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中《海警法》授權動武 釣魚台海域恐釀衝突

中國於今日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給予了海警在中國海域使用武力的權力

文/蕭慶忠

自由時報報導,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今(1/22)日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該法案授予了海警單位在中國海域處理外國船隻時動用武力的權力,這將大幅提升中國與海上鄰國在爭議海域發生擦槍走火事件的可能性。

綜合外媒報導,據《海警法》法案規定,中國海警執法的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外國組織或個人建物,以及各類固定、浮動裝置,海警有權責令其整改,若拒不合作可以強制拆除。

此外,該法案也明訂,若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國海警登船檢查,並在警告無效後,海警人員可以使用各類武力,包括個人手持槍械,艦載機槍等。

日媒《日本時報》則表示,由於中國聲稱擁有釣魚列嶼主權,因此《海警法》將有可能對釣魚台附近海域的日方船隻造成嚴重威脅。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日則在記者會上表示,釣魚台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固有領土,中日雙方應該根據中日的四點原則共識精神,維護有關海域的和平穩定;而制定《海警法》是中國全國人大正常的立法活動,相關內容皆符合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