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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議員提案授權在台灣儲存美軍軍備

美國眾議員史蒂夫·沙博以俄烏戰爭為例指出:「加速對台軍備移轉法案能協助加速軍備的移轉及遞交,讓台灣能夠在為時已晚前,先做好準備。」 圖為阿帕奇武裝直升機在台灣的一場演習。

文/rfa

美國眾議院外委會亞太小組首席議員史蒂夫·沙博(Steve Chabot)、薛曼(Brad Sherman)15日在眾議院提出「加速對台軍備移轉法案」(Accelerating Arms Transfers to Taiwan Act),盼解決美國對台軍售近來交貨延宕問題。

沙博透過新聞稿表示,台灣面臨來自中國的生存威脅,《台灣關係法》認識到這個威脅將對美國在印太區域利益產生深遠影響,但台美都未以足夠的急迫性來處理此問題。

沙博以俄烏戰爭為例指出:「侵犯發生後才遞交武器的‘烏克蘭模式’,對防禦一座島嶼來說不可行。‘加速對台軍備移轉法案’能協助加速軍備的移轉及遞交,讓台灣能夠在為時已晚前就做好準備。」

薛曼則說,美國維繫台灣及世界各地民主的決心仍如鋼鐵般堅定,在台灣面臨日增威脅之際,法案重申美國這份決心。

根據沙博辦公室提供的法案重點,法案將要求行政部門,優先把美國「超額防衛物資」(excess defense articles, EDA)提供給台灣;目前享有優先權的國家包括部分西洋公約組織(NATO)會員國、主要非北約盟國(major non-NATO allies)及菲律賓。

法案也要求行政部門運用「特別防衛採購資金」(Special Defense Acquisition Fund ,SDAF),提前採購美方認為台灣可能需要的軍備,借此最多能縮短2年交貨時間。

此外,除了一些例外國家外,美國軍備目前僅能儲存於美軍基地內。法案將修改1961年《援外法》(Foreign Assistance Act),把台灣加入例外名單中,在台海出事前就先在台灣儲存彈藥及軍備,排除事後遞送需求。

法案已送交眾議院外委會、軍委會審理,若未來在委員會過關,仍須在本屆國會明年1月期滿前通過眾、參兩院,才能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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