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

國戰會論壇/黃惠華》成就飛帆 揭開民進黨的假面具

民進黨昨(9日)晚針對前婦女部黨工遭受廠商性騷擾一事,宣布調查結果,稱前副秘書長林飛帆的做法與該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辦法」等相關法規,並無相違。(合成圖,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昨(9日)晚針對前婦女部黨工遭受廠商性騷擾一事,宣布調查結果,稱前副秘書長林飛帆的做法與該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辦法」等相關法規,並無相違。

文/黃惠華

從民進黨性騷擾案開始,性騷擾風暴遍地烽火,從總統府資政、黨政與媒體高層、民運領袖,到學校、地方政府等等等,全台全面爆發成為一股社會運動。性騷擾事件凸顯出台灣社會各個層面、人與人之間,缺乏性別平等人權意識,而蔡英文口中「一個更安全的、更友善的社會,台灣人值得過的更好」,聽起來格外諷刺。

性騷擾頻傳 缺乏性別平等人權意識

根據民進黨提出報告明確指出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的「2大錯誤」,而時任副秘書長林飛帆,在得知當事人不申訴後不處理「並沒有違反黨規」,此舉被外界解讀為吃案。民進黨黨務主管吃案事件,黨主席賴清德及前黨主席蔡英文都公開道歉。儘管民進黨祕書長許立明親上火線鞠躬道歉,將啟動最嚴厲黨紀處分,也將主動移送法辦,民進黨的報告,當時身為主管的林飛帆卻逃過一劫,社會輿論仍持續質疑,民進黨身為一個政黨組織,不但沒有創造條件阻止性騷擾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防止工作中性騷擾的責任在於公司管理層,公司任務是定義價值觀,並確保在團隊中遵守職業道德、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則。一個組織必須要有政策明確定義騷擾,包含保護員工的機制,並在發生性騷擾時規範員工不良行為。公司員工有義務在團隊中保持高標準的行為與良好的工作氛圍。公司管理階層應該要有性騷擾預防培訓,建立有效的騷擾案件調查機制和有效的懲處措施。管理階層與人力資源部門必須參與討論問題,並嚴格遵守個人數據保護和保密原則。

無論是政黨組織、政府單位、公司企業或者其他機關,任何一個機關內發生職場性騷擾事件,最該負責的是主管單位或者雇主。雇主必須根據組織的特點,進行管理,包括對員工教育與培訓、監控風險,確保員工可以自由舉報騷擾事件,保障受害者的權力免受威脅。今天民進黨黨內爆發性騷擾不當行為,騷擾者不但沒有承擔任何責任,事發之後甚至沒能受到處罰與指責,問題在於民進黨內部規定中,沒有明確性騷擾概念與規範,以及針對騷擾的法律保護的條款,才會引爆一連串的爭議。

林飛帆競選辦公室說明,民進黨9日發布新聞稿,針對民進黨前婦女部同仁遭受廠商性騷擾一事公布調查結果,釐清相關事件處理過程,確認「時任副秘書長林飛帆的作法與本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辦法〉等相關法規,並無相違」。林飛帆承諾,未來不論是制度改革或是推動文化與結構的轉變,都會盡全力去做,並再次向事件當事人表達誠摯歉意。

林辦強調,根據中央黨部調查報告第5點指出,「另有關前副秘書長林飛帆是否有涉及知悉事件,卻處理不當之疑慮,根據《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處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本黨部各部門接獲相關申訴案件時,應遵守保密原則並立即轉交申訴案予申訴委員會執行秘書。爲保護當事人隱私,本黨性騷擾案件系為申訴處理委員會之職權,由執行秘書(婦女部主任)辦理」。

明眼人都看的出來,民進黨的調查報告為了顧全林飛帆選情。若從職場倫理角度來看,林飛帆道歉聲明露了自己的餡,身為一個主管當下屬遇到職場性騷擾問題,事發第一時間為降低爭議選擇不處理,更沒有採取任何實際措施打擊性騷擾行為,這種缺乏法律與人權意識基本素養的意見領袖,如何代替民眾伸張正義?勝任民意代表?

民意盡失

性暴力普遍存在社會各個層面,因為缺乏法律規範與刑責,往往讓施暴者只受到輕微的懲罰,讓這些惡人起了壞念頭,犯下新的罪行。歷經一連串的風暴,提醒每個人都是值得尊重的人,誰都不應該容忍性騷擾,每個人都應該拿出具體行動與勇氣,阻止不當的行為發生,不該為了顧全大局、組織和諧,息事寧人。

就在5月31日深夜女性前黨工揭露性騷事件後,6月1日各大媒體陸續轉載報導,民進黨負面聲量飆高至超過2.7萬則,好感度也創下新低僅0.21。賴清德的單日負面聲量飆增至將近7000則,好感度更是創下正式提名為總統候選人以來新低,因為騷擾案,民進黨又盡失民意,是一大警訊。

(作者黃惠華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副研究員,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