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焦點評論

「吳怡農條款」恐為民進黨種下分裂禍根

「吳怡農條款」已經在民進黨內掀起新一波的派系鬥爭

文/劉永龍 (資深政治評論家)

近日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競選,因黨內派系惡性競爭而延遲,在黨內英派、海派支持前市議員王孝維,對陣綠色友誼力挺的前立委薛凌僵持不下,雙雙宣布退選後,蔡英文主席表達為鼓勵年輕世代參與黨務,擬修正《黨職人員選舉辦法》。未來不論是參與地方黨部主委或黨主席人選,其入黨黨齡由兩年降低為一年。此在黨內最高權力決策機構中常會會議中,隸屬正國會中常委陳亭妃、陳茂松持不同異議立論,蔡英文主席最後裁示暫緩處理修正,有關修正辦法案,留待12月底23日中執會處理。顯見黨內對於修正降低資格年限仍有高度爭論,而需要進一步溝通及協商。

此次修法下降黨齡解除若干有意參選者做法,其政治效益恐怕也是仁智互見。贊成者以為,此利於更多政治精英參與黨務人員角逐,形塑黨的年輕化及激勵士氣,不像其他政黨被批評為「論資排輩」抑或壓抑年輕世代,因而黨可能更受年輕人青睞。但反對者則認為,在選前變更遊戲規則,實為不公平、不符合程序正義,為特定人士服務。若是連同黨主席、中常委、中執委及中評委資格皆降為一年,不僅激化不同世代政治衝突及權力競逐;也會對各政黨產生衝擊,尤其是對泛綠政黨提供快速政治吸納管道,導致泛綠政黨的邊緣化及泡沫化。

民進黨放寬地方黨部主委參選資格其條件比國民黨或其他泛綠政黨寬鬆,恐對其他政黨產生政治人才吸納之排擠效應。民進黨的黨部主委資格門檻,僅須入黨滿2年、未被停權即可,且通過「排黑條款」的檢驗等條件,即具有參選資格;現若再放寬一年,利於民進黨對其他政黨精英的政治吸收。此一修正利於對時代力量及泛綠政黨政治精英及年輕世代的吸納,形同擠壓其他泛綠政黨發展,與之爭奪政治人才。目前民進黨若干立委、黨務人員即來自側翼政黨,一旦黨齡門檻調降利於政治吸納其他政黨優秀人才。然而這也可能導致民進黨陷入既往「招降納叛」之譏諷,導致黨的意識型態及價值更趨於多元,成員屬性更趨於複雜,無形強化黨內政治衝突。

為了能讓吳怡農擔任北市黨部主委,民進黨傳不再「排黑」

對年輕世代參與政治產生吸引力及「磁吸效應」,展現黨與年輕世代親近性,凸顯國民黨老化、論資排輩。確實國民黨地方黨部主委選舉辦法,其資格限制更為嚴謹。國民黨在推動縣市黨部主委直選已踏出歷史性的ㄧ步,讓黨成為民主的現代化政黨。但直選黨部主委候選人資格限制過嚴,合格黨員95%以上皆無法成為候選人;且因需豐富資歷資格,年輕世代幾無參選可能。根據國民黨地方黨部主委選舉辦法規定,參選資格必須具入黨或回復黨籍連續滿2年以上,曾任直轄市、縣市委員會委員、評議委員、鄉鎮市區黨部主委(常委)、紀律委員會常委等職務,並符合「排黑條款」規定。

前述辦法修正背景凸顯民進黨派系間政治權力競逐,呈現非規範性、惡性互動。這不利於民進黨執政形象及選民認同,派系惡鬥猶如鷸蚌相爭,最終反給予其他派系漁翁得利機會,此次所稱「吳怡農條款」形成,恰恰是黨內派系權力爭奪惡化所產生。傳統上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機構皆呈現派系共治權力結構,此次台北市黨部主委難產陷入僵局,在於派系惡性競爭。兩位參選候選人,一位是英系、海派力挺之前市議員王孝維,及另一位是綠色友誼力挺前立委薛凌,本來英系與海派政治結盟其政治勢力大於綠色友誼,但因王孝維、薛凌彼此惡性競選最終引發雙雙退選案。

