念劉少奇的名義也指桑罵槐了一番;現在《第一財經》跟進,要求包子放權,足見黨內對他的意見已經到了『八佾舞於庭』的程度了,相信後續還會有更多類似文章出現,而且應該不僅僅只是文章。 」
有分析指出,習近平決心走毛澤東的路線,《財新網》這篇文章在這個時間點登出,說明中共黨內的2條路線鬥爭白熱化和公開化,封鎖了《財新網》,《第一財經》又蹦了出來,可見民心思變已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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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鳴:「讓利」其實是個偽命題?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鹿鳴
歲末年初,經濟話題又成為焦點。無論是普通百姓在乎的錢袋子和民生紅利,還是專家、管理層關注的政策出台和實施效果,大多爭論都圍繞著2023幹得怎麼樣、2024怎麼幹。
綜觀各項統計資料,足以支撐「國民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總結,但似乎與民眾個體的實際感受有所差距,所謂「宏觀資料與微觀感受的溫差」到底該怎麼調適?
從2023年10月底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到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財政工作會議等,都在為2024年的經濟重點及專門領域的改革部署作規劃。
尤其是為2024經濟工作定調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深刻分析當前經濟形勢,強調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堅持高水準對外開放仍是主基調;供給側調整、鄉村振興、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提振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等領域的實踐和總結,也不會缺席2024年的工作。當然,這些可能也將為備受外界期待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及重要文件發佈提供素材。
45年前,十一屆三中全會把黨和國家的工作重點轉移到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自此改革的步伐從未停止。從歷屆三中全會發佈的重要檔及其關注的重點內容來看,不難發現改革一直圍繞著「放權」與「讓利」展開:從「計劃經濟」到「以公有制為基礎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從「基礎性作用」到「決定性作用」;從「家庭聯產承包經營」到「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再到「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設」;從「轉變政府職能」到「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再到「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
「放權」,是政府角色的轉變,從事無巨細、什麼都管的「大政府」,到抓大放小、疏堵有秩的「強政府」。但「讓利」似乎不太好理解,誰給誰讓利?願不願讓利?怎麼讓利?讓多少、持續多久、有什麼影響?讓利是不是零和?諸如此類的爭論,左右著改革的步伐、力度甚至方向。
放權釋放紅利,市場經濟參與主體聞風而動
政府放權,就是對「准入」或「限制」名單的縮放及細化。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促進農業增產增收,改善農民生活水準和農村面貌。價格放開、雙軌制並軌,儘管在短期內造成物價波動,但最終得以控制並維持價格穩定,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繁榮與發展,居民收入增長顯著。國企改革提升生產效率,企事業單位人力等資源也為私營企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商品及服務出口、對外投資的鼓勵,以及對外資的逐步放開,為外貿企業和優秀產業資本拓展了海外市場,促進居民消費多元化,又進一步提升了國內企業競爭力。財政包乾激發了地方政府積極性,各地經濟社會均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緊接著,分稅制改革有效防止地方過激發展,同時也充盈了國庫,為中央在地區之間進行的財政轉移支付操作和區域性限制的破除提供財力保障,使得資源配置即兼顧了公平又不損失效率。
權力清單每更新一次,就會釋放新的一波紅利,滋潤著市場經濟,比如202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放寬電信、醫療等服務業市場准入」等一系列的深化改革措施。
