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生活

一個反台小粉紅的轉變:從宣導動物保護困境看兩岸價值觀的差異

在北京的寵物酒店「萌獸派」(Cute Beast Pet Resort),一位顧客和她的小狗(2017年12月22日)。

文/voa陳筠

一位曾在網路上高調攻擊台灣的中國女孩,因寵物去世呼籲動物保護法而遭到網友嘲諷,最終徹底改變了她對台灣和兩岸關係的看法,也引發了中國社交媒體上一場關於對待生命態度的討論。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國至今尚未出台全面的動物保護法,這一缺失或折射出中國在精神文明進步道路上的滯後。

從「愛國標配」到對台灣的道歉

中國YouTube(油管)博主安後生日前分享了一段視頻,講述了一位元北京女孩的轉變。她曾是社交平台上的「小粉紅」,每天與台灣網友爭論兩岸統一問題。這似乎是「小粉紅」愛國的標配。然而,當她的寵物狗不幸離世,她試圖通過報警和小紅書求助,卻遭到網友無情的攻擊和嘲諷。

在視頻裡的這位元女孩說:「我今天想跟所有的台灣人道歉,對不起,以前我經常在IG上每天都為了台灣是不是咱們的一部分吵得不可開交,現在我得到報應了。沒錯,我的小狗被永遠地離開了我,我就在小紅書上呼籲咱們的法律趕緊出台動物保護法,結果就遭到很多人的反對和謾駡,其中有條評論深深的刺痛了我,說的是如果我覺得中國沒有動物保護法,可以移民。」

她接著說:「原來那個讓我無條件維護的、經常熬夜也要去跟台灣人對戰的祖國母親,連我的養狗自由都給不了。反觀台灣人對待動物的態度讓我感動,我發誓以後再也不會罵台灣人了。我在這兒真心向所有台灣人道歉。」

根據安後生的視頻,另一位元山東女孩也提出質問:「為什麼咱們國家就不能出台動物保護法呢?人家台灣都有,不得不說還是台灣的月亮比較圓。」

美國之音記者聯繫安後生,請他提供北京女孩向台灣道歉的原始視頻,但截稿前尚未獲得回復。

價值觀衝突:從冷嘲熱諷到深刻反思

不過,如果實際在小紅書上搜尋,確實可以發現很多支持動物保護的帖子底下,獲得不少「反面」的回饋。比如「支持虐待動物入刑」的討論中,有網友回復覆「有什麼理由特意給貓狗立法?貓狗有啥特殊的。我養了狗,冬至還吃狗肉呢,這怎麼了」、「人都保護不了,何況貓狗。」

又如另一個帖子問:「你願意用1/5工資保護動物嗎?」網友回應:「我願意出,但是用途是毒殺流浪貓、流浪狗,別搞錯了」、「你願意用1/5工資來救濟一下瘋狂星期四買不起肯德基全家桶的孩子嗎」。氣得有人回應:「這帖子怎麼炸出一堆虐貓虐狗的」。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秘書長何宗勳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這個某個層面還是凸顯這個國家跟這個社會在價值方面的一個偏差。」

他表示,中國在經濟起飛後,物質方面獲得長足的進步,但由於政治體制還是建構在一個極權統治之下,以致人們想要進一步追求精神層面的人權、自由等時,往往受到壓抑,無形當中培就會養出一種價扭曲的價值觀。更別提貓狗在很多人的眼裡是人的財產,沒有所謂的權利可言。

中國社會與動物保護的距離

他說:「沒有動物保護法,你就不可能去做很多的價值倡議與政治宣導,因此呢,中國雖然我們看起來,他在物質方面非常地進步,但是他在精神方面是很匱乏的,應該是停滯在文明國家至少二、三十年以上。」

為動物發聲的國際組織「ACT Asia行動亞洲」創辦人蘇佩芬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任何一種新的認知或想法在獲得社會大眾接受前,必定都會經歷漠視、否認、嘲諷、憤怒、粗暴謾駡的過程,這可以從爭取解放奴隸、婦女、兒童福利、LGBTQ等弱勢權益的運動上,看到這種社會改變的軌跡。 因此,小紅書上對支持動保的謾駡與嘲諷其實是社會改變過程裡面的一個正常途徑,但並不說這樣做沒什麼大不了,而是她希望大家能先有這樣的社會認知。

蘇佩芬說:「其實我有一個更關鍵的就是說,他有沒有認知動物其實是一個生命體,我覺得這個也是非常關鍵,就是說他是不是一個being,在英文裡面being他是有情感、能夠有感知的一個生命體 。」

中國在2023年5月1日起施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並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然而,中國至今仍缺乏一部適用於所有動物的《動物保護法》或《反虐待動物法》,導致對虐待動物者的懲處僅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儘管如此,中國社會中仍有一群人為推動公眾對動物作為生命個體的認知而不懈努力,為改善動物福利邁出堅實步伐。

去年,北京有70多名律師聯合簽署了「關於增加‘虐待動物’相關罪名的立法建議函」,提出將虐待動物相關行為入罪的建議,希望能通過立法來引導社會文明價值觀的進步和建立,減少人們對動物的虐殺行為。

