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政治

《聯合國憲章》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 2300萬台灣人民不應被落下

台灣四友邦駐聯合國大使代表十國遞交致聯合國秘書長信函敦促允許台灣參與聯合國

文/voa方冰

週四(10月5日)台灣11個友邦再度聯名或個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促請聯合國停止以聯大2758號決議為依據、將台灣排除在聯合國體系之外的做法,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有台灣友邦說,《聯合國憲章》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之一的台灣有2300萬人民,他們不應被落下。

這封聯名致聯合國秘書長的信由台灣邦交國聖文森國、貝裡斯、瓜地馬拉、吐瓦魯四國常駐聯合國大使代表10個連署國遞交。信中再次重申了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的向四大訴求:

第一,修正對聯大2758號決議的錯誤詮釋;第二,改正剝奪台灣人民和媒體進入聯合國參訪權利的現行做法;第三,聯合國應積極維護台海和平;第四,聯合國接納台灣有意義參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活動。

台灣邦交國巴拉圭個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

「當你站在歷史的正確一邊時,你會專注於原則,你會專注於使命。」聖文森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英加·朗達·金(Inga Phonda King)說。「我認為現在有勢頭。我們繼續確保我們的聲音——它們雖然很小,雖然我們可能是小國,但我們站在原則一邊。」

她指的「勢頭」是今年聯合國大會舉行的可持續發展峰會發表了宣言,其中包含了「包容性」原則,而且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阿明娜·穆罕默德明確表示,台灣應包括在全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中。她說:「聯合國承諾不會落下任何人,每個成員國都要尋找方法,確保不會出現將他人排除在外的情況,無論是否是台灣。」

中國駐聯合國大使張軍指責「‘台灣參與聯合國‘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偽命題。」他認為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758號決議已經完全徹底地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

「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任何根據、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相關機構。」張軍說。「這是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是全體會員國必須遵循的原則和應該履行的義務。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存在絲毫模糊空間。」

但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大使塔普高·法勒富(Tapugao Falefou)駁斥了他的這一觀點。

「《聯合國憲章》是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的,而不是國家政府。如果我們要忠實于《聯合國憲章》,我們就必須確保不讓任何人掉隊。台灣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之一,通過其提供的服務提供了許多經濟支援,因此,台灣不應被排除在聯合國系統之外。」法勒富說。

台灣友邦為台灣參與聯合國已經年復一年地努力了10年,他們是否會繼續下去?

「只要他們(台灣)被排除在外,我們就會繼續在這裡。」貝裡斯駐聯合國大使卡洛斯·富勒(Carlos Fuller)說。「我們將與他們一起在這裡,確保一天之後、一年之後、十年之後,他們能夠參與(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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