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自由亞洲電台起訴美國政府 要求恢復撥款

3 月 18 日,位於華盛頓的自由亞洲電台(RFA)總部。

文/ RFA記者喬琴恩

美國政府在3月15日停止撥款給自由亞洲電台(RFA),引發該電台是否能繼續報導中國和其他專制國家的疑問。

週四,為生活在亞洲專制政權下民眾,傳播未經審查新聞的自由亞洲電台,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要求恢復本月早些時候突然被凍結的國會授權資金。

該訴訟稱,美國全球媒體署 (USAGM)拒絕撥款給自由亞洲電台的行為違反了聯邦法律,包括美國憲法,因為只有國會才擁有決定聯邦支出的權力。

該訴訟由Munger, Tolles & Olson LLP律師事務所和非營利性組織「Democracy Forward」代表自由亞洲電台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

自由亞洲電台可能關閉的消息傳出時,讓中國官媒歡呼雀躍,一名中共控制的媒體記者更稱這是「極好的消息(EXCELLENT NEWS)」。

自由亞洲電台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方貝表示,此次資金被終止是「非法的」。她在新聞稿中指出,「自由亞洲電台仍然致力於履行國會賦予的使命,即為抵制中國共產黨和亞洲其他獨裁政權的宣傳提供聲音。」

「此時此刻,他們可能慶祝自由亞洲電台被斷了資金,但我們有信心能夠成功阻止這一非法終止我們資金的行為,」她說。

這起訴訟的對象還包括美國全球媒體署代理首席執行官莫拉萊斯(Victor Morales)、莫拉萊斯的特別顧問萊克(Kari Lake)、美國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主任沃特(Russell Vought)以及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

因為3月15日臨時宣佈的撥款終止,自由亞洲電台大多數駐華盛頓員工被迫留職停薪。

這個突如其來的宣佈,始於美國總統特朗普3月14日深夜發佈的行政命令,該命令要求削減美國全球媒體署的「非法定」部門。美國全球媒體署是負責為自由亞洲電台和其他獨立全球新聞機構轉發預算的聯邦機構;該機構的特別顧問萊克隨後表示,這一行動是必要的,因為該機構「已腐壞到無可挽回的地步(irretrievably broken)」。

​記者「面臨監禁風險」

自由亞洲電台是美國國會,受到1989年在中國北京發生的天安門廣場屠殺事件震撼後,在兩黨支持下通過國會法案於1996年成立。

它通過廣播、電視和網絡方式,每週以九種語言向亞洲那些新聞自由程度極低或根本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如朝鮮、中國、緬甸和越南等地區的數百萬人提供獨立的新聞和信息。

週四的訴訟引用了自由亞洲電台在多個重要事件上的「突破性」報導,包括中國政府在中國西北部新疆地區,對維吾爾族的暴行、中國共產黨掩蓋新冠疫情死亡人數的事實、試圖消除藏族文化和語言、以及緬甸內戰等。

訴訟指出,因為美國全球媒體署終止資助的做法,「自由亞洲電台的運營實際上已經停擺,根本無法執行原本被賦予的法定任務。」

文件中寫道:「(自由亞洲電台的)記者——這些經常冒著生命危險,對自由新聞不友善的國家提供可靠且無偏見新聞的人——可能很快會失去自由亞洲電台的支持和保護,甚至還將面臨更大的風險–監禁和身體傷害。」

訴訟聲明,自由亞洲電台已經暫停了超過200名美國本土員工,也就是其所有在美員工的75%的工作;並終止或暫停了93%的國際和本土自由職業記者的合同。

訴訟還指出,數十名持工作簽證在美國工作的記者,可能也會遭到停職或解僱,接著就可能被迫返回他們的祖國,「其中一些人將因為他們從事的新聞工作,而面臨立即被逮捕和拘留的風險。」

自由亞洲電台(RFA)正針對,阻止美國全球媒體署(USAGM)及其他被告扣押國會對其撥款,申請臨時禁令。RFA認為,它應當獲得國會對其原本編列到2025年9月30日的撥款– 3500萬美元。

特朗普政府削減由美國國會資助的新聞機構,包括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以及通過聯邦撥款資助的組織,如自由亞洲電台(RFA)和自由歐洲電台/自由電台(Radio Free Europe/Radio Liberty)的舉措,已經引發了一系列訴訟。

本週二,美國地方法院批准了自由歐洲電台(RFE/RL)的臨時禁令請求,禁止美國全球媒體署(USAGM)片面終止對RFE/RL的資助。

法官認為,美國全球媒體署的決定缺乏正當性,並認為在自由歐洲電台/自由電台挑戰該機構決定的同時,強行關閉該電台將造成 「無法彌補的損害。」

連結:自由亞洲電臺起訴美國政府 要求恢復撥款 – 普通話主頁 (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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