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羈押禁見 民眾黨「痛心至極」:賴清德恐成歷史罪人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晚遭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對此表示「痛心至極」,面對政治黑手深入司法,追殺、迫害在野黨,要嚴正呼籲賴清德總統適可而止,停止用司法公器對付政敵,留給司法乾淨的空間與環境,賴總統不該忽略民意早已怒不可遏,此番舉動會變成破壞司法公信的歷史罪人;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也發文表示,悖離法律論理,完全無法接受。
民眾黨強調,面對史無前例的7000萬高額保釋金配合電子設備監控,柯文哲前主席也履行承諾於1/1請辭黨主席,足以展現他為此做出極大努力,然而檢方卻仍以「可能」、「推測」串證為由繼續主張羈押,甚至透過媒體放話會抗告到底,檢辯處在防禦不對等的狀態之下,柯文哲前主席形同被北檢霸凌,若要仰賴羈押來避免勾串,那北檢這四個月的調查,也形同虛設。
民眾黨痛批北檢當鷹犬求表現,把羈押庭當秀場,刻意釋放無關羈押要件卻不利柯文哲的訊息,讓媒體炒作、操弄輿論,北檢「就是要押柯文哲」已經是濫權濫訴、浪費司法資源,連合議庭法官都告誡檢方不要在抗告書中補充事證「徒增法院、兩造、社會之紛擾,浪費訴訟資源。」
民眾黨表示,遺憾裁定結果仍是如此,而對於高院此次發回地院更裁,民眾黨要再次表達遺憾,審判長謝靜慧過去曾主張起訴後不該仰賴法院確保證詞不被推翻,接棒偵查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如今卻對柯文哲前主席的裁定態度大轉彎,如此雙標的司法該如何讓人信服。
最後,民眾黨強調,會持續陪伴柯文哲前主席捍衛清白,並支持辯護律師依法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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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柯文哲等4人羈押禁見 法院裁定理由曝光
文/中時賴佩璇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相關弊案,不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獲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法院2日晚間6點開庭,柯文哲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於9點15分結束。合議庭諭知將於10點40分諭知裁定結果。最終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
裁定表示,被告4人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被告4人所犯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是被告4人均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
裁定指出,本院於前次裁定命被告等人具保並接受本院執行科技設備監控命令書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及諭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
然依本次發回裁定意旨,認本案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縱使依據本院裁定所諭知之上開指示,本案被告4人與各該共犯或證人之勾串空間仍屬存在。
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並考量於本院前次裁定後,檢察官於抗告理由所提出關於羈押必要性的事證,並衡量關於本案對於社會危害程度及國家刑罰權行使之公益考量,與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權衡,認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而有羈押必要,被告4人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而諭知被告等人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