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三中全會一推再推為何引關注?瞭解一下「三中全會」和中共會議體系
文/VOA章樂古
中國領導人習近平11月27日主持召開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會議,但這次會議沒有提及的一件事成了最令外界注目的焦點:二十大三中全會。
按歷史慣例,聚焦經濟議題的三中全會在中共黨代會次年10月或11月召開。中共的第二十次黨代會(即「二十大」)去年10月召開,所以此屆三中全會本該在今年10月或11月就已召開。但至今沒有,連日期都未宣佈。
2023年僅剩不到一個月,加之按慣例還得在12月上旬或中旬召開一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習近平據報將在12月中旬訪問越南,觀察人士普遍預測,今年恐怕不會有三中全會。若在2024年召開,這將是中共史上首次在計畫外年份召開三中全會。
三中全會通常是最受外界關注的一次全會,其議程決定中共新一屆領導班子的工作重點,尤其是經濟政策走向。正面臨強勁逆風的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影響著世界經濟和其他眾多議題,因此此屆三中全會的動向備受關注。它未能如期召開,正引發外界各種憂慮和猜想。
「這個關鍵的黨內會議至今沒能定下召開日期,表明中國改革開放時代的政治制度和做法在習近平日益個人化的統治下正受到進一步的侵蝕,」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高級研究員、紐約福坦莫大學的法律教授明客勝(Carl Minzner)寫道。
「習近平正把我們帶入一個未知的領域,(中共)過去的許多慣例都不再可靠,」 龍洲經訊(GaveKal Dragonomics)中國研究副主管貝多爾(Christopher Beddor)告訴彭博社。
彭博社指出,習近平治下,中共慣例多次被打破,「中國執政黨日益不透明的性質已成為投資者的一個擔憂。中國經濟放緩之際,這可能會削弱中國希望增加外界對其經濟信心的相關努力。」
以下是有關「三中全會」你所需要瞭解的一些資訊。
什麼是「全會」?一窺中共的會議體系
中共的一系列「全會」都在每5年一次的「黨代會」之後召開。5年中,先後召開7次全會,一般每年召開1-2次全會。全會都是閉門會議,持續數天不等。會議閉幕後由新華社發佈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黨代會
即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
中共黨章規定每5年召開一次黨代會,通常秋季舉行。我們通常所說的「XX大」就是這個黨代會,最近一次就是去年10月召開的「二十大」,即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黨代會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即「中共中央」)召集。黨代會的主要任務之一就是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委員會成員。
中央委員會由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組成。前者通常200人上下,後者通常170人上下。
黨代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的最高權力機關。黨代會閉幕期間,中央委員會就是中共最高權力機關。
全會
即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X中全會」即中央委員會第X次全體會議。黨章規定中共每年至少開一次全會。
一中全會和二中全會處理權力交接和人事任命等固定程式問題,一般不制定重大政策。
三中全會通常出重大政策,尤其是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相關政策。
四中全會和五中全會一度用於處理中央軍委會的人事調整。但逐漸地,四中全會開始形成「黨建」主題,五中全會成為討論「五年計劃」的平台,決定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走向。
六中全會一度用於討論精神文明建設,之後逐漸形成意識形態建設主題。
七中全會主要為下一次黨代會做最後的準備工作,確定黨代會召開日期。七中全會偶爾處理當屆中央委員會的一些遺留問題(如人事處分)。
從三中至七中全會,每次全會的召開時間一般通過兩次中央政治局會議宣佈:一次宣佈召開月份,一次宣佈具體日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共黨章規定。
一中全會
黨代會閉幕次日召開。
主要任務是選舉中央政治局委員,再從中選舉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再進而從常委中選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例如,二十大之後的一中全會(即二十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24名政治局委員和7名政治局常委。常委習近平任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位列常委首席。
中央政治局的地位大致類似民主國家的內閣。中央政治局每個月召開會議。
政治局委員一般在25名上下,政治局常委一般不超過10名。
二中全會
黨代會次年2月或3月召開。
主要任務是推薦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和全國政協領導人員的人選,以便在3月份緊接著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全國人大)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即全國政協會議)上確認這些人的當選。黨和國家機構的重組和變動也在二中全會上作出決策。
(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即通常所稱的「兩會」。全國人大是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區別於黨代會是中共最高權力機關)
為何三中全會歷來是「重頭戲」?
三中全會
通常是黨代會次年10月或11月召開。(偶爾被提前至9月底或12月中,但不會差太遠)
會議通常是中共做出重大或轉折性決策的平台,決定了中共未來5年至10年的政策體系。
通常聚焦經濟政策。中共歷次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決策都在三中全會上作出。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被普遍視為中國改革開放的開端,「開闢社會主義事業發展新時期。」
歷屆三中全會概覽
十八屆三中全會
2013年11月9日-12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改革進行整體系統部署。會議稱要堅持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稅制度,並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十七屆三中全會
2008年10月9-12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農村公共事業。
十六屆三中全會
2003年10月11-14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首次提出建立現代產權制度,並明確法律沒有明令禁止的領域非公有經濟都可以進入,以及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深化農村改革等。
十五屆三中全會
1998年10月12-14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奮鬥目標,確定了實現這些目標必須堅持的方針;並強調要長期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經營制度。
十四屆三中全會
1993年11月11-14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規劃,是20世紀90年代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行動綱領。其中提出要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合理的個人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等。
十三屆三中全會
1988年9月26-30日
批准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方針、政策和措施,確定把其後兩年改革和建設的重點突出地放到治理經濟環境和整頓經濟秩序上來。全會原則通過《關於價格、工資改革的初步方案》。
十二屆三中全會
1984年10月20日
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闡明了加快以城市為重點的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必要性、緊迫性,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各項基本方針政策,是指導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檔。
十一屆三中全會
1978年12月18日-22日
批判了「兩個凡是」,確立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指導方針;圍繞經濟調整、經濟管理改革、抓農業、改善人民生活等議題作出重要決策。
中心議題是把中共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從「以階級鬥爭為綱」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提出了改革開放的任務。
同意將《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發到各省、市、自治區討論和試行。
最近一次:十九屆三中全會
2018年2月26日-28日舉行。三中全會於2月舉行,且與二中全會僅一個多月之隔,史無前例。
因為十九屆二中全會被用於討論修憲取消主席任期限制,所以秋季的三中全會被提前至二月,以處理原本二中全會該處理的事務:通過了向「兩會」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選名單,討論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方案》。
中國在1982年「撥亂反正」之際通過了新《憲法》,當中廢除了國家領導人終身制,規定國家主席和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十九屆二中全會決定刪除這一表述,為習近平的第三個國家主席任期開路。
有關此屆三中全會被推遲原因的猜測,請收看美國之音《時事大家談》11月29日的專題討論。另外也有專家提出,習近平可能想把三中全會和制定國民經濟「五年計劃」的五中全會挪到一起開。
彭博社稱,如果今年三中全會缺失,外界可能會更加關注未來幾周內會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來尋找中國經濟走向的信號,「那次會議應該包含對2024年貨幣、財政和各種產業政策的更詳細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