這裡需要特別說明,在我國的五級行政體系中,各級政府也作為「參與主體」,不同程度地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一方面,因為改革是分步進行的,政企分離需要時間,政府退出也需要合適的時機;另一方面,由於省市縣不同層級掌握的資源不均,且我國的東西部、南北方稟賦差異較大,對政府角色要求及其依賴程度也會不同。隨著改革深化,可以預見未來政企會實現分離。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本質有四點: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股份制,三是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四是完備、規範、高效的政府發揮更好的作用。政府機構改革和角色轉變圍繞前三點展開,那麼理想狀態是怎樣的呢?筆者嘗試描繪一下:
市場經濟的參與主體以股份制的公司為主,也包括其他個體、合夥制、集體制等形式企業。股份制公司的股東可以是政府、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境外個人,當然也包括上述主體投資的企業。
政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扮演兩個角色:一個就是國有企業的股東,即通過國有企業參與市場,從「管資產」轉變為「管資本」,具體呈現形式為國資入股,包括獨資、控股和參股。國資入股,換言之就是允許民營資本及外資參與合作,國資的載體為國有獨資或控股的企業,各類市場主體均按照市場化方式參與股權收並購或減資退出等操作。
政府的另一個角色就是維護市場秩序和服務市場主體,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公有制為主體,並不是指經濟體量或者比重占絕對優勢,而是指關鍵領域應由國有企業壟斷或占絕對優勢,其他領域則應該放開,允許其他資本進入。比如涉及國家安全、戰略性資源等重大領域由國有企業維持壟斷,其他領域都可考慮進一步放開,允許民營資本、國外資本進入,不斷激發市場活力。
當然,有人可能會擔心這麼多領域放開後容易出亂子,比如像過去價格放開後物價飛漲,帶來連鎖反應,進而影響其他物品價格異常波動。理論上,這些情況有可能會發生,但我們之前積累下來的改革經驗是寶貴的,可以用來借鑒。比如,通過階段性價格管制、資格准入等措施進行合理管控,也可以分步驟、分類別、分區域放開,必要時還可以適當設置階段性條件,並視市場及環境變化來優化調整限制措施。改革需要章法,可大刀闊斧,也可精雕細琢,可勢如破竹,也可循循善誘,但總之,改革的步伐不能停止。
除了市場本身以外,上述體系的有序運轉,得靠政府。首先就是針對放開領域的分層,必須兼顧公平與效率,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其次是政企分開,政府將所有資產、資源交給國有企業運營,國有企業是市場經濟參與主體,按照公司法、經濟法等相關法律及現代化企業制度等規範運行,政府享有股東權益,可以通過宏觀經濟及稅收政策來影響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市場參與主體,但不能隨意干預企業經營決策。
通過上述一系列操作,最終可以完成政府與國有企業的形式分離;而實質的分離就得靠法律,這是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讓利」發生在對等主體之間,是「結構調整」的另一種闡述
改革是為了改變原有的格局,實現結構調整。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是政府的放權,也可看做政府對市場的「讓利」,只不過讓的不是利益,而是管理許可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主要就是在做這個事。根據內外部環境變化及不同發展階段,不斷優化政府權力清單、明確市場經濟制度規範,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這個過程應當審慎為之並持續下去。與此同時,結構調整也會釋放紅利。
比如,早期的戶籍制度限制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入城市,工、農業品的價格「剪刀差」機制,充分保障了城市裡的物價及就業、資源配置的穩定,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農村及農業部門的發展。改革主要集中在工業部門和城市體系內,致使城鄉差距不斷被拉大,最終加深「城鄉二元結構」的鴻溝。
東部地區市場經濟先試先行,戶籍制度逐步放開,人口虹吸至東部沿海城市,加速了製造業、服務業的發展壯大,經濟體量更是遠超中西部地區。除了勞動力,西部地區的水、電、油氣、農產品等資源也紛紛輸入東部地區,服務著當地的產業和人口。後來,房地產、金融、互聯網等行業的迅猛發展,強力吸引了大量優秀人才、資金和政策支援,使得其他傳統製造行業「黯淡無光」。
上述種種,既是經濟結構調整的結果,也有自然條件下的發展優勢,亦或是政策加持的效應,最終表現出來的樣態是農村對城市的「讓利」,農業對工業及服務業的「讓利」,中西部城市對東部沿海城市的「讓利」,傳統行業對新行業的「讓利」等等。
而伴隨著區域壁壘的進一步打破、經濟效益的提升、技術的飛躍式進步、人力素質的提高等等,有越來越多、越來越精細的領域亟待調整,這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前提是「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
