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經民連咬上 清大:再抹紅就提告
文/張有志
《產學創新條例》正待立法院朝野協商,不過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學生聯合會多次呼籲,此條例恐危害大學自治,更有讓國家關鍵技術外流風險;5月1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指出中國過去已利用北京、新竹清華大學歷史淵源進行統戰,「兩岸清華一家親」已是現在進行式,更不該讓條例形成漏洞,使中國有機會竊取半導體產業關鍵技術。台灣清華大學則透過聲明反駁,表示對兩岸校際交流完全遵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請相關人士停止抺紅指控,否則將於必要時提告。
根據風傳媒報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產學創新條例)開放國立大學與企業合作,由企業出資加上國發基金,於校內設立創新學院,現待立院朝野協商,經民連、台學聯今日則就此再度召開記者會,表示恐讓國家關鍵技術因此外流。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主任許冠澤表示,過去幾年來,中共利用兩岸都有黃埔軍校、陸軍官校的淵源,舉辦論壇讓退伍將領去中國發表支持統一言論,如今也利用北京、新竹清華的歷史淵源進行統戰手段。
清華海峽研究院目標就是服務政治
許冠澤說,首先是2014年由廈門市政府、北京清華、新竹清華校友會在北京宣布組建「清華海峽研究院」,2015年並由廈門市委書記王蒙徽、廈門市長裴金佳、北京清華大學黨委書記陳旭、新竹清華校友會副理事長蔡能賢,共同在廈門為研究院揭碑。
許冠澤指出,清華海峽研究院官網寫到,清華海峽研究院依託兩岸清華大學技術、人才,充分發揮三方優勢,服務於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和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積極支援福建省和廈門市快速發展,促進海兩岸融合,顯見其目標就是服務中共的一帶一路、海峽西岸經濟區和促進海峽融合的政治目的,而不只是校友會的合作,2016年清華海峽研究院還在新竹清華校區設置辦公室。
許冠澤談到,清華校友總會2015年開始舉辦三創大賽,2019年起增設海峽賽區納入台灣與福建,根據媒體報導,此競賽指導單位是中共廈門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4個評委都是中國企業與私募基金,挖角台灣人才目的昭然若揭。
許冠澤也指出,北京清華創新創業與戰略系,和新竹清華科管所在2010年主辦兩岸清華創業實驗室,北京清華洽商3家位在中國的企業商討企業諮詢項目,北京清華跟新竹清華再分別甄選6名碩士班學生,配對後組成3個團隊,分別以這3家企業為研究對象,內容包含一學期專業課程、4週企業實習及1週台灣參訪。
許冠澤呼籲,《產學創新條例》務必納入防堵技術外流機制,否則恐讓新竹清華把台灣產業國家隊的技術跟專業知識,透過上述種種管道,奉送給北京清華校辦企業紫光集團、中芯國際。
經民連指新竹清華在校務會議偷跑
經民連研究員江旻諺表示,國安局長柯承亨昨日才在立法院報告,中共在疫情及美中博弈下,將推動更多單向促融措施,並挖角半導體等高科技台企前往中國,獲取關鍵人才、技術,如果《產學創新條例》還沒有防止技術外流機制,將非常諷刺。
江旻諺談到,馬政府執政後期,清華紫光公開要求台灣政府開放中資收購台灣IC設計業,紫光董事長趙偉國表示,有意促成其下企業與台灣聯發科合併,聯發科董事長也大力贊成,後來在民間學者跟經民連強力反對下才阻止發生。
江旻諺說明,如今新竹清華又在校務會議偷跑,搶在《產學創新條例》三讀前,就通過半導體學院創新實驗計畫,而聯發科也有意參與國立大學產學創新計畫,此外,北京清華也正好在4月成立中國版的半導體學院,表示將遵循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指示,建立半導體產業各環節與技術,「兩岸清華一家親」已經是現在進行式,台灣更不該容許半導體產業關鍵技術因此遭中國竊取。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中資規範無法適用於大學
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對於防範機制,教育部長潘文忠卻說《產學創新條例》沒有排除《國安法》、《營業秘密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此不必再明訂防範機制。
賴中強說,大學本質與企業不同,企業與員工間,透過民事契約關係有保密、競業禁止義務,但研究學院學生與合作企業間沒有這樣的契約關係,此外大學自治受憲法保障,要規範一定要有法律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中資規範,在沒有法律準用的明文下,無法被適用於大學與企業的合作規範。
賴中強呼籲,《產學創新條例》仍須設立防範機制,否則如今的產業榮景、股市大漲,一大部分是受惠於美中貿易戰,台灣處在美國信任圈中,一旦半導體學院讓技術可以外流中國,台灣還會在美台信任圈內嗎?但教育部官員完全沒產業戰略觀,他也呼籲,主管機關要更換成有全盤產業戰略觀的政府機關。
清大表示校方沒有參與清華海峽研究院
對此台灣清華大學發布聲明表示,清華海峽研究院是畢業校友成立的創業平台,校方並未參與,清大校友與許多知名大學包括台大等,都有協助校友創業的活動,該平台與校內其他國內外創業團隊並無二致,是以租用辦公室的方式推廣創業活動。
針對半導體學院「偷跑」指控,清大說明,在得知政府將鼓勵設置半導體學院後,校內便依新設教研單位程序展開規畫與討論,並於今年1月5日在校務會議中通過計畫書,決議中言明,學院行政管理方式將依立法院通過的《產學條例》修正才能施行。
清大指這是校內針對籌設半導體學院預做的規畫,並經校內充份討論後取得共識,聲稱因此就會讓研發成果就會外流對岸邏輯不通,是否交通大學、中山大學也都要受質疑?民團毫無事實根據即提出嚴重指控,令人匪夷所思。
清大強調,對於兩岸校際交流的處理,與各國立大學一樣,完全遵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範辦理,請相關人士停止亂戴帽子的抺紅指控,否則將於必要時提起告訴,以捍衛大學受憲法保障的自主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