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柳金財》友善陸生政策宜快不宜慢
文/柳金財
近來副總統也是民進黨主席、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在黨內中常會裁示將陸生納入全民健保,欣見民進黨主動提出友善陸生政策。這不僅落實2014年華山會議共識建議,也符合蔡英文當選時所倡議、標榜「人權立國」理念及轉型正義精神。儘管目前兩岸敵意螺旋上升,陸生學位生已三年停招,交換生及研修生為數有限,然「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首先,陸生納入健保對財務影響不大。民進黨政府宣稱,基於秉持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應對大陸學生比照僑外學生納入健保體系。也因資源有限性與社會保險公平性,僑生、外籍生的保費應全額自付,但修法前已來台就讀的僑外生權益將不受影響;若機關有政策考量,針對特定國家或家境清寒學生提供協助者,應自行編列計畫經費。
事實上,根據相關測算,從財政資源挹注及收支平衡角度來論,目前國際生、僑生在健保收入及支出方面,並無造成嚴重財政負擔,甚至收入高於支出,主要是一般年輕人身體狀態皆很好,很少有重大疾病;同樣陸生也是年輕人,其過度使用醫療資源當不至於發生。
其次,陸生納入健保符合人權立國精神。馬英九政府自2013年起推動陸生納保,即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針對來台長期就讀學位的陸生為納保對象。至於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來臺交流、研修的陸生,因來台事由不同,且主要為短期停留(6個月以下),則暫未規劃為納保範圍。
台灣既然標榜人權立國,又宣稱營造友善陸生就學環境,陸生納入健保事宜「宜快不宜慢」。從普世價值來論,各國國家對於境外生也要求納保。全民健保的理念是讓在台灣長久居住的人們,共同承擔彼此的醫療風險;依健保法第1條規定,健保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非台灣人民若符合納保資格者,均「應」納入健保。
復次,對境外生應給予平等對待。符合納保資格的陸生,與僑外生均應納入健保,並依健保法相關規定繳納保險費,不宜區分國際生、僑生及陸生給予差別性待遇。從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明列「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一國兩區」定位,陸生隸屬「大陸地區」民眾。從法理而論為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給予僑生及國際生健保醫療保險,而屬於「一國兩區」陸生卻被歧視排除在外,顯然不符合法律比例原則及無歧視國民待遇原則。
再者,符合先進國家招收境外生的標準待遇。從先進國家招生國際生及境外生政策完善性來說,給予陸生正式學位生、或交換生全民健保以分擔醫療風險有其必要性。由政府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國家,例如英國「國民保健服務(NHS)」、日本「國民健康保險」,亦將在當地求學之境外學生納入;而以商業醫療保險為主的國家如美國,亦要求境外學生須有醫療保險始能完成註冊。
最後,友善陸生政策應擺脫深綠意識型態枷鎖。2012年馬英九執政時陸委會曾提出大陸學生來台就讀時納入全民健保的政策,然因涉及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必須經由立法院審查。2016年蔡英文在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決定,將大陸來台就學的學生比照僑外生納入健保,時任行政院長林全也表示,政府宣稱「外來生待遇一致」的立場。
兩岸交流可謂是是涓滴細微民心工程,相對於大陸當局「寄希望於台灣當局,更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民進黨政府的兩岸政策,欠缺「大陸人民」及「兩岸公民社會」鏈結。對陸生與陸配之不友善政策,反而加深不平等社會烙印、被剝奪感、對立及敵意,既不利於台灣命運共同體和諧,也危害兩岸和平穩定關係架構維繫。就此而論,欣見賴清德提出友善陸生政策。
目前陸生權利保障仍受「三限六不」限制,難與外籍生及僑生相較,不友善陸生政策又如何招收陸生,緩解台灣高等教育因少子化所造成危機。當民進黨轉變抗中、反中政策取向,調整為友中、和中政策思維,就能增加多元及有效兩岸政策工具,兩岸關係或能豁然開朗、晴空萬里。
(作者柳金財為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兼澄正書院主任,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獨家報導》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