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蔡炫》國造無人機染紅 非紅供應鏈破功
文/蔡炫
中科院為推動水面無人載具(USV)技術發展,6月17、18日兩天將邀請國內外12家廠商,在蘇澳九宮里外海舉辦水面無人載具靜、動態公開展示大比武。但是,此時中科院推動的國造無人機卻傳出染紅,國防部接獲檢舉新加坡ACE6公司零件來自大陸,長期取得中科院航空所採購標案,隸屬無人機專用通訊設備廠商,雖然表面上是向第三方採購零件且符合規定,如今包括銳鳶無人機等重點研發項目可能因此遭受衝擊,中科院若查證後除了立即停止相關採購,也該查處接二連三出現陸製拼裝軍品,在國安風險與制度失守上的軍武破口。
台灣推動「國造化」無人機的政策上,目的是要擺脫對外依賴、強化軍備能力、提升戰略自主,近期連續爆出的「紅色零件」大陸滲透風暴,卻讓這場看似愛國的軍事工程蒙上陰影。尤其,中科院旗下的「銳鳶二型」通訊模組傳出陸製晶片,是否其他無人機項目也有使用來自對岸的敏感組件,以上不僅代表監督體系的全面潰敗,更可能意味著國安體系與先前共諜疑雲產生曖昧聯想。
ACE6公司利用洗產地方式,掩蓋與大陸解放軍合作對象的身分,2018年起相關產品早被國防部禁用,但中科院航空所卻無視國防機密洩露風險,持續放任投標廠商採購合作,相關人員除了瀆職之嫌,恐怕還有洩漏機敏資料的國安疑慮。若中科院僅做出行政懲處,顯然無視國安警鐘大作,漠視無人機零件遭到滲透的可能性。
台灣在無人機國產化過程中,除了零件是否還有人員破口?尤其是在供應鏈的採購管理長期刻意放行,導致通信模組從網路晶片到記憶卡裝置徹底失守,甚至恐被植入後門程式,造成情報外洩或系統癱瘓,後果不堪設想。尤其,大陸提出「軍民融合」的國家級戰略,民用企業實際上與軍方體系有著密切關聯,也增加了外國企業在使用大陸零件時衍生風險。 因此,建立無人機自主的供應鏈,除了關鍵零件的機敏性遭到滲透,恐怕背後的人謀不臧才是最大破口。
「銳鳶二型」作為國產自製無人機的代表,在設計與性能上已有顯著進步,2017年更名為「銳鳶」的無人機系統,擁有升級的掛載點與偵察力,但其火力仍需依賴地面部隊或其他武裝平台配合。然而,火力仍需依賴地面部隊或其他武裝平台配合,「銳鳶二型」著重偵查但打擊薄弱的既有現況,武器裝備零件若受制於供應鏈,恐將凸顯軍事體系的深層隱患。
「銳鳶二型」目前僅具偵查能力,缺乏即時攻擊與干擾作用,去年中科院先是宣布量產計畫暫緩,今年國防部卻又公告可能重啟,如今再傳通訊模組嫁接陸製晶片。「銳鳶二型」出產源自中科院與民間廠商合作,戰略定位「軍用軍規」的偵察無人機,陸軍過去也曾採購銳鳶無人機,後又交由海軍作為提升海上監控的軍事戰備,其戰略重要性可見一斑。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國防部長顧立雄表示台灣今年將列裝首批陸軍無人機部隊,並為海軍引入海上無人機。顯然,「銳鳶二型」擁有陸海兩軍的運用背景,勢必成為首選國產無人機軍備項目,若遭技術策反恐讓首批無人機部隊建置遭受打擊。
此次無人機的「紅色零件」風暴得以重見天日,並非啟動內在控管的保護機制,而是仰賴知情人士的公開爆料。當國安局緊急叫停相關無人機使用並展開調查,真能揭開一連串可能被掩蓋的疏失與瀆職?軍事裝備採購體系顯然監管驗收出現制度問題,難道不該修法引入軍審制度加以防範?
台灣軍審制度無法直接管轄中科院,由於性質屬於財團法人並非歸類國防軍事單位,根據《財團法人法》與《國防法》相關規定,中科院並不屬於正規軍隊單位,軍審制度本身的管轄對象是「現役軍人」與「軍中單位」,在原則上無法直接針對中科院人員或決策進行軍法審判或軍紀懲處。當美軍太平洋司令帕帕羅提出「無人機地獄」,針對大陸軍事犯台提出防禦對策,我們是否應先引入嚴格的軍審制度,才能防止「蜂群戰術」最後淪為「掉轉槍頭」。
台灣「國造無人機」反成對岸情報後門?當大陸將「軍民融合」透過民間企業反向操控我方科技資源;透過無人機晶片滲透,而讓國安機制門戶洞開;加上軍審制度無法直接管轄中科院,等同放任軍事研發專案單位淪為後勤盲區。台灣相關軍政體系理應整體修法,建立資安聯合審查機制,否則「蜂群式攻擊」轉為「內部性策反」,恐將使得國造武器淪為第五縱隊。國防安全不是光靠口號與量產撐起,而是依賴軍紀與制度防線,當無人機淪為國安漏洞,即便共軍尚未攻擊,國軍可能先行內亂。
(作者蔡炫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副研究員,國戰會專稿,本文歡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