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

國戰會論壇/王崑義》採購火山車載佈雷系統 台灣要違反普世價值?

美售台「火山布雷系統」討論熱烈,國防部發3點澄明。

文/王崑義(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教授)

美國要把台灣變成一隻「豪豬」、一座「堡壘」、一個「火藥庫」,絕對不是虛言,蔡英文執政6年來,美國已經18次對台軍售,總金額高達210億美元。如今拜登政府又宣布將賣給台灣14套價值1.8億美元的「火山車載機動佈雷系統」,在台灣引起極大的震撼,除了在野黨極力批評之外,媒體也發出相當大的反對聲浪。

美國「國防安全合作署」是在去年12月28日宣布售台14套「M136火山車載佈雷系統」(Volcano),這是由M977重型機動戰術卡車承載,車上有4座發射架,每座設置40個M87A1佈雷罐,內部各裝6枚地雷,換算一輛車就能搭載高達960枚地雷,透過總數160個佈雷罐向左右兩側自動以拋物線投擲,能在短短10分鐘內就把近千枚「戰防雷」散布在行經路徑兩側25到60公尺範圍內,防堵敵方兩棲快速登陸。

台灣部署地雷遭到強烈反彈

對於外傳這是在美方強力要求下不得不買單的軍購,台灣陸軍解釋早在2018年就已經啟動這項採購案,直到2022年才以代號「九鎮專案」編列近49億元預算分3年執行。強調在解放軍威脅之下,這是台灣方面防衛作戰的必要選擇。

台灣陸軍還指出,陸軍是為了因應「敵情威脅」及「防衛作戰需求」,配合戰術、戰法研發,採購新式智能戰防雷,可大幅提升地面防衛作戰能力;且因系統具備「定時自毀」、「磁感應引爆」、「雷區標示」及「便於辨識與清除」等特性,與埋設地面下之傳統地雷不同,可避免我軍及民眾誤觸。

陸軍更強調,此佈雷系統非廣區域佈設,是針對敵登陸突破口及預想機動路線,迅速實施「有限、機動及精準」佈雷,為因應嚴峻敵情威脅,保障家園財產安全的必要手段。

儘管台灣陸軍解釋非買不可之因,但是台灣內部的反對聲浪極大。首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朱雲漢1月11日於《天下雜誌》發表評論,率先指出美宣布對台軍售14套M136火山車載佈雷系統,可在10分鐘內埋下13440顆地雷,「不出一週,台灣將成為恐怖的噩夢禁地」。朱雲漢稱,「美國正準備將台灣烏克蘭化」,他說重型車輛會引爆戰防雷,一樣傷害無辜,台灣民眾應覺醒,絕對禁止在台使用地雷,更不允許部署地雷的武器踏上台灣。

而一般反對者普遍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

一、是違反《渥太華公約》,該公約在1997年通過。公約規定,締約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發展、生產、獲取、保留或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唯一例外是各國可為排雷培訓目的,保留或轉讓少量殺傷人員地雷;現存的所有殺傷人員地雷將在公約生效後的4年內予以銷燬,現有雷區在10年內清掃乾淨。

過去,從地雷爆炸中倖存下來的人一般都肢體粉碎而需要截肢,他們往往終生殘疾,還要忍受殘疾帶來的社會、心理和經濟影響。避免地雷對平民造成傷害,這才是《渥太華公約》的核心。美國要台灣買這種佈雷系統,傷害最多的最後必定是台灣人民,這一點國際公約已經給出了回答。

第二,現今戰爭中仍在使用佈雷系統的,就在俄烏戰爭。去年10月,烏克蘭佈設了反坦克地雷,但俄軍偵測系統會反制。烏克蘭曾公布過一輛俄軍裝甲車被反戰車地雷炸毀,但烏軍的說明卻認為是俄軍不想打仗了,自殺式的衝向地雷區。而俄軍士兵則坐在地上頹然喪氣。但去年11月,烏克蘭收復赫爾松後,卻發覺該地區被布滿地雷,必須經過排雷才能自由行走,「城內的人道處境非常艱難」。

第三,從台灣的現況來說,美國想賣的火山地雷系統更適合於烏克蘭,而非台灣,因為在陸地才有坦克裝甲作戰的空間,台灣陸地狹小,城市密集,並不適合部署地雷。就算民進黨政府要追隨美國的不對稱作戰,可攜帶式的反飛彈、反坦克武器,也比地雷更適合。

民進黨好戰性格死性不改

其實,兩岸需要的是和平,不是戰爭,民進黨的好戰性格雖然死性不改,但已經在去年的九合一選舉遭到民眾的唾棄,讓原本高喊「抗中保台」的話語,已經被新當選的黨主席賴清德修正為「和平保台」。但是民進黨人仍然堅信戰爭財能保台。

例如,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強調,採購專案不包括埋在地底下、人踩到腳一碰就爆炸的「人員殺傷雷」,而是針對敵軍快速進攻灘頭的反登陸「反裝甲雷」,可以在10分鐘內部署960枚反裝甲地雷。

而快速佈雷平常不會部署做雷區,而是面臨敵人併吞、侵略時,在敵方發動攻擊之前,快速在台灣寥寥可數的登陸灘頭快速部署,來阻止解放軍登陸、或阻礙登陸速度,使台灣陸軍可以用最少人力、最快速度建置反登陸反侵略的佈雷系統。

意思是,「反裝甲雷」(反坦克地雷)是一種用於破壞或摧毀裝甲戰鬥車輛的地雷。反裝甲雷通常擁有更高份量的爆炸物,被改造成只會被載具觸發;而「人員殺傷雷」(反步兵地雷)則是一種針對地面人員的地雷,當受害者踩到地雷時,人員殺傷雷就會被觸發。

只是,《渥太華條約》已經明白的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具對人員殺傷力的地雷,及銷毀、完全禁止一切殺傷地雷(反步兵地雷)。至於「反裝甲雷」是否就排除在《渥太華條約》之外,恐怕不是。任何只要具有殺傷性的地雷,都是條約的禁止範圍。

尤其是1992年所成立的國際反地雷組織,更已經將反地雷變成一種人類的普世價值。台灣想違反普世價值的反地雷條約,最後必然遭到各國的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