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法案 擬更名「台灣駐美代表處」
文/美國之音
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星期五(5月28日)推出一項加強美國同台灣關係的法案,指示美國國務院與台灣磋商,將「台北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駐美代表處」。
這項《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由加州民主黨議員舍爾曼(Brad Sherman)和俄亥俄州共和黨議員夏伯特(Steve Chabot)共同提出,並獲得了維吉尼亞州民主黨議員康納利(Gerry Connolly),佛羅里達州共和黨議員迪亞茲-巴拉特(Diaz-Balart),紐澤西州民主黨議員席瑞斯(Albio Sires)和科羅拉多州共和黨議員巴克(Ken Buck)的連署。
舍爾曼議員5月28日發佈的新聞稿說,《台灣關係法》規定了美國維護和促進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廣泛、密切和友好關係的政策。《台灣外交檢討法案》將指示美國國務卿與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磋商,將該委員會在華盛頓特區的代表處更名為「台灣駐美代表處」。
舍爾曼議員說:「台灣是美國重要的民主盟友。若瞭解到台灣在華盛頓代表處的名稱仍然包括‘台北’,大多數美國人會感到吃驚。這個法案明確表明,現在是美國國務院和國會採取行動提升我們與台灣關係的時候了。我們還應該採取行動,鼓勵美國和台灣官員更積極地接觸。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為『台灣代表處』,並確保美國在台協會處長的任命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我們將重申美國致力於發展與台灣的牢固關係。」
新聞稿說,台灣官員和外交官獲得不了外交簽證,而是投資者簽證,這不能準確反映他們作為台灣官方代表在美國的目的。《台灣外交檢討法案》還設立一個僅適用于台灣官員的新簽證類別,這不僅有利於台灣駐美代表,而且也鼓勵美國和台灣官員之間更緊密的政府間聯繫。
夏伯特議員說:《台灣外交檢討法案》「將確保台灣駐美代表得到應有的尊嚴,加強國會 對台灣政策的監督。隨著我們兩國關係的日益密切,這項重要的立法將為我們兩國政府間的互動帶來必要的改善。」
台灣外交部5月29日感謝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外交部說,「美國國會長期以來透過立法等方式就台美關係重要議題表達正面友好立場」。外交部「未來將持續關注法案的後續進展,並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