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重啟公投與能源政策審議民主之分析

核四重啟公投與能源政策審議民主之分析
文/劉潤鵬 (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
一、前言
在當代民主政治中,公共政策的形成早已不再只是行政機關或少數專家菁英的專屬領域,而是逐漸走向多元參與與公共討論的治理模式。審議民主強調公共決策應透過理性討論、充分資訊交換與平等參與,使政策具有更高的正當性與公共價值,而非僅依賴多數決或技術官僚的專業判斷。
能源政策向來是高度複雜且具爭議性的公共議題,牽涉國家安全、經濟發展、環境保護、世代正義與風險承擔等多重面向。在台灣,核能政策更因歷史背景、核安風險與社會價值衝突,長期成為公共討論的焦點。2021 年「核四是否重啟」全國性公民投票,便是一個結合直接民主機制與公共論辯的重要政策事件。核四公投不僅是選民表態支持或反對的過程,更反映政府在能源決策上是否落實審議民主精神的重要案例。
本文將以核四重啟公投及其相關新聞事件為題材,結合行政學中審議民主的理論架構,分析此一政策事件在政策形成、公共參與與決策正當性上的表現。藉此檢視我國在重大公共政策上,審議民主實踐的成果與限制,並提出個人反思與建議。
二、背景介紹
核能發電在台灣能源結構中曾長期占有重要地位,但隨著社會風險意識提升與反核運動興起,核能政策逐漸成為高度政治化的公共議題。核四廠自興建以來,因工程延宕、預算暴增、核安疑慮與社會反對聲浪不斷,屢次停建又復建,成為台灣公共工程與能源治理爭議的象徵。2014 年反核運動高漲後,政府宣布封存核四,並逐步推動「非核家園」政策。
然而,隨著能源轉型過程中出現供電穩定、空氣污染與電價上漲等問題,部分民間團體與政治人物主張重新檢討核能角色,認為核四重啟可作為過渡性能源選項。在此背景下,核四重啟公投案正式成案,並於 2021 年舉行全國性投票。公投期間,政府、政黨、民間團體、專家學者與媒體皆積極投入論辯,使能源政策成為全民討論的公共議題。
相關新聞報導顯示,公投前夕政府舉辦多場說明會、公聽會與專家座談,民間團體亦透過街頭宣講、社群媒體與辯論活動表達立場。此一過程表面上呈現高度參與,但是否真正符合審議民主所強調的「理性對話」、「資訊對等」與「公共利益導向」,仍有深入分析的空間。
三、依行政學理論分析核四公投與審議民主
(一)審議民主的理論內涵
審議民主並非僅止於投票或意見表達,而是強調政策決策前必須經過充分的公共討論與理性審議。其核心要素包括:第一,參與者需在相對平等的條件下進行討論,避免權力、資源或資訊不對等造成壓迫;第二,討論應以公共理由為基礎,而非僅訴諸情緒、意識形態或私利;第三,政府需提供完整、可理解的資訊,協助公民形成理性判斷;第四,審議結果應能實質影響政策決策,而非流於形式。
在此理論架構下,公投雖屬直接民主工具,但若缺乏充分審議過程,仍可能淪為「多數暴力」或情緒動員。故核四公投是否體現審議民主,關鍵不在投票結果本身,而在於投票前的公共討論品質。
(二)核四公投中的公共參與與資訊提供
從公共參與角度觀察,核四公投確實引發廣泛社會動員。政府部門公布能源政策白皮書、製作宣傳影片,並安排官員與專家對外說明;支持與反對核四的團體亦提出大量論述。然而,新聞事件中亦可見部分問題。例如,能源技術與核安風險本身高度專業,一般民眾難以在短時間內理解完整資訊,導致討論往往簡化為「缺電與否」或「安全與否」的二分對立。
此外,不同立場的資訊來源品質不一,部分論述帶有政治動員色彩,甚至以恐懼訴求或標語式口號吸引支持。這使得公共討論在形式上熱烈,實質上卻未必符合審議民主所要求的理性對話。資訊不對等與理解門檻,削弱了公民在審議過程中的實質平等。
(三)審議民主與政策正當性
審議民主理論認為,政策正當性不僅來自程序合法,更來自公民經過充分討論後的理解與認同。核四公投最終結果為不同意重啟,顯示多數民意對核四仍存疑慮。然而,部分支持者認為公投結果反映的是對政府的不信任或對風險的恐懼,而非理性權衡各種能源選項。
從行政學觀點來看,此一爭議凸顯審議民主在實踐上的困境:當議題高度專業化且價值衝突尖銳時,即使透過公投,仍難以確保所有參與者皆基於充分理解而作出判斷。政策正當性因此呈現「程序上正當、實質上爭議仍存」的狀態。
(四)政府角色與治理能力的反思
在審議民主中,政府不再只是決策者,而是公共討論的促進者與資訊提供者。核四公投相關新聞顯示,政府雖嘗試扮演說明與溝通角色,但在民眾信任度不足的情況下,其資訊往往被視為「政策宣傳」,影響審議效果。這反映治理能力不僅在於專業,更在於建立長期信任與溝通機制。
四、核四公投的審議民主成效與限制
整體而言,核四重啟公投在形式上擴大了公共參與,使能源政策成為全民討論的公共議題,符合審議民主「讓公民進入政策核心」的基本精神。然而,在實質層面,仍存在多項限制。首先,議題高度專業化,使理性審議門檻過高;其次,公共討論易受政治動員與媒體簡化影響,削弱深度對話;第三,公投結果雖具法律效力,但難以回應少數意見與長期能源結構調整的複雜性。
相較於理想型的審議民主,核四公投更接近「審議不足的直接民主」。其價值在於揭露社會分歧,促使政府重新思考能源治理模式,但也提醒我們,僅靠一次性公投難以承擔重大政策決策的全部責任。
五、結論與省思
從行政學審議民主的觀點檢視核四重啟公投,可以發現台灣在民主治理上已具備高度參與的制度條件,但在審議品質與治理能力上仍有進步空間。未來在重大公共政策上,政府可考慮結合公民審議會、共識會議或長期諮詢機制,讓公民在非對立、低動員壓力的情境下進行深入討論。
核四公投的經驗顯示,民主不只是表態,更是學習與對話的過程。唯有在充分審議的基礎上形成的決策,才能兼顧政策正當性、公共利益與社會信任,這正是審議民主對當代公共行政最重要的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