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 包商李義祥是民進黨自己人
文/綜合報導
太魯閣號4月2日因撞上台鐵合約廠商「義祥工業社」工程車出軌,造成51死重大傷亡。據《中天新聞》報導,包商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幾年不但拿了政府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還曾因承包工程造假照片及施工日誌被判刑6個月,今天更被爆出2018年他曾擔任民進黨花蓮縣黨代表。
據《東森新聞》報導,李義祥除「義祥工業社」外,名下還有另一間名為「義程營造有限公司」的工程公司,翻開過去標案紀錄,堪稱是花東地區的標案王,無論是花蓮縣政府鄉公所,還是台鐵管理局的標案,5年下來拿了29個標案,總金額近2億元,其中金額最高的,就是2017年「交通部台8線邊坡災害復建工程」2千1百多萬標案。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3日更指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3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李義祥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據《中天新聞》報導,李義祥早在2018年就曾登記民進黨花蓮縣黨部縣黨代表並當選,目前則因沒繳黨費,而被停權黨籍。
此外,據《更生日報》2018年5月報導,民進黨花蓮縣黨部舉行第十五屆縣市黨部主委、縣代表及第十八屆全國黨員代表選舉,當時角逐民進黨代表的共有39人,共有29人當選,李義祥就在當選名單內。
民進黨誰該下台?施正鋒點名她:死不認錯
文/中時新聞網 李俊毅
太魯閣號4月2日因行經清水隧道前撞上邊坡維護工程車後出軌,導致51死重大意外,交通部長林佳龍也被點名該負政治責任,林佳龍表示,此時不能也不會一走了之,但會承擔政治責任。對於林佳龍是否請辭,蔡英文總統則未回應。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系教授施正鋒直言,戀棧是經不起歷史的考驗,民進黨班師回朝,蔡英文政府食言而肥、死不認錯,卻能順利連任,那是奇蹟。
施正鋒3日在臉書表示,政治人物的責任包括法律責任、行政責任、及政治責任:法律責任最清楚,就是有沒有刑法、或民法上的責任;行政責任則是針對政策執行上的督導,一般是事務官的責任,然而,政務官享有人事權,要是所託非人,不能說完全沒有管理上的責任;至於政治責任,是指首長必須為自己的部會成敗概括承受,除非內閣的集體決策,當然要一肩扛起。
施正鋒指出,一般而言,除了接受國會的詢答,政治責任就是一鞠躬下台。不過,政治人物往往會推託不知道機關運作的細節、或不知情下屬的行為,因此並不是個人的判斷錯誤、或不當行為所致,來為自己辯解。
他說,在台灣最有名的例子,是擔任教育部長的蔣彥士,因為蘇澳港船難造成三十二名師生死亡而引咎辭職。另外,黃昆輝擔任台北市教育局長時,發生外雙溪放水十五名師生溺斃,請辭被慰;他日後升任教育廳長,又發生豐原高中禮堂倒塌事故,終於請辭獲准。陳水扁就職總統沒多久就有嘉義八掌溪事件,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堃以處理不利而辭職負責。
施正鋒進一步解釋,高雄氣爆事件造成三十二人人死亡、三百多人受傷,市長陳菊全身而退,被怪罪的是前市長吳敦義,而扛責的則是公務員出身的副市長吳宏謀。如果平時管理心有餘力不足,出事的應變能力能否亡羊補牢,端賴政治文化。拉脫維亞總理東布羅夫斯基斯原為明日之星,卻因超市坍塌五十四人死亡,負起政治責任下台。
施正鋒進一步指出,所謂的政治責任,就是對社會大眾有交代,不是善後了事。對於政治人物來說,攸關個人的名節、而非面子問題。表面上看來無關政策制訂,然而,要是事先不能預知、或防範,面對系統性的沉痾宿疾,不能大刀闊斧、只能祈禱不要出事就好,那是在當官、不是在做事。既然滿朝文武都是敗將,即使調整職位,連閉門思過的機會都沒有,百姓又能如何?
最後,施正鋒強調,承擔政治責任不是承認犯錯、有罪,而是接受道德上的義務,應該超脫政府的盤算、政黨的利益、或個人的前途。要是選民覺得惋惜、願意再給一次機會,終有東山再起的機會,戀棧是經不起歷史的考驗。民進黨班師回朝,蔡英文政府食言而肥、死不認錯,卻能順利連任,那是奇蹟。
51死慘劇台鐵竟卸責 她爆事故真相
文/中時新聞網 李俊毅
台鐵4月2日發生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51死全台瀰漫悲傷氣氛,但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雖然,外界第一時間將矛頭指向包商工程車釀禍,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但台鐵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要檢討?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表示,台鐵無人扛責和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是3大無法逃避的問題。
高虹安3日臉書表示,第一、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3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高虹安質疑,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第二、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第三、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第三、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沒政府敢扛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