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瑞福:中國若攻台 美國有4大理由保衛台灣
美國國防部前印太安全事務助理部長薛瑞福(Randall Schriver)日前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國際研究所發表名為「防禦台灣的論據」演說,他說若中國解放軍武力攻台,美國有4大理由出手保衛台灣,其中之一就是1979年美國國會通過的《台灣關係法》,美國有義務向台灣提供防禦。
根據法廣報導,薛瑞福表示,1979年當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並承認北京政權時,國會通過了《台灣關係法》,成為對台灣非常強有力的承諾基礎,該法授權美國政府,有義務為台灣提供武器或為台灣提供防禦,「這意味着美軍印太司令部在任何時候都有一個防禦台灣的計畫在案,這是美國的法律義務」。
薛瑞福指出,自1979年以來,相較於任何前任總統,拜登對台灣的口頭承諾都更進一步,拜登上任以來已數次表示,若中國入侵台灣,美國將提供防衛。薛瑞福說:「以前的大多數總統都有戰略上的模稜兩可,但拜登在台灣問題上比我所知的前幾任總統更強硬,其中一部分是基於《台灣關係法》。」
薛瑞福表示,4大理由的第2個涉及到貿易利益,台灣是美國在全球第8大貿易夥伴,是美國在全球第6大農產品目的地;考慮到半導體品質問題,台灣也對美國利益攸關,7奈米以下製程先進晶片中,有80%以上是在台灣製造,且其中一半由台積電製造。
薛瑞福說,4大理由的第3個是,台灣海峽戰略地位舉足輕重;第4個理由則是,台灣是優秀國際公民,與美國志同道合,值得捍衛。
薛瑞福在演說中並反問:若美國有防禦台灣的法律義務而沒有履行,對該地區的其他國家而言這意味著什麼?特別是那些依靠美國進行防禦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