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戰會論壇/蔡鎤銘》大法官重擊川普 司法獨立拯救全球貿易

司法裁決迫使川普轉向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宣布對全球進口商品課徵為期150天的臨時關稅。這一連串調整形成明確時間軸:從可能長期化、無明確上限的20%構想,到短期10%方案,再到15%法定極限。
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川普(Donald Trump)不得依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單方面對全球商品課徵全面性關稅。這項判決不僅終止了一場可能衝擊全球供應鏈的政策風暴,更在保護主義再起的時代背景下,重新劃定行政權與國會權限的邊界。其意義不只在於關稅本身,而在於憲政體制是否仍能在政治高壓下維持分權原則,並在關鍵時刻為動盪的全球經貿體系踩下剎車。
這場憲政爭議的核心在於,總統能否以「國家緊急狀態」為由,將原本設計用於經濟制裁的權力,無限擴張為普遍性的課稅權。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勃茲(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明確指出,憲法第一條賦予國會徵稅與管理對外貿易的專屬權力,行政部門雖具執行法律之責,但不得在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下自行創設課稅權限。大法官尼爾.葛薩奇(Neil Gorsuch)更強調,若允許行政權以寬泛解釋取代立法授權,三權分立將流於形式,重大經濟政策必須取得國會具體授權。
這項判決確立了涉及重大經濟影響的政策必須回歸代議政治程序的法理基礎。過去幾年間,行政部門頻繁將國會授予的緊急權力視為「空白支票」,試圖透過擴張解釋來規避立法的監督。司法體系此次展現了對「重大問題原則」的堅持,亦即任何涉及改變國家經濟結構或對全球市場產生劇烈衝擊的權力轉移,都必須有國會明確且具體的法律依據。這項裁決有效地遏止了行政權力過度擴張的風險,確保了財政大權重回立法機關手中。
此外,該裁決也強調了程序正義在貿易決策中的重要性。對於包含中國大陸在內的全球貿易夥伴而言,這項定調顯示美國的貿易政策將重新回到透明的立法與公共討論程序中,而非在封閉的白宮辦公室內拍板定案。雖然大陸與美國之間的經貿磨擦仍將持續,但制度的規範減少了政策的隨意性,這對於維持市場的長期可預測性至關重要,也顯示了美國憲政體系中自我修正的韌性。
在裁決公布前,市場普遍擔憂白宮可能推動全面20%關稅,並針對中國大陸商品課徵高達60%的懲罰性關稅。這種構想一旦落實,將引發全球性的報復循環,導致供應鏈面臨斷裂。然而,司法裁決迫使川普轉向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宣布對全球進口商品課徵為期150天的臨時關稅。這一連串調整形成明確時間軸:從可能長期化、無明確上限的20%構想,到短期10%方案,再到15%法定極限。
由於台灣出口商面臨的風險從原本「無上限的破壞性衝擊」轉變為「法律框架內的受控壓力」,企業得以有更清晰的財務預算與因應時間,有效地抑制了因市場恐慌而產生的價格外溢效應。這不僅穩定了台灣廠商的經營預期,讓企業能在明確的法律框架下調整全球布局,更進一步對全球通膨情勢的控制提供了正面助力。這種從制度外擴張轉為受監督約束的轉變,對於長期深耕美國市場的台灣企業而言,提供了珍貴的法理保障與喘息空間。
對於高度依賴對美出口的台灣而言,這項最終定格在15%的關稅方案具有高度複雜的雙面影響。在負面衝擊方面,台灣的資通訊、電子零組件及機械產業將面臨直接的成本挑戰。由於台灣與美國在資通訊產業具有高度的供應鏈整合,15%的稅負增加將壓縮出口利潤,甚至迫使部分毛利較低的零組件代工廠加速產線調整。這種成本推升效應若無法被市場完全吸收,可能導致台灣相關企業在2026年的獲利成長放緩,增加企業營運的財務負擔。
然而,台灣在這次關稅洗牌中亦存在潛在的競爭優勢。由於中國大陸產品仍可能面臨更高額度或更具排他性的限制,台灣產品在美國市場的「替代效應」將更為顯著。相較於大陸廠商隨時可能被排除在市場之外的極端風險,台灣出口商在法治保障下的穩定性,反而成為吸引美國買家的優勢。此外,這項裁決確保了美國不會採取全面摧毀性的關稅政策,這對於維持台灣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核心地位至關重要,讓台灣能在法治框架內展現出更強大的生命力。
值得高度讚譽的是,參與此次裁決的多位保守派大法官,包括尼爾.葛薩奇與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儘管當年皆由川普提名,卻在面對捍衛憲法尊嚴時展現了卓越的獨立性。這種「忠於法律而非忠於提名者」的精神,正是司法獨立的最高體現。當司法體系能夠在政治高壓下,對曾經提名自己的領導人說不,並成功劃定行政權的邊界,便展現了美國民主制度中最強大的自我修正能力,這也是穩定國際資本信心的法理根基。
這種對司法獨立的堅持,與台灣大法官的表現形成了鮮明且令人深思的對比。台灣社會近年來對於司法是否淪為行政權附庸的討論未曾間斷,特別是當大法官的解釋結果往往與執政者意志高度契合時,便難免引發社會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
美國大法官敢於挑戰掌握實權且對自己有提拔之恩的領導人,顯示了司法可以成為對抗專斷權力的最後一道防線。對於大陸等權力高度集中的體制而言,獨立司法的制衡能力或許難以想像,但對於同樣追求民主與法治的台灣而言,這是一堂深刻的憲政課,提醒我們司法公信力必須建立在超越政黨利益的法理之上。
2026年這場由美國最高法院定調的關稅之爭,最終以法治的勝利告終。15%的關稅雖然仍是經貿上的負擔,但其被限制在法律框架與明確期限之內,防止了行政權力滑向專斷。從20%的狂想回歸到15%的法律極限,這段歷程顯示了獨立司法如何發揮「煞車閥」的功能,讓原本可能失控的貿易報復循環納入可控的軌道。
這場判決提醒台灣的司法界,司法獨立不應僅是憲法教科書上的抽象概念,而必須是在面對行政強權與政治壓力時,敢於劃清紅線的實踐勇氣。當大法官能夠超越黨派色彩,甚至對提名自己的權力者說不,才能在社會撕裂的浪潮中,重建人民對制度的信任。
在全球秩序重組的動盪時刻,真正能守護台灣繁榮的力量,並非單一強人的意志,而是那套能讓權力在法律面前保持謙卑的憲政體制。唯有如此,通膨壓力才能在規則中緩解,台灣的產業成長也才能在法治的蔭庇下,繼續在世界舞台上站穩腳步。
(作者蔡鎤銘為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教授,本文授權中時新聞網與洞傳媒國戰會論壇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