比如,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以及鄉村振興、「三農」工作改進,就是城市對農村的「讓利」,而且現階段的「讓利」應該從簡單的「反哺」思維中跳脫出來,是城鄉內部機理之間的相互嵌套,形成良性迴圈的鏈條。打造生物製造、商業航太、低空經濟等若干戰略性新興產業,開闢量子、生命科學等未來產業新賽道,廣泛應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也並非簡單地傳統行業對新興行業的再次「讓利」,此時「新舊行業」的內涵均已發生變化,舊產業是擁有,新產業是希望,兩者是促進與提質。「經濟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樑,為穩定全國經濟作出更大貢獻」,是發達地區對欠發展地區的「讓利」。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著力破除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則是地方主義向全國統一市場的「讓利」……
「讓利」並不是零和過程,而是旨在調整資源投入,祛除原領域中過剩的人力、資金、政策佔用等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資源優化配置至新領域,使得整體效益及產能最大化。但是,舊領域是否會因為「讓利」而衰退,這取決於舊領域能否激發內生動能,革故鼎新,重新適應市場的需求。「先立後破」是對新舊動能轉換方式的明確表述,平穩促進改革發展的目標,穩中求進是原則底線。
「國企讓利」其實是個偽命題
在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的陣痛期、經濟增長放緩的轉型期,諸如「國進民退」、「國企擠出民企」等爭論不絕於耳,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民眾深厚的關切。
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這類說法根本站不住腳。首先,政府從未出台任何阻礙民營經濟發展和壯大的法律和政策檔,何況這本就與中國式現代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相悖。同時,政府也未擴大非公有制經濟主體的進入「禁區」,即使有階段性的收緊或對個別領域的限制,也並不是以鼓勵國有企業進入為目的。
比如為限制資本無序擴張,對教培、互聯網金融等領域的整改,旨在維護金融秩序穩定,保護弱勢群體權益,減輕教育壓力和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保護民眾財產安全。再比如,早些年對過剩產能的限制,水泥、電解鋁等行業內大批民營企業破產倒閉,而近幾年房地產行業主動降杠杆,又有一批民營企業違約、重組,等等。這一系列舉措難免讓人產生「打壓民營經濟」、對民企「卸磨殺驢」的誤解。但問題是,上述限制和整改只針對民企嗎?國企就能豁免嗎?
細細講來,民間的埋怨與質疑,很大一部分並非反對針對行業問題的整改,而是對整改手段過於粗暴、方式過於簡單的不滿,不僅沒有合理評估負面影響,更沒有妥當的緩解措施,治標不治本,重堵輕疏。以教培行業為例,「野蠻」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應試教育、中高考升學機制的「指揮棒」效應,再深層次則是社會的人才選拔體系和價值觀取向,當然橫向來看,還有人口、產業、資源分佈不均、區域發展失衡等等。這也對政府的政策水準和施政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接著,也許有人會問:國企給民企「讓利」不也是改革方向之一嗎?國企天然具有資源優勢,但效率低下,既然如此乾脆讓民營企業上,合理優化資源配置。乍一聽很有道理,但話語邏輯過於簡單。
經濟發展的過程是一系列偏差和糾偏的往復。與民營企業一樣,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等均以獨立的主體角色參與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共同接受政府管理和市場調節,政府通過制度體系建設和政策工具來實現經濟管理。
根據前面的分析,所謂「民退」實則是對整改方式的不滿,而「國進」更多的是臆想,也是對所謂「民退」的憂慮。
一般而言,以下兩種情形容易讓人產生「國進民退」的誤解:一是金融資源更傾向于國企,這本質上是金融機構避險「逆向選擇」的結果,屬於市場失靈,因此政府要求金融機構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二是財政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實施,一定程度上依賴國企,導致某些政策會在某個階段向國企傾斜,比如某些新興行業或戰略行業培育期,政府實施的引導措施。
除此之外,在大多數領域,民企和國企等各類型企業通過市場化競爭獲取市場份額。市場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被創造和引導,市場供給因物美價廉和差異化而豐富多彩,民企有民企路徑,國企有國企責任,外企和混合所有制企業也有自己的制勝法寶。國企無意擠出民企,更沒有必要讓利於民企,真正需要的是繼續深化改革,重視並踐行法治建設,為市場經濟的所有參與主體提供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真正做到「一視同仁」。
