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唱和中共」怎麼罰? 文化部曝最新進度 恐被追討補助款

文/三立新聞網陳慈鈴
不少台灣藝人到對岸發展,其中配合中共轉發圖卡,或是發表涉及武統言論者,政府要查了!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先前就透露,藝人歐陽娜娜等已列為重要行政查核對象,一旦確定違法,將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也說,初步已經鎖定20多人,後續將跟文化部一起運用法規查處。對此,文化部次長李靜慧今(5)日回應最新進度。
民進黨立委陳秀寶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提到藝人赴中是為求發展 ,但是卻陸續發出這樣子傷害台灣主權的言論,文化部認為這樣子是合適的嗎?李靜慧回應,譴責中共統戰的作法,利用我們藝人或文化界人士,強迫他們作這樣子的表態,我們真的希望中國可以不要用統戰或政治的手腕,來逼迫藝人跟文化人作任何的表態。
陳秀寶提問,陸委會先前針對賣台藝人會有相關規範,會偕同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目前進度如何?李靜慧說明,其實行政院一直有開會在協調,目前唯一能夠使用的法令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內的第33條,相關規定正由陸委再去做一個特別的認定,看怎麼樣再轉請文化部。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管機關是陸委會,文化部會配合陸委會的要點,做一個修正。陳秀寶進一步詢問:「目前還在討論當中?」李靜慧回:「是的,還沒有定案。」
陳秀寶對於陸委會先前指出,針對賣台藝人研擬依圖卡內容轉發頻率與嚴重性進行行政查核,詢問文化部是否會針對調查後,確實有賣台行為的相關藝人,有一些因應的處罰機制,例如說是不是追討曾經的計畫補助,或是規定之後有相關文化部這邊的補助案他們不能申請,會不會朝這個方向?李靜慧表示,目前就我所知,文化部跟陸委會協調,如果是有確的接受對方的補助,而去發了這樣傷害我們國權、踐踏台灣地位這樣言論的時候,是會有罰鍰,可是這個罰鍰是不是要涉及追討前面曾經補助過,或是限制他未來的補助資格,這件事情我們會一併的加以討論跟研議。
陳秀寶說,希望可以去研議朝這個方向,因為我們不能讓他有恃無恐,不能覺得說配合中共,或配合共產黨所發的言論,文化部拿我沒皮條,這部分希望我們有一個比較嚴格、嚴謹的規範,希望文化部跟陸委會盡速將相關的規範制定完成,讓藝人赴中發展有所因應、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