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吳怡農條款…破格任用vs.因人設事?

外傳吳怡農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指定台北市黨部主委的人選

文/滕文章

近幾日,台北政壇引爆的一個話題,就是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的繼任人選的爭議。由於此前相爭最力的薛凌與王孝維,由於受到高層的「關注」退出了這場賽局,而消息傳出,2020年與國民黨蔣萬安競爭中山、北松山區立委落敗的吳怡農,由於受到小英總統的青睞,而又具備新潮流背景,很有可能出線成為內定的主委人選。

固然吳怡農在學識、形象方面俱佳,為民進黨後起之秀、明日之星,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屆台北市長民進黨候選人的人選之一,再次與蔣萬安對決,將吳怡農推上台北市市黨部主委,就是為這一安排進行布局。然而吳怡農入黨資歷極淺,僅僅在被推為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直前,才正式獲得民進黨黨籍,故此消息一傳,立即遭受到各方的反對,其中尤以正國會反對最力。此事在黨內引起的風暴,正方興未艾!

除了黨內派系的反彈聲浪,欲將吳怡農推上主委大位,仍需要突破一個關卡,那就是吳怡農並不具備遴選北市黨部主委的資格。民進黨黨章規定,主委候選人必須是入黨兩年以上的黨員。當然,在一般現實狀況下,為了要統合全台北市黨內各方勢力,發揮調和鼎鼐之效,主委都會是具備一定政治資歷,並享有一定聲望者,否則不足以服眾。而吳怡農在這兩個方面均不達標。在正式資格的條件上,吳怡農是為了競選立委始入黨,黨齡尚未滿兩年,僅這一點就被排除門外,遑論其為政治新手,在選立委前無人知曉,是否足以擔當市主委之重任在尚在未知之數。

是以,吳怡農案的最大的爭議點之一,就是民進黨中央為了推行小英總統意旨,讓吳怡農能夠進入參選資格之列,傳出將於23日下午的中執會中,通過修改黨章,改動市主委候選人資格之議,將目前黨齡兩年以上之條件,修改為僅入黨一年即可。由於針對性極強,簡直是為吳所量身訂做,故外界紛紛以「吳怡農」條款稱之。

吳怡農

或許可以理解,為了要對戰蔣萬安,民進黨必須推出一個內外條件、形象,均能與蔣旗鼓相當的候選人,如此則非吳怡農莫屬。為求勝選,一切以黨的利益為最高原則,因此為了要讓這樣一個「萬中選一」的人選出線,因時制宜的調整一下內規,似乎情理可原。一般社會職場中,這種情形稱之為「破格任用」。有時候「破格任用」,由於當事人確實才德兼具,有時還會傳為美談,表示主事者能夠不拘泥於成規,知人善任。然而,在這裡的「吳怡農條款」,還必須要考慮到另一個爭議點,那就是「因人設事」。

在本案中,「吳怡農條款」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吳怡農本人能夠參選台北市主委而更改的,可以說是相當典型的「因人設事」。一般而言,吾人對於「因人設事」這一句成語的解釋,此中的「人」,乃是指制度與辦法遭到改變,以適應的某個特定人選的那個「當事人」,而在這裡,筆者則欲將這個「人」的關注點,轉移至主動推行制度與辦法的改變以成事那個「人」,也就是將這句成語的語意修正為「因為這個『人』的主張與企圖,才設置推行了這件事」。此「人」必然居於權勢高位,具有主導一切的權力與資源,企圖將其意志藉由改變遊戲規則來付諸實踐。這才是整個事件中最令爭議之所在,也是最令人感到不安之處。

在「吳怡農條款」此案中,我們承認,欲對戰蔣萬安,吳怡農無非是一個極好的人選之一,況且其在實戰中初次即獲有好成績。就這一點而言,將吳怡農「破格任用」,確實是一條可行之途。然而,本案在「因人設事」方面,卻透露出極大的警訊。由於市黨部主委,不僅僅攸關下屆市長的選舉,也深度涉及市議員的提名與佈局,這就不是一個一年黨齡,曾是「立委候選人」的吳怡農就可以擺得平的。其中牽涉到的地方與派系的利益與權力平衡,攸關候選人選的勝出,而推出的人選的素質優劣,則直接影響到未來民進黨席位的多寡。就這點而言,市主委人選資格的考量,已不再侷限於市長選戰的狹隘層次了。

再說,姑且不論民進黨黨內權力實質是如何運作,民進黨名義上還是個民主政黨,也就是說,多數決議表面上還是要強過寡頭意志,因此在黨務的選任上,仍必須以黨員之最大多數共識為依歸,而應避免欽定人選的一言堂模式。在「吳怡農條款」中,無論是就實際的派系權力平衡,還是表面上民主程序正義的堅持,均存在有極大的爭議空間。在此,我們就不得不語重心長地提醒,在這場「因人設事」中,切不要為了上面的改規則的那個「人」,而去傷害到被動裕成全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