這一倡議背後,是中國知名網紅「傑克辣條」的惡劣行徑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這位擁有40萬粉絲的網紅被曝光經常虐待貓咪,其手段包括拔貓指甲、用鐵線穿刺、用瓦斯爐火烤、拖行踩踏、放入果汁機攪打,甚至將貓捆在樹上活活肢解等,隨後將這些過程拍成視頻並在網上販售。令人震驚的是,當一些知名藝人公開譴責這種殘忍行為時,他們卻遭到大量騷擾和威脅,進一步引發了公眾對動物保護立法的迫切呼聲。

資源利用產業鏈

有分析人士說,「動物保護法」在中國難以立法的主因,是因為中國在追求經濟發展至上的理念下,把所有的自然環境,包括動物,都當成一種「資源」來利用。因此,如果站在「資源利用」而非「生命個體」的立場去看待動物時,要想立法就會變得困難,因為很多人會覺得為一個「東西」立法顯得非常荒謬。

比如,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實驗動物猴子的出口國,中國從越南、柬埔寨抓來野生猴子後,送到中國進行大量繁殖,然後再販售到一些歐美國家。由於歐美國家對於飼養實驗動物的規範非常嚴格,所以這些國家也很樂意從中國進口實驗用猴,從事疫苗和新藥開發的工作。

美國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CDC)介紹,2019年美國從中國進口了20,270只實驗用猴,占到總數的六成。在新冠疫情爆發前,一隻猴子的價格每只4千—7千美元,後來暴漲至每只5.5萬美元—6萬美元。換句話說,光是實驗用猴每年就可以為中國賺進數億美元,是巨大的產業鏈與經濟利益。

蘇佩芬說:「那因為這樣子,他要去做一個保護法的時候,他其實就是會有很大的這種感覺,好像會很大的限制,因為一直從利用的角度,他就會覺得他為什麼要去限制呢,我現在可以帶來這麼大的一個經濟體。」

台灣的動保經驗:從法律到社會文化的進步

被中國網民稱為「寵物天堂」的台灣,對動物權益的保障經歷了長期的努力與演進。自1988年頒佈《動物保護法》以來,台灣逐步建立起針對虐待動物的法律規範,同時加強公眾教育,提升社會對動物保護的意識。

目前,台灣對虐待動物行為的處罰相當嚴厲。若虐待致動物死亡,可依刑事罪判處2個月至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新台幣20萬至200萬元的罰金。如果行為雖未導致動物嚴重傷亡或殘缺,但經調查屬實,則可依行政裁罰處以新台幣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的罰款。這一系列措施體現了台灣對動物權益保護的高度重視,也為其他地區提供了借鑒的經驗。

2001年,台灣進一步加重對遺棄動物行為的處罰,並明確規範寵物登記制度,強化飼主責任。2011年,「認養代替購買」正式列為官方政策,旨在有效減少流浪動物數量。2016年,台灣成立了亞洲首個以動物保護為核心理念的政黨——「台灣動物保護黨」,進一步推動動物權益保護。

2017年,台灣迎來了動物保護領域的重要分水嶺,成為亞洲繼印度之後第二個實施「零撲殺」政策的國家。與印度因宗教因素推動「零撲殺」不同,台灣的這一政策更多基於社會對動物權益的認同與重視。

這一系列舉措不僅標誌著台灣在動物保護上的制度性進步,也反映了社會觀念的巨大轉變。從貓狗作為傳統意義上的「畜生」,到被視為「動物」,再到「寵物」,隨後進一步成為「伴侶動物」,如今,台灣社會已將寵物貓狗視為「毛小孩」,將它們視作家庭的一分子。這一發展充分體現了台灣在動物權益保護和社會文化意識提升方面的領先地位。

2022年,台灣動保團體繼續發起「為動物發聲,動物保護入憲」大遊行,雖至今然尚未成功,但展現了台灣公民社會希望進一步將動物權益入憲的呼聲。

何宗勳表示:「那麼同時呢,我們台灣也是全世界少數禁吃狗肉的國家。那麼你看我們鄰近的國家,像中國還有那個韓國,還有那個越南很多國家,他們目前為止還是有在吃狗肉的。」

國際視野:動物保護入憲的進步標杆

蘇佩芬表示,國際上,瑞士早在1992年就已在憲法裡承認動物是一個「生命體」,而不是一個「東西」。德國在2002年修憲,是第一個將「動物權利」納入憲法的歐盟國家,保障動物有免於饑渴、不適、痛苦傷病、恐懼壓力,以及表達天性行為的五大權利。紐西蘭的動物福利法,在位階上認定靈長類的五個物種是「非人的原始人類,是人類家族的非人成員」,因此需要被保護,不得被利用作為實驗。

蘇佩芬說:「我們都不是在講說哪一些國家,它對貓狗的保護是比較更周全,它基本上貓狗的保護這已經basic基本款,他們現在在歐美都已經有入憲這個概念。」

蘇佩芬強調,在很多歐美國家,其實已有大量的科學文獻去支持伴侶動物是一個具有感知能力的生命個體,而不僅僅只是飼主個人的「感受」而已,因此,在「動物保護法」立法的過程中,如果能加進科學資料的支撐,會比純粹道德訴求來得更有論據與力量。

她認為,中國社交媒體上已經有一些支持動保護的微弱聲音出來,儘管被群嘲或打壓,但這是一個必經的過程。她鼓勵聲援者必須要持續堅持下去,才能獲得最終立法勝利。

連結:一个反台小粉红的转变:从倡导动物保护困境看两岸价值观的差异 (voachine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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