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灣保證法 美強化對台支持
文/鍾辰芳
美國國會美東時間星期一(12月21日)深夜通過2.3萬億美元的《2021財年聯邦政府綜合撥款法》及《新冠肺炎疫情紓困法》,其中包括旨在強化對台支持的《 2020年台灣保證法》,要求美國國務卿審視與台灣交往指導方針並提出報告。法案也首度為美台《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提供300萬美元經費。
內容多達5000多頁的綜合撥款法案除了為美國聯邦政府運作及新冠肺炎疫情紓困外,還包括涉及美國國際政策的相關法案,如《台灣保證法》和《西藏政策與支持法》。
眾議院外委會資深共和黨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 R-TX)在法案通過後發布的聲明中說,由他和外委會主席–民主黨的眾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 D-NY)提出的《2002年台灣保證法》將「推進擴大美國與台灣政府間的互動,並讓國會對美國與台灣合作的自我設限進行監督。這個法案將強化與台灣的合作,台灣是一個可靠的民主夥伴。」
《2020年台灣保證法》(HR 2002, 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 )條文稱,國會意見認為,台灣是美國自由開放印太戰略至關重要的一部分,美國政府支持台灣發展不對稱能力,也敦促台灣為其防衛策略增加防衛開支;美國應該常態化對台軍售以增強其自我防衛能力。
條文在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部分指出,國會意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試圖支配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條件,結果導致台灣被這些國際組織排除,也對全球公共衛生、國際民航安全及打擊跨國犯罪造成損害,美國的政策是要倡議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刑警組織,並倡議台灣成為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及其他不需要主權國家資格的國際組織的正式會員。
除了上述旨在表達國會意見的條文外,《台灣保證法》最具體的規定是「審視國務院台灣指導方針」,要求美國國務卿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就國務院指引美台關係的相關規範進行審視並提交報告,「包括名為’與台灣關係指導方針'(Guidelines on Relations with Taiwan)的不定期備忘錄及相關檔」,並重新發布這個指導方針給行政當局的部門與機構。
國會意見認為,國務院對與台灣關係的指引應該以深化美台關係為意圖,充分考量台灣為一個民主政體的事實,而且應該確保這個關係的執行能夠反映美台長期以價值為基礎的全面關係。
法案規定,國務卿向參、眾兩院外委會提交的報告必須包括一份「與台灣關係指導方針」備忘錄的拷貝,以及《台灣旅行法》的執行與指導方針因執行這個法律而做出的任何改變。
另外,《2021年綜合撥款法》條文也包括國務院支付美國在台協會執行《台灣關係法》所需的經費3200萬美元,以及《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GCTF)經費300萬美元。
關於這筆300萬美元資金的規定另外列在伴隨綜合撥款法文本的「聯合解釋性聲明」中。在關於國務院外交運作及相關項目下列於東亞地區的「經濟支持資金」(Economic Support Fund)之下。
條文說,《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是一個由美國、台灣及日本共同管理的平台,這個平台支持公共衛生、執法、災難救助、能源合作、女性賦權、網絡安全、媒體識讀及良好治理。
綜合撥款法在「涉及新興技術事務」的部分也要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評估涉及人工智慧(AI)、微晶片及半導體供應鏈的重要技術趨勢」並提出報告,在半導體供應鏈的報告中必須涵蓋「對地緣政治轉變潛在影響的分析,包括那些涉及台灣的部分。」
對於美國國會在綜合撥款法中涵蓋支持台灣的條文,台灣外交部在一個聲明中表示歡迎與感謝。
聲明說,《2020年台灣保證法》與《全球合作及訓練架構》經費被納入綜合撥款法併案通過,「展現美國國會不分黨派對台美關係的強勁支持」,也是國會對GCTF平台成立5年來豐碩成果的肯定,「極具正面意義,並有助未來台美日三方持續透過GCTF平台擴大與理念相近國家的專業交流及合作範疇。」
不過中國政府對美國國會將台灣、西藏等「涉華消極內容」納入其綜合撥款法表示反對,並稱這是在干涉中國內政。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星期二在例行記者會上說,「西藏、台灣、香港等問題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干涉」,他要求美方停止借有關問題插手中國內政,「不得簽署或實施有關法案中針對中國、損害中方利益的消極內容和條款」。
(本文轉引自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