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額分潤」0進帳 柯P跟財團什麼關係?
文/張有志
台北市長柯文哲被財團吃定了嗎?
柯文哲昔日對大巨蛋、共享機車權利金等爭議,不斷重申應建立超額利潤機制,讓廠商賺錢後合理回饋市民;但北市議員游淑慧發現,柯文哲任內僅20件委外經營案納超額利潤機制,且扣除延續前朝的15件運動中心營運移轉案,竟只剩5件、實際進帳0元,怒批柯文哲在外說得冠冕堂皇、面對財團卻「雷聲大雨點小。」
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解釋,因已簽約的BOT案甫營運或興建中,尚未進入利潤分成階段,未來進入營運期後,應可為北市創造一定收益,如去年8月營運的內科之心,依合約須於今年取得財務報表始能計算利潤分成,因此尚未進入利潤分成階段;而運動中心的超額利潤計算公式也以兼顧廠商營運與市府收益平衡進行調整。
柯文哲去年於議會市政總質詢時,因共享機車權利金過低,遭議員質疑圖利業者,柯當時直言應建立超額利潤,使業者回本後回饋;而北市府近期將與遠雄集團展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議約,柯文哲去年也曾承諾,最公平方式是採超額分潤處理營運權利金問題。
游淑慧調查柯文哲上任後,各項BOT、OT等委外經營案共196件,卻僅20件納入超額利潤機制,佔總數10%,且其中的15件體育局運動中心的營運移轉案,皆為延續前市長郝龍斌所建置機制,剩餘屬柯任內招商且納超額利潤僅5件、2.5%,且雖簽約金額高達343億元,但北市府的超額利潤進帳金竟是0元。
過去許多議員認為,北市府與財團議約談判幾乎「任人宰割」;游淑慧以松山菸廠文化園區案為例,市府與業者議定的超額分潤機制竟是依照業者比較投資計畫書內當年度稅後淨利作為標準,超出才須繳超額分潤,意即,若業者刻意訂出高淨利目標,市府恐一毛錢都收不到,要求財政局立即檢討。
財政局指出,柯市府任內簽約的BOT案包括內科之心、南港生技聚落及南港轉運站,皆訂有一般利潤及超額利潤分成機制,但因剛營運或興建中,尚未進入利潤分成階段;至於如學校體育館、游泳池、托嬰托幼、老人、身障等公益性質委託經營案,民間投資難有利潤,反須政府補助,因此多以一般利潤分成機制為主;未來會持續落實契約管理,達成政府、廠商、民眾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