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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會改革」為何惹怒抗議者? 四大爭議一次厘清

台灣民眾聚集在台北的立法院外,一名女子手舉支持台灣的標語。(2024年5月24日)

文/voa莊志偉 楊芙宜

台灣在野黨合作推出的「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歷經三天三夜的表決大戰,截至24日深夜,已完成其中大多數法條的「二讀」立法程式,但在議場外,抗議人士怒批本次修法是讓立法權無限擴權,侵害台灣民主制度的「黑箱立法」,美國之音為您整理出四大爭點,瞭解抗議群眾遭惹怒的原因。

截至5月24日深夜,台灣立法院長韓國瑜宣佈休息散會這一刻,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罰款和立院調查權等大多數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皆已完成二讀,剩餘14個條文,預計28日續審。值得關注的是,在台灣立法程式中,院會二讀被認為是最關鍵的一步,因為接下來的三讀,只做文字修正、全案表決,通過後就會諮請總統公佈實施。

換言之,引爆幾個月來台灣社會爭議的「國會擴權」多數法條,已塵埃落定,但留給朝野政黨甚至整個社會的爭議,卻才剛開始,究竟本次修法中,那些問題最具爭議?

藐視國會罪 立院無限擴權?

已二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改法條中,規定未來被質詢者,除國防、外交等機密敏感事項之外,不得任意缺席、拒答或拒絕提供相關資料。

答詢時也不能對立委反唇相譏地「反質詢」,否則一旦被視為「藐視國會」,最高可處20萬元台幣(約4萬5千元人民幣)的罰款。

此外,國民黨黨團提出的《刑法》藐視國會罪相關法條,更將明訂對隱匿或虛偽陳述的被質詢人送交司法偵查,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法案預計在28日表決。

位於台中的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理事長沈有忠指出,該法條最大問題,在於台灣過去並無任何相關的慣例,且法條認定從寬,若真的只要主席認定違法或是5名立委連署就可將官員移送調查,恐有不小的爭議。

例如,答詢資料準備不齊全,也可能觸法,可能導致未來官員赴立法院備詢前,得準備好不必要的海量資料,反而造成議事被堆積如山的資料癱瘓。

沈有忠告訴美國之音:「可能漏送了一頁,你就是藐視國會,我們是從比較極端的案例去推(測),但不能夠排除如果將來政黨惡鬥情況下,藐視國會會變成是一個工具。」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即問即答」恐釀憲政危機

依據台灣現行法令,是由行政院長向立法院提交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但新法規定,總統須于每年2月向立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引發爭議的是,雖然美國跟法國也有類似制度,但皆強調總統只做報告,不接受質詢,台灣通過的新法卻規定總統必須接受立委「即問即答」。

位於台北的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黃丞儀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指出,該條文恐破壞台灣在1997年修憲時創設的權力分立體制「雙元民主制」,讓立法院實質上淩駕於《憲法》規定,而向「議會制」傾斜。

黃丞儀告訴美國之音「行政權有它獨立性,尤其是在總統的身上會特別地明顯。所以現在這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第15-4條)規定等於是實質上在修憲,就是改變了《憲法》的規定。」

沈有忠進一步指出,在極端的政爭情境下,還必須思考若是總統「即問即答」過程中無法讓立法委員滿意,會不會也被扣上「藐視國會」的帽子?他說像這樣的意識陷阱或危機,也須提前考慮。

立院擴增調查權,恐干預民企經營

依據已經完成二讀的法案,立法院可以設立調查委員會、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行使調查、調閱權,相關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必須配合出席聽證會、提交相關資料,否則亦可處以罰款。

儘管立法過程,對於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和營業秘密的內容有所規範,但連日來,外界爭論的疑慮,著重于立法委員取得這項權力之後如何執行,並保障出席聽證人員的權益。

位於北台灣新竹的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指出,台灣立法院缺乏諸如「立法委員行為法」等自律與規範利益衝突的架構,在此情形下,貿然通過調查權,還可處罰公務員,侵害了原本獨立的監察權。

此外新法還把「國會調查」之手伸向民間私部門,僭越了《憲法》賦予立法院的主要許可權,甚至造成歐洲商會提醒其會員要警惕有關修法風險。

林志潔說:「它的物件如果到私人的時候,已經逾越了(立法權),我們創設立法院是希望你能好好地監督行政,不是變成一個‘特偵組’來偵查人民,尤其是你自律規範、利益衝突的要件這麼的弱,卻可以要求企業跟私人團體去交出帳冊、稅務資料,這些都是讓人感到不寒而慄。」

林志潔直言,更令人憂心的是,推動修法的在野陣營,會否跟中國政府裡應外合?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上月底率團訪中,回來就大張旗鼓修法,她說「如果可以不經過正當程式,就通過要件這麼亂七八糟的法案,未來當然也有可能會通過傷害台灣社會,或影響台灣國家安全的草案」。

不僅台灣學者有這樣的疑慮,5月24日,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William Stanton)在內的30名國際學者專家投書《外交家》(The Diplomat)雜誌,發表聯合聲明,對此次國會改革提案「表達嚴正關切及失望」。

文中指出,國民黨黨團總召傅昆萁說過,改革目的就是要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會首長」,另一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還說,立法院對行政部門質詢是「上對下」關係,這都違反憲政原則。

審查過程遭指黑箱 被批立院「人大化」

除了法條內容引發爭議,此次修法過程也遭致批評。

在5月17日的議程中,由於朝野立委爆發衝突,雙方都不願回到座位上使用表決器,立法院長韓國瑜罕見決定使用舉手表決,遭民進黨立委質疑,舉手表決在台灣已經35年未曾使用,反倒是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還在用,此舉形同逼台灣民主倒退,讓立院「人大化」。

儘管上述程式並未違反議事規定,強勢表決卻讓許多民眾回想起2014年,同樣在國會佔有多數優勢的國民黨團,用30秒通過高度爭議的「兩岸服貿協議」,成為引爆「太陽花學運」的導火索。

連日來,「沒有討論,不是民主」也成為許多前往立院抗議的民眾手中高舉的標語,5月24日晚間,一名在立法院前抗議的學生向美國之音表示,自己會走上街頭,是因為「反對沒有經過任何討論,強行通過這樣的法律,是沒辦法讓人民幸福的」。

對於法案備受爭議,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在表決前表示,這些法案在西方民主國家都是普遍被接受的,不論是調查權還是總統國情報告,都應該入法。朱立倫還指出,這些內容是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期的主張,卻在執政後放棄這些理想。

朱立倫強調,國會改革是為了讓中華民國的國會成為跟西方民主國家一樣的國會,在野黨希望給立法院更多監督政府的權力。

連結:台湾“国会改革”为何惹怒抗议者? 四大争议一次厘清 (voa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