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淵遭控「分裂國家罪」 為何情況特殊?
文/德國之聲中文網
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遭中國以「分裂國家罪」起訴,成為台灣首例。這意味著中國對在台人士態度有何改變?同樣曾遭北京判刑入獄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怎麼說?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週二( 4月25日)宣佈,以「分裂國家罪」起訴並批准逮捕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引起台灣人權工作者一片譁然。
「楊智淵是第一個被以這個罪名起訴跟逮捕的台灣人,這滿令人擔憂的。」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分裂或顛覆國家罪在中國刑法屬於重罪,因此楊智淵恐面臨長年刑期,或甚至在關押期間「受到身體及精神上的虐待」。
去年8月,楊智淵遭中國以「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拘捕。時機點恰逢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高調訪台之後,令外界揣測北京當局可能有意恫嚇台灣。
「中國一再去擴張它的法律管轄權,或者是說對愈來愈多境外、境內人士進行任意逮捕,」邱伊翎告訴DW。
中國國台辦26日也針對楊智淵案做出回應,稱此舉旨在進一步敲響「嚴懲台獨分裂勢力的警鐘」。此外,日前傳出已與外界失聯一個多月的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也經國台辦證實正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安的活動」而接受北京調查。
楊智淵案「情況特殊」
楊智淵現年33歲,曾以「推動台灣成為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為目標,共同創辦台灣民族黨,此前還曾加入民進黨。然而,台灣《聯合報》25日引述匿名的國民黨及民進黨人士說法稱,楊智淵「一下接觸藍,一下接觸綠」,政治立場不明,去年疑似因為債務糾紛才前往中國,後來都在當地教圍棋,突然被捕「實在是很冤枉」。
曾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的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告訴DW,楊智淵案狀況特殊,因為他「沒有批評過中國政府」,且北京對他所提出的指控活動「都是發生在台灣」,包含表達政治主張跟參與政黨。
「他並沒有在中國境內做出任何違反當地法律的事情,」李明哲強調,但北京當局「將楊智淵在台灣所做的行為,當作他在中國的犯罪」。他認為,這代表中國政府已經跳脫過去的做法,不只是在政治層面對台宣示主權,同時也正在「用法律判例正式併吞台灣」。
2017年,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起訴並判刑5年。他以自身為例,稱自己當時曾多次進出過中國、與異議人士有所接觸,「但楊智淵完全沒有,這當然是中國的長臂管轄」。
「不到中國不代表沒事」
既楊智淵及富察被捕事件之後,李明哲表示這令許多在台的中國異議人士感到緊張。他告訴DW:「中國對台灣的打壓未來會無所不在,而且不是你不到中國就沒有問題。」
他指出,中國近期開始「利用雙邊或多邊機制,要求引渡在海外主張台獨的人士」,並採取「缺席審判制度」,即儘管中國政府暫時「抓不到你」,但是法院仍可進行審判並對被告「終身究責」。李明哲說,這將嚴重 「影響台灣人未來的自由」。
去年8月,楊智淵被捕消息傳出的前一天,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王英津即在中國官媒《人民日報》一篇題為「大陸針對台獨挑釁強化制裁措施」的文章寫道:「大陸方面可通過雙邊或多邊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機制將『台獨』頑固分子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即使有些人暫時無法緝拿歸案,也可依法對其進行缺席審判、定罪量刑。」
台灣陸委會25日表示,近來一再發生類似案件,中方恣意逮捕台灣民眾,「嚴重傷害我國人權益,製造恐懼」。陸委會提醒台灣民眾前往中國之前,「應認知中國大陸對於人身安全隨意侵害習以為常」。
國際援助成關鍵
25日,陸委會也發表聲明指,自楊智淵遭關押將近一年來,台方已多次呼籲中方「儘速安全釋放」他,並表達此舉「不利兩岸間交流互動」,但中方「均無正面回應」。同時,陸委會也強調,政府均有掌握楊智淵案件的進度,並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
邱伊翎分析,先前處理李明哲案時,家屬高調請求國際伸援,最終國際援助也順利奏效,但在未取得楊智淵家人或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人權組織無法貿然行動,但也尊重楊智淵家屬目前維持低調的做法。
她強調,當家屬保持低調,政府的協助便相當重要。她呼籲台灣政府應謹記過去經驗,刻意在相關外交場合展現對這些個案的關注度,引起歐盟、聯合國等組織的重視。
「從逮捕、起訴、關押人的方式,我們都認為中國的做法完全不符合國際人權法。」邱伊翎補充道,中國政府所謂的極端分子,「在我們看來,只是一個出版業的編輯(指富察),以及一位參選過立法委員的台灣人(指楊智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