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展法庭上說:國家的恐懼來自於對人民不信任
文/黃子庚
法廣報導,12月28日上午,因為關注和報道武漢疫情的「公民記者」張展「尋釁滋事」案在上海市浦東法院開審,法庭宣布判處她4年刑期。這是首個與武漢疫情有關的案例判決,引發全球高度關注。聯合國人權高專辦,歐盟和美國等紛紛呼籲中國釋放張展。張展的辯護律師12月30號透露了她在庭審過程中的一些發言記錄。
「這是審判你的法庭,不是審判我的法庭」
律師提供的信息顯示,審判長問張展個人信息以便核實,張展不回答沉默面對。
法官說,既然張展不回答,請書記員記錄在案。這時張展對審判長說:「你不覺得你把我推上被告席,你的良心會告訴你這是錯誤的嗎?」
這句話讓審判長一時語塞。
在合議庭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階段,審判長宣布合議庭名單,公訴人名單之後,詢問她有何意見事,張展對審判長說:「在你糾正你的錯誤之前,沒法回答。這是審判你的法庭,不是審判我的法庭。」
當審判長繼續告知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權利比如申請證人出庭、自我辯護、申請迴避的權利時,張展打斷說:「這是你的司法遊戲。」
在念起訴書階段,公訴人念完起訴書,審判長問張展:「是否屬實?直接回答。」
張展說:「在漢朝的時候,誹謗政府無罪。」
隨後,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訊問張展:1.何時進入武漢?2.有無通過推特、YouTube發布有關信息,有無接受境外採訪?3.以上這些賬號是否你本人使用?4.你的採訪和評論是否客觀、真實?……
張展對公訴人說:「這個國家之所以衰敗,正是因為你有這些荒謬的問題。」
當辯護人任全牛律師問張展對公訴人的起訴書有何意見時,張展說 : 「政府指控人民的講話,這種指控本身是錯誤的。因為這意味着我每句話要被審查。國家有權力審查公民言論嗎?」張展繼續說:「公訴人之所以公訴,認為我說的是謠言。正是這種言論控制,才讓社會不安全。我發的視頻都是別人的話,我錄製的,別人轉發的。公檢法如果要對人民審查,可以把任何人推上法庭。國家的恐懼來自於對人民的不信任。」
律師提供的材料顯示,其餘後續庭審階段,張展幾乎一言不發。
律師稱,張展一直以為會很快可以出來,在兩次在看守所與律師的會見中,當聽到律師說可能會判刑三年甚至更久,檢察院量刑四到五年時,張展說:「那樣的話我會死掉。」
對於張展被判重刑,美國國務卿蓬佩奧12月29日發聲明,代表美方強烈譴責中共針對張展案進行「虛假訴訟」,並將她處以刑期。美方要求中國無條件放人,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也在推文中表示,對公民記者張展被判處4年監禁深表關切。這是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過度壓制言論自由的一個例子,並繼續呼籲釋放她。
一直密切關注張展案的國際特赦也認為,令人深感不安的是,張展僅僅因為報道了涉及公眾利益的新聞事件便面臨這樣的懲罰。國際特赦並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張展,除非當局有充分可信且法庭可採納的證據證明她犯有國際公認的罪行,並根據國際標準對她進行公正審判」。
今年37歲的張展曾經是律師,2020年2月,新冠肺炎病毒蔓延之際,張展赴武漢做實地疫情採訪;利用社交平台發布了大量關於武漢疫情和民眾生活的視頻報導。5月14日,張展在武漢所住賓館被上海警方跨省抓捕,6月18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8月18日張展案送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11月13日公開的起訴書,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