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南蒙古少數民族與臺灣原住民族的文化與語言政策發展初探

文/蔡維庭(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倡議專員)

「南蒙古」的定義

蒙古主要是位於中國與俄羅斯之間,並與中亞以及朝鮮半島相鄰的高原地理區域,在此區域中族群多元複雜,但多屬於蒙古語系、突厥語系與通古斯語系族群,多以遊牧維生,並多信仰傳統的薩滿教以及藏傳佛教,少部分信仰伊斯蘭教的遊牧民族,而目前我們討論的蒙古族,即來自此區域的遊牧民族,在1200年開創的蒙古帝國擴張後,與突厥人、通古斯人、漢人等族群混形成的說蒙古語的遊牧族群。以現今政治疆域來看,蒙古族分布區域,可劃分成蒙古國以及俄羅斯聯邦的四個蒙古自治共和國,即圖瓦共和國、布里亞特共和國、阿爾泰共和國、卡爾梅克共和國,以及中國的內蒙古自治區。目前討論的「南蒙古」,廣義上來說為中國境內蒙古,泛指整個戈壁沙漠以南,天山南路、阿爾泰山以南,以至青藏高原的蒙古人聚居區域,當中也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陝西、河北以及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地的部分領土。而在許多政治討論上,則指稱現今中國「內蒙古自治區」。

中共的少數民族教育歷史脈絡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除主體民族漢族以外,其餘55個法定民族均是少數民族。中華人民共和國做民族識別(ethnic identification),主要是依據列寧(Vladimir Ilyich Lenin)在1951年提出的基於社會主義的目標,「不只是要讓各民族接近,更重要的是讓各民族融合」,而更進一步地按照史達林(Iosif Vissarionovich Stalin)在1953年提出的「進入社會主義,第一階段需要將各民族的壓迫徹底消滅,確立各民族的平等,這也將是消滅各民族猜忌階段。而根據中共政權成立之初的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的第六章,也說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族群政策,當中除了民族平等、自治機構的組成外,發展民族語言與文字的權利,也列在其中,而這其實也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少數民族的語言發展權利第一次的法律條文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語言教學」政策,1949年以民族語言教學,1958至1976年,逐漸轉向「只用漢語教學」,20世紀80年代又提出「民族語文和漢語文教學」政策。

        1951年當時的教育部長馬敘倫在第一次全國民族教育會議提到:「凡有現行通用文字的民族,如蒙古、朝鮮、維吾爾、哈薩克、藏等族,小學和中學的各科課程必須用民族語文教學。……關於少數民族學生學漢文的問題,會議一致同意各少數民族的各級學校得按當地少數民族的需要和自願設語文課。而後在1980年教育部和國家民族委員會的《關於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提出:「凡有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民族,應使用本民族的語文教學,學好本民族語文,同時兼學漢語文。」在當中可以看到,在少數民族自治區中,少數民族的語言教育是保障在法律上,也納入民族自治區的主要教學範疇之中的。

        但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確定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規定普通話、規範漢字是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全國範圍內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可同時使用。也開始了國家提倡漢字及普通話的序章。

習近平的民族政策與南蒙古的文化浩劫

        習近平上自2012年上臺以來,一直強勢以在各族樹立「正確的祖國觀」和「民族觀」為其核心。其後邊依據胡鞍鋼與胡聯合 2011年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為方針,摒棄原本「蘇聯式」的族群政策,強調「美國式」的文化大熔爐,凸顯「中華民族」的身分認同重要性,刻意淡化其他少數民族的民族觀念,而此理論成了習近平的民族政策方針,無疑是將扼殺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化。而此理論方針,也間接合理了種族文化清洗政策,在新的民族政策模式下,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被視為重要的、優等的群體,而少數民族需要「學習」像漢族一樣生活,融入成為「中華民族」,在這樣的統治改念下,內蒙古自治區,也難逃此文化及語言保存的浩劫。

        2020年8月,內蒙古教育廳印發了《全區民族語言授課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使用國家統編語文教材實施方案》,內容表示當年自秋季起,當地以蒙語授課的小學一年級開始使用全國通用語言教材,在今後2年逐步開始小學一年級的政治課、歷史課也改用漢語授課。以漢語取代蒙古語此舉在被認為是漸進式的民族同化教育,此政策除了牴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障少數民族的規定外,更完全違背《世界人權宣言》中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使用的基本權利與普世價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此舉讓海內外的蒙古語言、文化研究學者與保護團體群起抗議。南蒙古境內的蒙古族人,群起的發起聯署、罷課與罷工,甚至有公務人員死諫等表達抗議訴求,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仍不為所動的施行此同化方針。

     我們知道在政策上對於某個語言作包容或排他性的決定,往往會影響到相關族群在政治權力、經濟資源、或是社會地位上的分配。而對於被壓抑的語言使用者而言,會造成持久性的文化與族群認同的損失,也就是結構性的支配,造成族群間的地位不平等與自卑感。因此我們可以看到習近平政權正在用語言教育同化與消滅各少數族群的文化與認同。而這樣的滅絕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以教育以及政治方式持續進行。

從「國語政策」走向語言多元的臺灣
        
1895年日本政府統治臺灣後,在臺灣的殖民地以「皇民化」、「內地化」朝向的西方現代化為學習目標。而後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初期延續日本政府的教育政策(山地平地化),在整個臺灣的原住民地區,以專門的教育法實行國語化政策。而這樣的政策,造成臺灣的原住民族不可抹去的失語及文化流失。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原住民族教育的政策發展歷程,大致可分為四個時期:

1.山地平地化時期(1945至1986年)

        1949年教育廳頒布《臺灣省教育廳改善山地教育設施三年計畫》,1951年公布實施《改進山地教育實施方案》,1952年發布《臺灣省各縣加強山地教育行政設施要點」,期望改善部落的生活與識字率,其中對於後面原住民教育影響最深的則是1951年公布實施的《臺灣省各縣市山地推行國語辦法》」等,配合1946年開始全臺灣展開的國語推行運動,要求學校教學一律使用國語並禁說母語(方言)、且在各縣市設置國語推行委員會、推行國語工作計畫、加強推行國語運動辦法等。這樣的政策一直持續到1986年雖然政府也提供了原住民學生升學及就學等各項優待措施,改善原住民學生的學習環境,但是因為國語政策卻造成了多元(族)語言迅速流失與文化的斷層。

2.融合整體社會時期(1987年至1997年)

        1987年政府宣布解除戒嚴,除了在政治與經濟上開始不再由政府控制外,在教育上,也出現改變,整體的社會中,開始邁入多元與開放的方向。臺灣整體社會開始思考何謂「臺灣主體性」並且在本土化的思潮下,開始進行區域、族群性的鄉土與文化教育。因此教育部於1988年集結專家學者成立「山地教育委員會」,此一時期的原住民族教育,開始反思國語政策對於本土語言以及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的侵害,並且從政策面上做一些補救措施,教育政策走向多元文化的。持著這樣的教育方針,教育部於1996年召開「全國原住民教育會議」討論以原住民族教育的主體政策以及如何建立多元的原住民族教育體制。

3.原住民族教育主體形構時期(1998-2018年)

     1998教育部繼續推動《發展與改進原住民教育第二期五年計畫》,並納入教育改革行動方案實施,同年,公布《原住民族教育法」,奠定法制基礎。1999年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會銜發布的《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政府應為學前教育及國民教育階段原住民學生安排適當時數,以提供原住民學生學習族語、歷史及文化機會;並規劃、協助督導學校定期實施教學。而此階段的原住民族教育,除了鄉土文化教學讓原住民族了解自己本民族的教育外,也開始藉由學校的語言教育以及族語考試來試圖讓原住民族可以學習族語。並頒布實施《搶救原住民族瀕危語言計畫》、《沉浸式族語教學幼兒園第1期試辦計畫》,並研訂《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草案》,期望藉由教育法制來推動具原住民主體性與系統性的族語政策。

  近年的臺灣教育改革納入多元文化觀念,開始重視鄉土教育、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從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著手,將原住民族語放入教材中,直至目前《108學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原住民族文化相關內容已提升到21%,且不只是原住民族學生需要認識自己文化,也讓非原住民族學生更加認識原住民族文化。

     而除了在教育上政府改變以往殖民式的同化政策外,在蔡英文政府上臺後,成立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當中增設語言與文化小組,就當初的「國語政策」以及文化流失現況做一普查,當中根據筆者當時擔任語言小組研究助理的口訪中,可以發現「國語政策」讓現今45-60歲的原住民族人成為失語初代,而使其後代無法以母語溝通的情況下,讓原住民族的文化造成大量流失,雖然後面政府施行補救政策,但已造成無可比免得不可逆的文化消逝。後續雖開啟一系列的文化復振,亡羊補牢卻仍舊無法挽回部分原住民族的語言消逝。   

     因此政府更在2017年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第1條第1項即說明,原住民族語言為國家語言,為實現歷史正義,促進原住民族語言之保存與發展,保障原住民族語言之使用及傳承,2018年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成為中華民國語言政策的法源依據,各項語文教育因而規劃和修訂。臺灣政府企圖從法制面與教育面保護與維護原住民族的語言與文化。以期達到尊重多元、族群平等的普世價值。

結論:多元族群共榮的臺灣與獨尊「中華民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臺灣在走過「國語政策」時代後的現在,可以看到政府用一系列的政策在彌補過去政府的錯誤政策,2016年現任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時,並就政府對於臺灣原住民族的承受的苦痛和不公平待遇道歉,這是國家與原住民族和解的契機與新章。而原住民族仍然還在努力往自決自治道路上的邁進。

     而習近平卻藉由「二代民族政策」,以個人的權力,忽視國家憲法條文,把少數民族當對立面,如2018年,藏族語文權利倡導人士扎西文色即以「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刑5年。此同化滅族的民族政策,其戕害人權、少數民族文化滅絕的高壓政策,只是方便習近平統治的手段,習近平在法制面上背離了建政的民族政策初衷。目前南蒙古所受的迫害,正是這的強制同化的政策所使用的手段。在蒙古人已成少數的內蒙古自治區,當維繫「兄弟民族」的文化的語言被「中華民族」的大一統觀念侵蝕剝奪後,蒙古族在南蒙古的現況,將步上圖博與東突厥斯坦後塵,蒙古族的民族認同和文化,正悄無聲息地被習近平的「一個大中華」為框架的中華民族大一統中國夢逐步抹殺與滅絕,世界應對南蒙古的遭遇給予高度關心與聲援。

(作者蔡維庭來自臺灣多元族裔的家庭,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碩士,碩士論文為《社會變遷中高寮阿美族的性別角色與社會認同》。現為社團華人民主書院協會倡議專員)

研究領域:臺灣原住民與南島研究、性別與宗教研究、族群認同、物質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