在英派、海派及綠色友誼皆牽涉此惡性政治競爭,雙雙退選,這對新潮流、正國會帶來政治機會,若是就既有選舉遊戲規則亦可重新運作改選,只需新潮流、正國會或其他派系再提名競選即可。但民進黨中央修訂《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將原入黨兩年始能參選黨職規定降為一年,這導致吳怡農等「政治超級新人」,皆具參選主委資格;黨內賴品妤、莊競程等年輕政治世代,將有更多參與黨務的機會,修正此法規將造成黨內政治精英年輕化。值得關注是,若是此辦法修正係真為「吳怡農條款」,此彰顯蔡英文主席欲藉由結盟新潮流而平衡黨內各派系政治運作,這不僅將利於新潮流在台北市各政治場域攻城掠地;同時也會壓抑各派系發展,這對蔡英文作為派系共主,其實未必完全有利。

民進黨放寬縮減入黨年限,雖可能吸納更多年輕世代入黨,但也可能加速新舊世代替換。上述辦法修正不僅造成民進黨政治世代年輕化,也會激化元老派、青壯派、新生代在政治權力交世代競逐及衝突,是否影響黨權力結構穩定及繼承尚須觀察。正國會中常委也認同應鼓勵年輕人參與黨務,但不應沒有討論就通過,也不應為特定的人因人設事修法,這對相關人如吳怡農也是一種傷害。

然而,如果真此修法變成「吳怡農條款」,從而利於新潮流系吳怡農當選台北市黨部主委,進而取得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資格,這不僅排擠黨內其他派系政治精英,是否黨內派系能凝聚共同支持其參選台北市長也不無疑問。從而也可能創造2022年鄭文燦市長卸任後,不必「被規劃」參選台北市長,而有擔任行政院長一職之政治空間;進而在2024年黨內總統候選人競爭過程,成為同新潮流系現任副總統賴清德之強韌對手。屆時恐怕這一條款修正,將變成激化黨內政治權力競逐之「初始因子」。

畢竟,修正《黨職人員選舉辦法》應從全局關照,預先進行利弊分析及政治影響之評估。民進黨內設有組織、宣傳、政策研究部門及相關基金會、智庫,可以針對上述辦法修正進行研究探討,評估其是否利於提高政黨認同、支持度及永續執政;同時也可以進行民調瞭解黨員的觀感及認知取向,避免由上而下決策模式,反而脫離黨員及支持者立場。

從建立公平競選制度角度檢視,黨部主委黨齡過淺是否適當?對於黨內事務熟悉嗎?對黨曾有貢獻而能取得黨員認同嗎?空降部隊具有在地草根特性嗎?未歷經基層洗禮而直接空降,是否鼓勵走政治捷徑及走超短線路徑?又黨主席資格條件也放寬參選限制?那包括中執委、中評委、全國黨代表、縣市黨部執委及評委等選舉也勢必要放寬嗎?既然地方黨部主委參選資格放寬黨齡一年,理論上全國黨代表、縣市黨部執委及評委等也應放寬,如此修法可謂是牽一法而動全身。

問題是,黨齡過輕而甫參與政黨即擔任地方黨部主委、地方執委及評委,甚至是參與黨主席、中常委及中執委、中評委,恐激化黨內認同及權力競爭激烈程度,加速世代權力衝突,造成黨內派系政治不穩定。從此角度分析,民進黨放寬縮減入黨年限,雖可能吸納更多年輕世代入黨,但卻也可能加速新舊世代替換,無異是鼓勵年輕世代在沒有深耕基層、連結社會,反藉由公關形象塑造及輿論、網絡造勢,導致政治實踐成為一種淺薄式政治娛樂及綜藝萬花筒,而非落實在現實政治社會中人文關懷及政策倡議。

是故,本文以為此種修法降低門檻資格的做法,未來恐衝擊民進黨內派系共治、世代政治運作;同時也會對其他政黨政治精英產生「磁吸效應」,更甚者因人修法導致爭取政治權位變動秩序混亂,反而造成黨內權力競逐及繼承欠缺制度化安排,從而種下分裂而無法團結之禍根,最終影響永續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