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賴清德競總:蕭美琴從未放棄國籍 盼不實討論適可而止

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

文/自由時報記者陳昀

藍營指控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過去沒有台灣身分證,2002年才申請,「回復國籍」不具參選資格。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總回應,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從未放棄國籍,期盼不實討論應適可而止。

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戴瑋姍今回應,蕭美琴自始至終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也從未放棄中華民國國籍,亦無回復國籍的問題,參選資格皆合乎相關規定,期盼社會各界以正確資訊為事實基礎,不實的討論應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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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恐不符參選資格? 游淑慧揪出2000年一段話質疑

文/中時新聞網謝雅柔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立委候選人游淑慧今(3)日提到,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若曾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不符參選資格,並表示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2000年曾說過的一段話,證明蕭當時應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她質疑蕭,「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

游淑慧今在臉書指出,蕭美琴2000年時曾自曝,「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

當時蕭美琴還說,美國法律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棄美國籍。游淑慧質疑,蕭美琴這段話是否代表,「在當時她只有美國國籍,沒有中華民國國籍?」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游淑慧認為,候選人不只要證明登記當下沒有雙重國籍,還要證明她從沒有失去中華民國國籍,「曾經喪失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都是不行的。」

游淑慧強調,蕭美琴雖已經放棄美國國籍,但她的中華民國國籍,有無中斷並回復過?蕭美琴曾經喪失過中華民國國籍嗎?蕭美琴目前的國籍是回復而來的嗎?「事涉總統大選資格問題,事涉我們國家的領導人是否曾經失去中華民國國籍,也應該嚴肅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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