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高效」通過23條國安立法,港人自由再遭全面扼殺
文/美國之音松仁
香港立法會星期二(3月19日)無異議通過一項倍受各界關注的重大國家安全法案,再次引發外界對特區政府在北京授意下揮舞國安大棒進一步限制香港自由的擔憂。
這項被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源自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相關規定,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全面收緊港人的人權和自由。
被指控觸犯這項立法的人,一旦罪成,便可被判處七年或以上監禁,最高則可以被判無期徒刑。
港府3月8日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前,僅在香港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而草案提交立法會後,港府又敦促立法會快馬加鞭,「全速」完成立法程式。立法會因此連日「加班」審議,並且火速在星期二「無異議」通過這一全面影響港人生活的重要立法。
這項立法除了可以以國家安全名義和多項罪名對所謂涉案人進行指控和起訴外,還特別包含一項所謂「域外效力」條款,讓港府和警方追捕那些並沒有在香港本地「犯案」的所謂「罪犯」。
英國廣播公司(BBC)引述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的話說,他高度讚揚全體立法會議員「高效、順利」完成立法作業,並聲稱這項立法得到「98.6%」港人的支持。鄧炳強還辯稱,新的立法「將保障人權與自由」。
港府一位發言人在接受BBC書面問詢時還聲稱,「奉公守法的人不會誤墜法網。」
路透社週二報導說,香港立法會一共有90個席次,但是目前這些席次絕大多數都被親北京的議員佔據。所有88名立法會議員以及立法會主席都對這項國家安全法案投下贊成票。這項立法將於星期六正式生效。
香港自從1997年主權回歸中國後,北京當局不僅並未真誠履行當初在中英談判中承諾的港人高度自治和普選等承諾,而且一直試圖侵蝕港人原本享受的新聞和言論自由以及人權。
2019年香港爆發一場大規模反政府抗議示威之後,北京聯手港府開始全面打壓香港的民主派和社運人士,並且通過在2020年6月底強推「港版國安法」而迫使自由媒體噤聲以及數以百計的民主派人士或者流亡他鄉,或者被投入監獄。
此外,75位各國跨黨派國會議員和公眾人物組成的一個聯盟星期二發表聯合聲明,齊聲譴責香港立法會通過23條立法。
被稱為「末代港督「的彭定康(Lord Patten of Barns)強調,這項立法是在香港人權和法治的棺材上又釘上一枚大大的長釘。
「怎麼還會有人相信習近平集權政府對任何事情所作的承諾呢?全世界的政府和議會都會注意到這一點,國際投資人也不例外,」彭定康說。
美國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馬可·魯比奧(Marco Rubio)說,「中國共產黨為了破壞香港自治和民主無所忌憚。隨著北京持續瘋狂侵蝕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國際社會必須團結一致,齊聲譴責這些行徑,並為公道和究責而努力。」
同時,國際人權組織表示,香港立法會快速通過新的國安法律,令香港當局廢棄了曾承諾給港人的自由。國際特赦組織說,這項法律的首要目的是要扼殺香港和全球對中共和香港當局及其政策的批評。
連結:香港立法会“高效”通过23条国安立法,港人自由再遭全面扼杀 (voachinese.com)
美國會有關中國問題的兩個委員會領袖抨擊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
文/美國之音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共和黨眾議員克里斯多夫·史密斯(Christopher Smith)和共同主席、民主黨參議員傑夫·默克利(Jeff Merkley)週四(3月14日)致函美國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Antony Blinken),表達了他們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反對,要求國務卿採取額外措施保護在香港的美國公民和企業以及那些遭受跨國鎮壓的海外香港人。
眾議院美國與中國共產黨戰略競爭特設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眾議員邁克·蓋拉格(Mike Gallagher)和該特設委員會資深成員、民主黨眾議員拉賈·克里希納莫提(Raja Krishnamoorthi)也簽署了這封信。
四名美國議員對香港政府打算擴大第23條立法表示嚴重關切,稱「這將進一步侵蝕香港人民的法治和基本自由以及美國在香港的利益。」議員們敦促「採取具體行動,追究那些參與侵蝕香港民主的香港官員的責任,並提醒美國企業和公民,由於香港與北京日益密切的結盟,他們可能在香港面臨風險。」
信中還指出,香港政府追求第23條立法是「不斷擴大的國家安全概念的一部分,這只會讓香港對在港美國企業和公民來說更加不安全」,並敦促國務卿與香港的盟友和商業團體協調,「明確表達他們對第23條和繼續實施香港國家安全法的巨大異議。」
第23條旨在更新或制定新法律,禁止叛國、破壞、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活動。它還可能通過定義「境外勢力」和禁止「境外干預」的規定,加強對在香港運作的外國政治團體和組織的控制。
香港立法會法案委員會週三審議了第23條相關草案,連夜提出40項修訂,週四迅速完成修正案審議,有委員估計草案可望下周在立法會大會進行二讀及三讀通過。
連結:美国会有关中国问题的两个委员会领袖抨击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 (voachinese.com)
香港立法會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文/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立法會今日(3月19日)以89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該條例將於3月23日刊憲生效。
香港《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工作週二(3月19日)上午加開會議,進行二讀辯論。 據香港電台報導,下午3時半後,88位議員全數發言完畢,每人約5分鐘,所有人都稱支持立法;4時左右二讀通過,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晚些時候,立法會三度全票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二讀表決前,香港保安安局局長鄧炳強對議員的「高效」審議表達謝意,稱這是「香港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
上午辯論開始前,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曾致函所有議員,呼籲支持法案通過。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稱,議員應對于能夠參與23條立法此一「歷史重任」感到光榮。
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2003年曾負責推動23條立法,當時以失敗告終。 她如今稱,對於立法能走到今天、完成「憲制責任」而感到高興。
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稱,23條立法是香港「27年來未做的必答題」,因此有必要「補齊國安的短板」,「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 他稱草案在維護國安與人權之間取得平衡,通過後將能與《香港國安法》「銜接、兼融和互補」,依法「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份子」。
為什麼要擔心23條立法?
23條立法工作自今年1月啟動公眾諮詢階段,3月8日正式公告草案內容,立法會也在同一天火速展開一讀、二讀程式,19日便展開三讀,立法速度相當快。 此前,香港特首李家超曾表示希望「全速進行」審議與立法程式:「早一日立法、國家安全就早一日得到保障。」
這項立法量刑相當重,且若涉及「境外勢力」,還會罪加一等。 根據法案,「叛國」、「叛亂」罪可處終身監禁;「勾結境外勢力作出煽動」可處10年徒刑;新增的「境外干預」罪,最高則可判14年。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方面,新增禁止以電子系統破壞公共設施;若有勾結境外勢力,則可處終身監禁。
此外,「國家秘密」定義也擴大,納入中港經濟、社會發展、科技等資料,若「非法披露國家機密」,最高可判10年;「間諜活動」則可判20年。 法案內更設有「域外效力」條款,也就是上述罪名適用於在香港以外的地區。
商界人士與記者陸續表達對23條立法的憂慮,特別是關於「國家秘密」的範疇擴大,「紅線」越來越難以分辨,可能對外國機構從事研究、企業盡職調查造成負面影響。
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港府透過《香港國安法》使港人噤聲;自國安法2020年生效至今3年多,超過百人因國安罪名入獄,《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等 媒體關門,香港逐漸失去曾經的自治和公民自由,大批青壯年、中產階級專業人士離港、轉赴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