國企不會徹底退出經濟運作,相反可能會承擔其他更重要的任務,包括維持公有制為主體的使命,與民企等各類主體共同參與並維護市場的「決定性」作用,以先導方和列後方身份參與產業培育並引導、維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多樣化等。當然,國有企業的包袱和問題依舊很重,人員冗余、效率低下、同業競爭嚴重等,只有持續深化國企改革,政企分離,才能讓國企成為真正的「企業」,到那時市場自然會決定「國進」還是「民進」。
對民營企業來說,也是如此,再多的政策利好,也必須基於「打鐵還需自身硬」。
筆者此前在觀察者網發文談民企現況,很多朋友在留言中提了很多意見,如民企缺乏社會責任心、缺乏科技進步、缺乏勞動權益意識等等,民眾有這些怨言恰恰也說明社會對民企有著更大的期待。
中國經濟社會發展迅猛,民營企業功不可沒,四十多年間民營企業家勇立潮頭,你方唱罷我方登場,得意失意皆成往事,但似曾相識的抉擇仍在上演。民營企業家追求財富無可厚非,但有些人乘著改革春風扶搖直上後便自命不凡,風向變了卻渾然不知,怨天尤人,固步自封;陷於舊格局而不願自我革新,無法力挽狂瀾,只能短暫喘息。不過,也有一部分人不時回頭看,自問創辦企業的初心理想是否還在。所以,企業家與資本為伍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不被資本裹挾,逐利本性被社會責任框住,企業家精神才能永恆。而企業家精神支撐著企業探索與創新,跨越週期,與時代同行。大浪淘沙,留下來的不一定是最勇敢的,但肯定是最懂水性的。
中國市場經濟的建設中培育了民營經濟,一批又一批的民營企業湧現出來,反之又推升著中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與轉型。民營企業理應繼續保持對市場的敏銳,充分研判市場動向,結合宏觀政策及產業發展規劃選擇適合自身的發展路徑,通過吸收優質資源、尋求多元合作等方式不斷提升自身綜合競爭實力,才能實現「奪利」。
這裡有一組較新的統計資料,足以證明中國民營經濟的重大作用:截至2023年5月底,我國登記在冊民營企業達到5092.76萬戶,占在冊企業總數的92.4%。截至2023年7月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9.8萬家,民營企業高達95%。截至2023年11月27日,A股上市民營企業3553家,接近七成,其市值合計34.87萬億元,占A股總市值的39.19%。對外經貿大學的屠新泉教授曾用「五六七八九」描繪民營經濟,即,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在蘇州太湖雪絲綢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工人在製作蠶絲被(3月16日攝)。新華社記者 毛俊 攝
從大政府到強政府:破除民營經濟「放亂管死」怪像
政府對市場的管理要憑藉法治制度,依靠一系列運行有效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應涵蓋生產、流通及消費等多個環節,涉及市場秩序、市場主體、不同行業、稅收、投資、貿易等更為細分領域。法治建設應適應市場,要義明確,及時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修訂條文或規則。
執法過程也很重要,部分地區和領域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人治大於法治的現象,各地執法尺度存在差異,解釋空間過大,導致監管套利頻現、一事一議等特殊待遇層出。因此,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執法隊伍更要精幹嚴明,這樣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外企及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才能合理且充分。
政府和市場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克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能。政府通過實施財政及貨幣政策調節宏觀經濟,通過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手段支援促進行業發展,規範和引導企業競爭,凡符合條件的企業,均一視同仁,不分屬性。
民營經濟貴在活力,亂在法治觀念淡薄,因此「放」不是「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明確「限制進入」,「管」不是「事事干預」,而是 「明令禁止」並嚴格執法。強政府,並不是強權政府或強勢政府,而是法治政府。如今民間針對民企和國企的爭論,無外乎「民企不聽話或受管教多」和「國企大而不強或特權多」之類,只要我們堅持深化改革,堅持依法治國,相信這些爭論都能得到平息,問題也能有效解決。
市場信心需要呵護,經濟發展成果需要鞏固,中國經濟「光明論」是靠每個人腳踏實地幹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