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

國戰會論壇/柳金財》激進台獨路線恐喚起國家統一法

中共兩會召開,大陸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今年將提案制定《祖國統一法》。(圖/藍孝威)
中共兩會召開,大陸全國政協常委張連起:今年將提案制定《祖國統一法》。

/柳金財

近日大陸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開幕,傳出政協委員常委張連起將提案制定「祖國統一法」信息,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台灣社會關注。看似對台政策具有改弦易轍具象化統一目標之新意,實則新瓶裝舊酒,此議重啟適足以印證在民進黨主政下激進獨派的法理台獨訴求,此「急獨時間表」催促呼喚「統一時間表」,如影隨形相生相剋揮之不去。此種敵意螺旋上升,源自兩岸當局缺乏未來共同願景及目標,各自單邊行動結果。

事實上,大陸當局醞釀「國家統一法」、「兩岸統一法」或「祖國統一法」之議,不絕於耳。本年2月23日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中,官媒新華社記者再度提問大陸學者呼籲應制定「統一法」,當時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即指出,依據大陸憲法和《反分裂國家法》等國家法律,已對解決台灣問題、促進兩岸統一具有明確規定,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又在2020年12月16日國台辦例行記者會上,也是新華社記者提問,大陸當局是否可能推出「國家統一法」?當時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也表示,大陸憲法關於國家統一的規定是明確的。宣稱「我們將採取各種必要措施,堅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堅決地粉碎任何『台獨』分裂圖謀,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顯示連續兩年國台辦的新聞記者會,接連釋出制定「國家統一法」風向球,並未否認之。

據此次提案人指出,目前對台政策「只有『反分裂』,沒有『促統一』,就不能真正促進國家及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2005年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側重於「反獨」,「祖國統一法」將側重於「促統」。換言之,兩法具有分進合擊作用,藉由「反獨促統」策略達成國家完全統一目標。並認為以法律手段推動兩岸統一,不管是和平統一或非和平統一,其邁向統一條件已漸趨成熟。無論「祖國統一法」或兩岸統一法、國家統一法,皆可謂是與「反分裂國家法」,形成相互補充及促進的功能。

自蔡英文執政後,儘管宣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理兩岸事務,堅定主張「維持現狀」,但卻又不承認兩岸關係定位係屬「一國兩區」、「互不否認政治實體」;儘管提出尊重「九二歷史事實」、「九二會談精神」作為替代方案,然又公開拒絕接受馬英九執政時期兩岸當局的共同政治基礎「九二共識」,並宣稱「九二共識」等於「一國兩制」。儘管不斷呼籲與大陸進行「有意義對話」、「建設性對話」,卻又提出「對岸鄰國論」、「兩岸兩國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尤其蔡英文執政後,公開倡議「抗中保台」及「聯美抗中」路線,鑲嵌納入美國「印太戰略」的民主同盟成員,扮演美國遏制中國戰略前沿之「馬前卒」角色;一旦台灣又參與美日印澳安全對話框架,大陸當局將視民進黨當局不僅已威脅大陸國家安全及損及其核心利益,無疑這會偏離其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國家完全統一及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目標。

從大陸當局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成效評估來看,自此法實施17年來,在震懾「台獨」分裂勢力、維護台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等方面,已發揮並將繼續發揮獨特的重要作用。此法針對當「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得採取「非和平方式」處理台灣問題。

目前所擬議制定「祖國統一法」,其內容包括台灣居民在內的全體中國公民推進國家統一的法定義務,明確界定違反國家統一義務的法律責任,擬定兩岸關係的「法律戰」、「輿論戰」、「道義戰」,並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就此而論,習近平主政以來,不斷擴大台獨定義,宣稱從「三個任何」到「六個任何」;同時也持續加大反獨力度,從宣稱反對台獨、處置台獨到遏制台獨,再至挫敗台獨及粉碎台獨。包括不斷頻繁軍事演習、軍機擾台、制裁綠色台商及台獨藝人,及公布台獨清單名冊,皆是上述思維轉變之顯化。

一旦大陸當局制定《國家統一法》後,固然對「法理台獨」可能產生遏制效果,然這將衝擊2022年台灣地方選舉及2024年台灣總統大選,無異是提供增強反中陣營力量及倡議激進路線的藉口,而使持守反中路線者,獲致執政利益。然反中路線看似利於台灣主體性維護,但恰恰相反是激進台獨路線刺激大陸統一急迫感,從而導致台灣面臨更大逼統壓力及安全威脅。

(作者柳金財為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國戰會專稿,本文授權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中時新聞網言論頻道同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