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辦7人今午返台 陸委會:對中共嚴厲譴責
陸委會表示拒絕簽署「ㄧ中同意書」。圖為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
文/新頭殼
台灣駐香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人員簽證將於7月底到期,陸委會6月20日表示,因香港政府自 107 年 起,屢次對我香港辦事處人員簽證設置不合理的政治條件,要求簽署「一中承諾書」否則不給延簽,致我方派駐人員無法續留及赴任,20日中午將有7名辦事處人員先行搭機回台,僅留7月簽證才到期的經濟部駐港代表1人在港。
陸委會在聲明稿中表示,香港政府要求簽證快到期的台灣駐港人員須於6月21日離開香港,更進一步要求簽署「ㄧ中承諾書」,陸委會嚴正表示,政府官員不願自降國格,提前於20日搭機返台。
陸委會強調,台港本於互惠互利原則互設辦事處,自台灣香港辦事處成立以來,始終堅持為民服務;且一切活動遵守法令,從未逾越業務功能範疇。中共及港府以「一中承諾書」 設置障礙,影響我香港辦事處人員的輪調及正常運作,片面違反2011年雙方換文內容,要對台港關係及民眾權益受損負所有責任。
陸委會轟「我們堅拒逼使我駐處人員簽署「一中承諾書」的無 理政治打壓,也對中共當局及港府提出嚴正的警告與譴責。」對於我香港辦事處同仁面對打壓,仍然不屈不撓,堅守服務崗位,陸委會表達感謝之意。因應派駐人員赴任受阻,香港辦事處雖將進行若干業務辦理方式之調整,但仍會維持必要的運作,為民服務不中斷、不打折。希國人予以包容、諒解,並續做台灣最堅實、有力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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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官員拒簽「一中承諾書」返台 民團籲檢討港資來台規範
文/自由時報
台灣駐香港辦事處官員因拒簽「一中承諾書」,昨日被迫撤回台灣,台灣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今日發聲明提出三點呼籲,應檢討修正港資來台相關規範,盡速通過「港澳條例」增訂第60條之1「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以及政府應接洽並公開呼籲各國駐港領事館,提供留港台灣公民必要協助。
經民連表示,第一、應檢討修正港資來台相關規範,限縮港資適用外資規範的前提要件,防堵「假港資,真中資」奪得國家重要產業的經營權;第二、立法院盡速通過「港澳條例」增訂「香港人權及民主條款」,規範行政院應進行資料收集、分析研判,逐年就香港政經情勢提出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
經民連指出,第三、中國政府今日打壓台灣駐外人員,未來還可能進一步刁難留港的台灣公民,甚至送至中國審判,以達其將台灣公民「內國法化」陽謀。顧慮台灣公民在港安全,政府應接洽並公開呼籲各國駐港領事館,必要時,應站在普世人權與人道立場,提供留港台灣公民必要之協助。
經民連譴責,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給予香港自治的承諾,台灣訂立港澳條例,授予香港別於中國且享有優惠待遇的特殊地位,也於2011年起透過兩地互設辦事處,增進人民福祉。然而,中共政權卻屢次利用此特殊地位,扭曲台港關係,刻意設下「一個中國框架」政治前提,壓迫台灣駐外人員。
經民強調,香港已徹底喪失原有政治、經濟獨立性,香港政府也淪為中國對台政治打壓的工具。台灣應該儘速檢討台、港關係的法制規範,以因應情勢衝擊。顯然地,中國對台的打壓與滲透,絕不僅止於「一中承諾書」,具中國黨、政、軍背景的國家資本,更可能以香港作為跳板,擴張在台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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