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憲章》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 2300萬台灣人民不應被落下
文/voa方冰
週四(10月5日)台灣11個友邦再度聯名或個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促請聯合國停止以聯大2758號決議為依據、將台灣排除在聯合國體系之外的做法,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的活動。有台灣友邦說,《聯合國憲章》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之一的台灣有2300萬人民,他們不應被落下。
這封聯名致聯合國秘書長的信由台灣邦交國聖文森國、貝裡斯、瓜地馬拉、吐瓦魯四國常駐聯合國大使代表10個連署國遞交。信中再次重申了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的向四大訴求:
第一,修正對聯大2758號決議的錯誤詮釋;第二,改正剝奪台灣人民和媒體進入聯合國參訪權利的現行做法;第三,聯合國應積極維護台海和平;第四,聯合國接納台灣有意義參與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活動。
台灣邦交國巴拉圭個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
「當你站在歷史的正確一邊時,你會專注於原則,你會專注於使命。」聖文森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英加·朗達·金(Inga Phonda King)說。「我認為現在有勢頭。我們繼續確保我們的聲音——它們雖然很小,雖然我們可能是小國,但我們站在原則一邊。」
她指的「勢頭」是今年聯合國大會舉行的可持續發展峰會發表了宣言,其中包含了「包容性」原則,而且聯合國常務副秘書長阿明娜·穆罕默德明確表示,台灣應包括在全球追求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中。她說:「聯合國承諾不會落下任何人,每個成員國都要尋找方法,確保不會出現將他人排除在外的情況,無論是否是台灣。」
中國駐聯合國大使張軍指責「‘台灣參與聯合國‘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偽命題。」他認為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2758號決議已經完全徹底地解決了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
「聯合國是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台灣作為中國的一個省,沒有任何根據、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權利參加聯合國及其相關機構。」張軍說。「這是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是全體會員國必須遵循的原則和應該履行的義務。這是大是大非問題,不存在絲毫模糊空間。」
但是吐瓦魯駐聯合國大使塔普高·法勒富(Tapugao Falefou)駁斥了他的這一觀點。
「《聯合國憲章》是以‘我聯合國人民’開頭的,而不是國家政府。如果我們要忠實于《聯合國憲章》,我們就必須確保不讓任何人掉隊。台灣作為世界主要經濟體之一,通過其提供的服務提供了許多經濟支援,因此,台灣不應被排除在聯合國系統之外。」法勒富說。
台灣友邦為台灣參與聯合國已經年復一年地努力了10年,他們是否會繼續下去?
「只要他們(台灣)被排除在外,我們就會繼續在這裡。」貝裡斯駐聯合國大使卡洛斯·富勒(Carlos Fuller)說。「我們將與他們一起在這裡,確保一天之後、一年之後、十年之後,他們能夠參與(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